广东省科技发展

厂商 :广东宏略科技创投服务有限公司

广东 东莞市
  • 主营产品:
  •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 高端人才引进
  • 投融资、科技孵化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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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详细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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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要求

  (一) 申报项目符合本指南的有关要求;符合《省前沿与关键技术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要求。 
  (二) 项目申报单位为依法在广东省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一定科研开发能力和基础,能为项目实施提供必要条件和资金保障的企事业单位。不接受广东机构单独申报,必须联合1家或多家在港注册的机构作为合作单位共同申报。港方机构如为企业,必须有相应的商业注册证明。参与合作的港方机构可同时以申报单位的名义向港方政府申请同一项目的经费资助,具体按港方要求进行申报,有关要求可登录香港创新署官网(http://www.itc.gov.hk)查询,粤方作为参与单位共同研发。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同时申请粤港双方资助的各类项目、已列为省级及以上国际科技合作基地承担单位申请的项目。
  广东企、事业单位在香港设立联合研发中心、实验室、科技孵化器的,其香港合作伙伴应当是国家科技部在港设立的国家伙伴实验室、伙伴中心,香港政府设立的研发机构或大学,以及在香港科学园、工业园落地注册的港方机构,申报单位同时要提供港方合作机构的真实性材料,其中在香港科学园、工业园落地注册的合作单位,要由相应的园区管委会提供真实性材料。
  (三) 项目具备一定合作基础,申报单位具备相应的合作渠道和能力。申报材料要围绕申报项目应具备的人才团队、技术储备、科研设备、硬件条件以及双方合作的互补性作充分说明。粤港合作各方需签订相关项目合作协议,项目执行期限为自合同签署日起不超过2年。
  合作协议具体要求如下:(a)须注明签字各方的姓名、单位、部门、职务及联络方式、各方单位公章等具体信息,申报单位需提供港方单位或项目负责人的签名材料;(b)须包含合作期限、合作内容、各方投入、知识产权归属、分工、权益分配和签署日期等要件;(c)约定的合作内容须与申请项目研究的内容相符;(d)不接受以电子邮件及书信形式作为合作协议;(e)多页协议须有粤方骑缝公章及港方机构(或项目)负责人签字,不接受格式不一致的合作协议。
  (四) 项目申报人须熟悉本研究领域。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从事相关科研工作2年以上;或博士毕业后并全职从事相关科研工作3年以上(须以PDF格式提供毕业证书或职称聘书的原件)。项目组的港方合作机构人员要提供相关在职证明复印件。
  粤方有企业参与项目申请,要求必须有相关自筹资金投入:
  原则上,由企业牵头承担项目的,其自筹资金(含参与企业共筹)总额度要达项目总投入的60%以上;科研院所或大学牵头、有企业参与的项目,省级财政资金资助额度不超过项目总投资(总投入)的50%。申报书须附有明确的自筹经费和使用情况说明、及盖章签字齐全的经费承诺证明公函原件。仅由科研院所或大学参与研发的项目,自筹经费不作要求。
  牵头申报单位作为项目责任主体,应承担主要研发工作,并对政府资助资金作合理安排。本专项资金只支持在广东境内注册的机构作为申报承担单位,合作各方可在广东境内使用该专项资金;须在广东境外使用资金的,建议承担单位用自筹或其它资金列支。
  (五) 项目申报资料必须按照省科技厅阳光政务平台申报要求填写。项目申报单位及申报人可根据需要提交其他相关附件。原则上附件材料应能够对项目申报内容和方案进行佐证、说明项目申报单位实施项目的有利条件(如近3年来申报单位已经建成的实验室,已发表的重要论文、相关的专利,以及项目执行团队以往完成的科研成果证明等)。
  (六) 经费预算。申报单位应认真做好项目经费预算,申请财政资助经费的强度必须与本通知指引相同。
  (七)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项目负责人或申报单位原则上不得进行申报或通过资格审查:1.项目负责人或企业法人有省级科技计划项目3项以上(含3项)未完成结题的或有项目逾期一年未结题的;2.在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检查过程中发现重大违规行为的;3.同一项目通过变换课题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申报的;4.项目主要内容已由该单位单独或联合其他单位申报并已获得省科技计划立项的;5.项目未经主管部门组织推荐的。


奖励情况


鼓励向粤港双方政府同时申请资助,获得粤港双方政府同时支持的项目,粤方每项资助100万元(港方另有资助);仅通过粤方评审的项目(港方未通过),粤方每项资助50万元。单方面申请粤方资助、并通过粤方评审的项目,粤方每项资助50万元。以上均采取事前无偿资助方式。


我们的优势                                                                                

一、专业团队:

公司拥有一支高素质、高学历且经验丰富的咨询团队,团队成员均为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有三年以上科技金融行业工作经验,专业覆盖电子通信工程、化工材料、机械自动化、金融、知识产权、财务等领域。并拥有全科技领域的科研院所专家队伍作为团队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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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服务体系:

完备的咨询服务体系、规范化的咨询服务流程、职业的咨询团队、全面的项目资料库、准确的项目评估体系,可对各行业、各专业项目进行快速筛选与客观分析,为企业提供有效的项目诊断、评估及辅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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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社会资源:

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金融机构和相关协会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为项目的操作和实施提供了有力的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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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服务领域:

服务领域涵盖电子信息、精密制造、新材料、能源环保、生物农业医药等全科技技术领域,以及科技创投、科技财务规划、天使投资、A、B轮投融资等金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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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详情可联系
广东宏略科技创投服务有限公司
黎小姐 15112776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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