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商 :苏州博远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市场部
江苏 苏州市- 主营产品:
- 高新技术产品
- 高企辅导申报
- 版权申请
联系电话 :18506263261
商品详细描述
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
依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08年4月联合颁布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及《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以依照2008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称《税收征管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以下称《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申请享税收优惠政策。
2008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的税率统一为25%,国家对重点扶持和鼓励发展的产业和项目,给予企业所得税优惠,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享受税收优惠的高新技术企业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近3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2,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即属于电子信息技术、生物与新医药技术、航空航天技术、高技术服务业、新能源及节能技术、资源与环境技术、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等范围。
3,具有大学专科以上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
4,企业为获得科学技术(不包括人文社会科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而持续进行了研究开发活动,且近3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下列要求:最近1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比列不低于6%;最近1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0000万元的企业,比列不低于4%;最近1年销售收入在20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计算。
5,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
6,企业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自主知识产权数量、销售与总资产成长性等指标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要求。
苏州博远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是江苏省成立最早的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辅导机构之一。公司拥有一大批专业、敬业、高效、经验丰富的项目申报技术团队,自成立以来,已累计向超过1000家企业提供过项目咨询服务,深受客户的信任和喜爱,在业内也拥有很高的声誉和评价。
苏州博远主营业务: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复审、高新技术产品申报、专利申请、商标注册、商标变更、贷款贴息、民营企业认证、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双创人才申报、创新基金申报、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节能产品、其他科技项目等
苏州博远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自07年成立,我司现拥有多家合作企业,本公司的宗旨是为客户提供增值咨询服务,为客户提升企业运营效率,欢迎各大企业前来致电咨询!
相关产品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