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商 :山东明晟环保有限公司
山东 济南- 主营产品:
- 氨法脱硫
- 脱硫脱硝
氨法脱硫作为高效率湿法脱硫工艺的一种,在我国已经建成几十套工业化装置。由于其副产物为我国市场容量较大的硫铵化肥,不但没有固废的产生,同时回收了硫资源,因此,该工艺被国家有关部门评议为“是一项可实现循环经济的绿色脱硫工艺”,在我国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
但氨法脱硫采用液氨或氨水作为脱硫剂,由于液氨属于危险化学品,许多电力企业在采用氨法脱硫工艺时对于其来源是否可靠、使用是否安全等问题存在疑虑,这确实也是值得认真考虑的问题。
我国氨源供应条件优越,完全可满足非化肥领域用氨需求
氨是氮肥的基础原料,几乎所有的氮肥都是氨的下游加工产品。因此,我国上世纪四十年代就开始建有小合成氨装置。到八十年代,我国合成氨企业数量达到1600家左右,几乎到了一县一厂的程度。
2009年,我国合成氨能力约6300万吨,产量5130万吨,能力闲置在1000万吨以上。我国产能约占世界的1/3,是世界第一大生产国。目前我国仍有合成氨企业500家左右,广泛分布于全国各地,平均一个地市就有一个合成氨厂。“十二五”期间,煤炭资源丰富的地区仍将规划建设众多合成氨、化肥生产项目,包括现有企业的技术改造和扩建,预计到2015年,我国合成氨产能将达到7000万吨左右,继续呈现产能过剩的态势。
因此,我国合成氨产能完全可以满足非化肥生产企业的用氨需求。我国液氨企业分布广泛,用氨企业可以就近采购,氨源条件优越。此外,我国焦炭企业、部分煤化工项目都副产一定量的废氨(水),可以直接用于氨法脱硫,也是氨法脱硫脱硫剂的重要来源之一。
我国液氨运输、储存、使用管理规范成熟、可靠
液氨是我国最大宗的液体化工产品,年产量超过5000万吨。除作化肥原料外,还有广泛的工业用途,包括作为化工原料、冷藏行业做制冷剂等。我国已有七十年的合成氨生产和使用历史,过去部分地区农村也有直接施用氨水的习惯。
我国每年液氨的运输量超过500万吨。在长期的生产、储存、使用过程中,我国形成了比较完善、丰富的液氨管理规范,如在工厂设计上要遵从《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 2002)等;液氨运输要遵从《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等。此外多数省、市都出台了相应的管理规定,对液氨的运输和使用进行规范。严格执行各种规范,液氨就可做到安全的运输、储存和使用。
我国合成氨成本有逐渐降低的趋势
商品氨的合理价格建立在液氨的生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基础上。2009年,我国合成氨产能比较集中的地区生产成本平均在2000元/吨左右,外加合理利润,合成氨的合理出厂价格在2200-2300元左右。对于在煤炭产地采用先进煤气化工艺建设以及天然气供应充足的西南地区建设的大型合成氨装置,生产成本更低,在液氨出厂价格2000元时将会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随着我国煤化工技术和装备水平的不断提高,在煤炭价格维持不变的情况下,我国合成氨的成本有进一步降低的趋势。
氨法脱硫工艺是一项可实现循环经济的绿色脱硫工艺,受到国家的重视和鼓励,在我国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我国合成氨产能巨大,且企业分布广泛,因此,氨源供应条件优越,可以满足不同行业烟气氨法脱硫用氨的需求。
明晟环保以化工的理念解决环保问题,运用世界一流的氨法脱硫核心技术解决气溶胶与氨逃逸的技术性难题,真正达到超低排放,变废为宝,实现发展绿色经济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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