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州双软申报认证咨询代理

厂商 :苏州博远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市场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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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详细描述

软件企业认定标准:

      申请条件:

       1.  2011年1月1日后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法人;

       2.  签订劳动合同关系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职工人数占企业当年月平均职工总人数的比例不低于40%,其中研究开发人员占企业当年月平均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0%;

       3.  拥有核心关键技术,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且当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企业销售(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5%;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金额占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4.  软件企业的软件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0%(嵌入式软件产品和信息系统集成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40%),其中软件产品自主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一般不低于40%(嵌入式软件产品和信息系统集成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30%);

       5.  主营业务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其中软件产品拥有省级软件产业主管部门认可的软件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材料和软件产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软件产品登记证书》;

       6.  具有保证设计产品质量的手段和能力,并建立符合集成电路或软件工程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并提供有效运行的过程文档记录;

       7.  具有软件开发相适应的生产经营场所、软硬件设施等开发环境,以及与所提供服务相关的技术支撑环境;

  

软件产品登记需要的条件
条件一:取得本企业开发或拥有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的证明材料。
软件产品自主知识产权的证明材料一般是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已取得国家版权局下发的该产品著作权受理通知书可视同软件著作权,可作为自主知识产权的证明材料随同提交。根据这个规定,进行软件产品登记必须预先进行软件著作权登记。
条件二:由信息产业部授权的软件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材料(软件产品登记测试报告)。

软件企业通过认定后可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
经认定的软件生产企业的工资和培训费用,可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对我国境内新办软  件生产企业经认定后,自开始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 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苏州博远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公司拥有一大批专业、敬业、高效、经验丰富的项目申报技术团队,自成立以来,已累计向超过1000家企业提供过各方面的咨询服务,深受客户的信任和喜爱,在业内也拥有很高的声誉和评价。

         苏州博远主营业务: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复审、高新技术产品申报、专利申请、商标注册、商标变更、ISO认证、贷款贴息、民营企业认证、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双创人才申报、创新基金申报、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节能产品、其他科技项目等

         苏州博远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自07年成立,我司现拥有多家合作企业,本公司的宗旨是为客户提供增值咨询服务,为客户提升企业运营效率,欢迎各大企业前来致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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