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商 :佛山境象声学工程有限公司
广东 佛山市- 主营产品:
- 木质吸音板
- 软包
- 活动隔断
4. 声环境功能区分类
按区域的使用功能特点和环境质量要求,声环境功能区分为以下五种类型:
0类声环境功能区:指康复疗养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
1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
2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
3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
4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交通干线两侧一定区域之内,需要防止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包括4a类和4b类两种类型。4a类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城市轨道交通(地面段)、内河航道两侧区域;4b类为铁路干线两侧区域。
5.3 在下列情况下,铁路干线两侧区域不通过列车时的环境背景噪声限值,按昼间70 dB(A)、夜间55 dB(A)执行。
a)穿越城区的既有铁路干线;
b)对穿越城区的既有铁路干线进行改建、扩建的铁路建设项目;
既有铁路是指2010年12月31日前已建成运营的铁路或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通过审批的铁路建设项目。
5.4 各类声环境功能区夜间突发噪声,其最大声级超过环境噪声限值的幅度不得高于15 dB(A)。
6. 环境噪声监测要求
6.1 测量仪器
测量仪器精度为2型及2型以上的积分平均声级计或环境噪声自动监测仪器,其性能需符合GB 3785 和GB/T 17181 的规定,并定期校验。测量前后使用省校准器校准测量仪器的示值偏差不得大于0.5 dB,否则测量无效。声校准器应满足GB/T 15173 对1级或2级声校准器的要求。测量时传声器应加防风罩。
6.2 测点选择
根据监测对象和目的,可选择以下三种测点条件(指传声器所置位置)进行环境噪声的测量:
a) 一般户外
距离任何反射物(地面除外)至少3.5m外测量,距地面高度1.2m以上。必要时可置于高层建筑上,以扩大监测受声范围。使用监测车辆测量,传声器应固定在车顶部1.2m高度处。
b) 噪声敏感建筑物户外
在噪声敏感建筑物外,距墙壁或窗户1m处,距地面高度1.2m以上。
c) 噪声敏感建筑物室内
距离墙面和其他反射面至少1m,距窗约1.5m处,距地面1.2~1.5m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