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商 :深圳市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会
广东 深圳- 主营产品:
- 政府扶持资金
- 知识产权
- 认证
基本条件:
1) 项目单位注册地在深圳市;
2) 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上年度互联网产业营业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
3) 拥有项目知识产权1项以上;
4) 项目新增固定资产投资占比不低于50%。
支持数量和方式
支持数量:有数量限制,受深圳互联网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年度总额控制。
支持方式:无偿资助。
重点支持领域
1) 互联网基础服务
重点支持设备托管服务(IDC)、接入服务和网络加速服务(CDN)等互联网基础服务应用和产业化,支持下一代互联网基础设施升级改造。
2) 互联网应用服务:
a) 电子商务:重点支持较大规模的第三方综合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和专业性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产业化,围绕电子商务应用,支持具备支付业务许可资质单位的电子支付平台产业化,支持在线物流平台产业化,支持信用、认证和数据记录等电子商务支撑平台建设。
b) 网络内容及娱乐:重点支持网络游戏、网络音乐、网络视频、网络媒体、网络广告、网络教育等领域平台和系统产业化,支持下一代互联网的网络浏览应用服务和数字内容应用服务
c) 云计算:重点支持开展以IaaS、PaaS和SaaS等服务为重点的云平台产业化,鼓励企业在电子政务、交通物流、金融、教育卫生、社会民生、中小企业信息服务等领域开展云计算应用与服务,推动云计算服务应用与发展。
d) 移动互联网:重点支持以移动智能终端为载体的电子商务、网络内容与娱乐等平台和系统产业化。促进移动互联网新技术、新模式的应用推广,重点支持移动电子商务、移动多媒体、移动搜索、移动支付等服务,支持基于下一代互联网的移动互联网应用服务。
e) 三网融合:重点支持利用互联网、电信网、广播电视网资源开展网络融合业务,推动三网融合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