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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第一次都不会判离?

虽然通过协议的方式是最节约成本的一种办理离婚手续的方式,但是在心现实生活中,由于夫妻双方不能通过协议的方式,确定共同财产的分配,故而会在书写诉状之后,上诉至人民法院,根据司法实际,我们可以知道一般离婚诉讼的一审是不会判离的,起诉离婚第一次都不会判离呢?

一、起诉离婚第一次都不会判离?

当一方当事人被已经破裂的婚姻折磨的痛苦不堪、寄希望于通过法律途径解除夫妻关系时,的确得到的结果,往往是法院判决不予离婚。那么,究竟为什么法院在第一次起诉离婚时不判离呢?

网友咨询我听别人说,如果双方打算离婚,一方坚持不同意离婚,那么起诉到法院,法院第一次基本是不会判离的,这样的说法对吗?如果一方坚持不离,可以拖到什么时候呢?律师解答这位朋友您好。您所听到的这种说法的确是存在的,关于这方面的问题,下文可以为您做一个参考。

我们知道,离婚是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的,如果夫妻中的一方不同意离婚,另一方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当一方当事人被已经破裂的婚姻折磨的痛苦不堪、寄希望于通过法律途径解除夫妻关系时,的确得到的结果,往往是法院判决不予离婚。那么,究竟为什么法院在第一次起诉离婚时不判离呢?

依据我国《婚姻法》规定,法院判决离婚需要具备法定的应当判决离婚的情形,这些情形包括重婚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有du博、吸du等恶习屡教不改;实施家庭暴li或者nue待、遗弃家庭成员;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一方下落不明。先不说符合法定判决离婚的情形很少,即使存在法定判决离婚的情形,实践中也通常因为证据不足等原因而无法满足法定判决离婚的条件。

在不具备法定离婚情形的离婚诉讼中,对方坚决不同意离婚,是法官不予判决离婚的一个重要理由。法庭上,对方往往称夫妻之间感情尚在,希望能继续好好生活,对于此种情形,法官通常会给被告一个机会,希望双方能够珍惜夫妻之间的感情,维系夫妻关系,判决驳回起诉。

二、通常,对方坚决不同意离原因有两种情况

1、真诚悔过,不想离婚。虽然生活中夫妻之间会因为一些生活上的琐事经常发生口角,但被告放不下与原告之间的感情,不管原告想离婚的决心多么坚决,被告仍想挽留。

2、被告明知夫妻感情已经彻底破裂,无法继续共同生活。但对于夫妻共有的财产,被告想独吞或者想得到大部分。为了转移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故意拖延shi间不同意离婚。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七)项规定:“判决不准离婚或者调解和好的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对于第一次判决不予离婚的案件,需要六个月之后才可以提起第二次诉讼,而这六个月的时间,则为对方恶意转移财产提供了可乘之机。为此,当事人要做好防止财产转移的准备,以免造成自己财产权益的损失。

为啥起诉离婚第一次都不会判离?这是由于此时人民法院并不能确定夫妻双方的感情是否已经破裂,故而在一审审理中不会叛离。此时,想要离婚的主体,可以在书写诉状之后的半年后,再次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一般来说,二审就会判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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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中过错损害赔偿的判定_襄阳律师|襄阳全真律师|离婚律师

离婚诉讼中过错损害赔偿的判定

  1、规定的过错损害赔偿范围有限。主要包括: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的;nue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婚姻法第46条)注意,该条款属于列举性条款,并没有“其他情形”这样的开放性规定,所以,离婚案件中,除了这四种情形,过错损害赔偿请求很难得到法官的支持。不过,侵权责任法草案第50条关于“妨害婚姻”侵权责任的规定,将扩大过错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即,无过错方可以要求第三者承担赔偿责任,这对于打击当前“er奶比原配厉害”的低俗之风无疑是一剂强xin针。

  2、婚wai情过错方并非必然承担赔偿责任。目前,法院所支持的过错损害赔偿请求仅限于发生同居或重婚过错行为。对于间断的婚wai性xing为赔偿请求,一般很难得到法院支持。但是,根据最gao人民法院关于离婚案件中关于财产分割问题的解释规定,离婚案件中的无过错方可以多分。虽然难以得到损害赔偿,如若能够多分财产,在实质上得到了物质补偿。

  3、目前有几个误区需要澄清。一种误区是有的律师认为除了同居和重婚之外的过错行为,对于无过错方毫无用处;一种是有的人认为只要有过错,不论什么过错,过错方都应当赔偿。两个极端,过犹不及。同居和重婚行为,过错方需要负担的是过错赔偿责任而不仅仅是多分财产;除此之外的婚wai情过错行为,过错方承担的是少得夫妻共同财产的补偿责任,二者有本质区别,虽然,对于无过错方来说,都是财产的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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