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商 :宁波市海曙海涛商标有限公司
浙江 宁波市- 主营产品:
- 著名驰名知名商标申报
- 商标注册
- 专利申请
联系电话 :15958289951
商品详细描述
供应宁波余姚商标续展商标转让商标变更一系列服务选择宁波海涛
【重点法条】
第三十七条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第三十八条 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
续展注册经核准后,予以公告。
【相关法条】《商标法》第46条,《商标法实施条例》第27条、47条。
【意思分解】
关于商标专用权期限问题,应掌握:
1、有效期间
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2、续展
(1)、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10年。
(2)、续展期为每次期满前6个月,宽展期为有效期满后6个月,宽展期续展要收取宽展费。
(3)、第(2)项期间未提出申请者,注销其注册商标。
(4)、注销之日起1年内,商标局对与该商标相同、近似的申请,仍不予核准。
(5)、商标注册人死亡、终止的,商标专用权可依法转移给其继承人。但在死亡、终止之日起1年内未办理移转手续的,任何人可申请注销该注册商标。一经注销,该注册商标专用权自注册人死亡、终止之日起终止
相关产品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