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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详细描述
关于 ROHS 2.0 欧洲议会环境委员会 6月 2日以 55票同意、1票反对、2票弃权,通过了对《欧盟电器和电子有害物质指令》RoHS、《废弃电器和电子设备指令》WEEE进行修改的动议。来自英国的绿党/欧洲自由联盟议员吉尔?伊文思说,“尽管面临来自化学产业的压力,今天我们仍成功通过了对 RoHS指令进行修订的动议,这为将来禁止某些有害物质创造了条件。” 相关议员建议,一方面要扩大 RoHS指令禁止的有害物质范围,如考虑增加卤素阻燃剂和 PVC;另一方面要改变现有做法,将指令适用范围扩展到所有电子和电器材料,除非作出特别例外规定(如新能源生产、部分大型工业装备和工具、军用和车用材料等)。欧洲议会环境委员会指出,RoHS/WEEE等指令在盟内和盟外同等有效,对其修改将具有国际影响。欧洲议会将从人体健康和环境影响等角度对相关有害物质进行评估,拟于本月底对 WEEE指令修改提出建议、7月份再对 RoHS指令修改提出建议。
ROHS指令自 2005年 7月 1日开始实施以来,有过多次修改提议:
1、2008年 12月,欧盟委员会发布 ROHS改写指令,提议将 DEHP、DBP、BBP、HBCDD作为评议物质纳入 ROHS指令;
2、2009年 9月,欧洲理事会发布 ROHS改写指令,提出新增限制物质完全根据 REACH条例,删除限制物质清单;
3、2009年 10月,欧洲议会议员 Jill Evans提议 ROHS指令增加 BFR、CFR、PVC、氯系增塑剂、DEHP、DBP、BBP,并增加评议物质砷化合物、铍化合物、三氧化二锑、三氧化二镍、双酚 A、BFR之外的有机溴化合物、( CFR、PVC、氯系增塑剂)之外的有机氯化合物;
4、2010年 6月,欧盟委员会考虑在 ROHS限制清单中增加纳米银(nanosilver)和多壁式纳米碳管(multi-walled carbon nanotubes)。
2008年开始,对全球电子电气产品企业产生深远影响的欧盟RoHS指令正式开始其修订工作,相关讨论不断展开。
·2008年12月3日
欧盟委员会在其官方网站上刊载了RoHS修订指令的草案COM(2008)809/4。
·2009年9月3日
欧盟发布了RoHS修订指令草案第二稿COM(2008)809final。
·2009年10月22日
欧盟环境公共健康和食品安全委员会(Committee on the environment, public health and food safely)发布了对COM(2008)809的修订意见。
RoHS修订指令也被称为RoHS 2.0, 其修订涉及诸多内容。但其基本目标和机制却未曾变化,最终目标仍是减少电子电气产品中特定的有害物质。当前,RoHS修订指令草案第二稿涉及的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1. 产品范围
将管控产品范围扩大至除特殊豁免外的所有电子电气设备,即依赖电流或电磁场工作,或产生、传输和测量电流及电磁场,设计使用电压为不超过交流1000V或直流1500V的产品。
2. 禁止的物质
增加4中需“优先评估”使用的物质HBCDD、DEHP、DBP和BBP。
将现行管控的六项物质及限量明确列为Part A 物质,物质种类及限量未变。但管控清单中增加7 类物质作为Part B物质(溴化阻燃剂、氯化阻燃剂、氯化增塑剂、PVC 、DEHP 、DBP 和BBP),计划在新法规生效后42 个月后首先在8 大类产品中进行管控。另外,将7 种物质(砷化物、铍及其化合物、三氧化锑、三氧化二镍、BPA、除溴化阻燃剂外的其它溴化有机物、除氯化阻燃剂和氯化增塑剂外的其它氯化有机物)
列入Annex III,计划在将来重点考虑,纳入管控。
3. CE认证
要求制造商在讲产品投放市场时出了确保产品符合现有年该物质的要求外,还需进行严格的内部过程控制,出具EC符合性声明并引入CE标志的要求等。
4. 豁免机制
采纳了大多数现有豁免条款并针对新增管控产品提出了20项新豁免,同时指出豁免的最长有效期为4年以鼓励工业界开发替代品。
5. 增加了市场监督的条款
引入统一的产品符合性评估要求和市场监督机制。通过严格且统一的市场监管来减少市场上不符合产品的数量,从而有效地大诚指令目标。
虽然RoHS指令的修订工作仍在进行之中,但企业也应加强对其更新进展的跟踪,以便及时展开应对工作!
针对RoHS指令的修订,欧盟RoHS 2.0草案除提出将管控产品范围扩大至所有电子电气设备以外,更提出新增4种需“优先评估”使用的物质:
HBCDD 六溴环十二烷
DEHP 邻苯二甲酸(2-乙基己基)酯
DBP 邻苯二甲酸二丁酯
BBP 邻苯二甲酸丁苄酯
当前,众多企业为保证产品在市场竞争中占得先机,已开始针对RoHS 2.0 草案提出的4 种新管控物质进行调查。
·2008年12月3日
欧盟委员会在其官方网站上刊载了RoHS修订指令的草案COM(2008)809/4。
·2009年9月3日
欧盟发布了RoHS修订指令草案第二稿COM(2008)809final。
·2009年10月22日
欧盟环境公共健康和食品安全委员会(Committee on the environment, public health and food safely)发布了对COM(2008)809的修订意见。
RoHS修订指令也被称为RoHS 2.0, 其修订涉及诸多内容。但其基本目标和机制却未曾变化,最终目标仍是减少电子电气产品中特定的有害物质。当前,RoHS修订指令草案第二稿涉及的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1. 产品范围
将管控产品范围扩大至除特殊豁免外的所有电子电气设备,即依赖电流或电磁场工作,或产生、传输和测量电流及电磁场,设计使用电压为不超过交流1000V或直流1500V的产品。
2. 禁止的物质
增加4中需“优先评估”使用的物质HBCDD、DEHP、DBP和BBP。
将现行管控的六项物质及限量明确列为Part A 物质,物质种类及限量未变。但管控清单中增加7 类物质作为Part B物质(溴化阻燃剂、氯化阻燃剂、氯化增塑剂、PVC 、DEHP 、DBP 和BBP),计划在新法规生效后42 个月后首先在8 大类产品中进行管控。另外,将7 种物质(砷化物、铍及其化合物、三氧化锑、三氧化二镍、BPA、除溴化阻燃剂外的其它溴化有机物、除氯化阻燃剂和氯化增塑剂外的其它氯化有机物)
列入Annex III,计划在将来重点考虑,纳入管控。
3. CE认证
要求制造商在讲产品投放市场时出了确保产品符合现有年该物质的要求外,还需进行严格的内部过程控制,出具EC符合性声明并引入CE标志的要求等。
4. 豁免机制
采纳了大多数现有豁免条款并针对新增管控产品提出了20项新豁免,同时指出豁免的最长有效期为4年以鼓励工业界开发替代品。
5. 增加了市场监督的条款
引入统一的产品符合性评估要求和市场监督机制。通过严格且统一的市场监管来减少市场上不符合产品的数量,从而有效地大诚指令目标。
虽然RoHS指令的修订工作仍在进行之中,但企业也应加强对其更新进展的跟踪,以便及时展开应对工作!
针对RoHS指令的修订,欧盟RoHS 2.0草案除提出将管控产品范围扩大至所有电子电气设备以外,更提出新增4种需“优先评估”使用的物质:
HBCDD 六溴环十二烷
DEHP 邻苯二甲酸(2-乙基己基)酯
DBP 邻苯二甲酸二丁酯
BBP 邻苯二甲酸丁苄酯
当前,众多企业为保证产品在市场竞争中占得先机,已开始针对RoHS 2.0 草案提出的4 种新管控物质进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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