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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详细描述
问题1:
从离岸账户转到境内个人账户的时候,一般都是什么原因汇进来的?因为个人所得税可以减免的部分应该只有1万多,不像某些人说得要12万(只是超过12万的征的比例更多),大家都是怎么合理避开外汇管制,以及避开个人所得税的?
可以写:佣金、劳务费、工资、借款、赡家款等等
个人外币户收外币没有限制,汇5WUSD以上需要向银行填申报表涉及到个申报问题,另外结汇方面一个身份证一年只能结汇5WUSD那么可以借用亲戚朋友身份证,进行多次结汇。也要以直接取现然后再到银行门口找黄先生或是多收集几个身份证到银行对换。
问题2:
从离岸账户转到境内公司帐户(公司是没有进出口权的小规模纳税人公司),境内公司是可以开服务性发票的,是否可以代境外公司做经济调查收取服务费收美金呢?
是可以的,只要境内公司有外币帐户且境外公司与境内公司有合作协议.
问题3:
从离岸公司帐户汇到境内个人账户,汇款单上需要填写理由吗?比如发工资,佣金等等,如果是发工资的话,需要以香港公司抬头和境内某个人签订合同吗?另外发的工资部分是否可以作为香港公司的经营成本,抵掉一部分费用?
境外帐户汇给国内的个人户,无论是网上汇款,还是到柜台汇款,都是要写明理由的。可以发工资(劳务费),佣金也可以。但确定不能写货款。发工资的话,这笔开销,香港公司可以做帐的。
问题4:
离岸公司的单据流转问题,因为有些人注册香港公司就是为了在客户与境内供应商之前加1道程序,一来可以保护自己的客户信息,二可以自己灵活控制资料。但是货物从境内初,单据从香港出,具体的单据流转应该是怎么样的?另外需要注意一些什么问题?
物流线是不变的,变的是资金线和物流线,这两条线是通过了香港公司,箱单,发票都是你自己可以做的,提单的话,要看货代是不是你自己找了,如果是你自己找的话,可以让货代找船公司出以你香港公司名义的提单,还有就是你做TT那单证的要求不是很高。如果你做LC的话,要求会高一定,最好让客户在L/C中加上一条“可接受第三方文件”,那这个第三方就是国内的供应商出的产地证等其他问题,这样可以避免你L/C不符点的问题。但有关第三方文件,你最好也要了解一下你国外客户当地的海关。
问题5:
香港公司可以在国内买出口信用保险吗? 以前在贸易公司做的时候都可以向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申请保险的,但是香港公司是否可以申请保险?还是可以先让境内出口的供应商卖保险,然后再转让保单给香港公司?
出口信用保险,出口货物保险(香港公司都可以买的),可不可转让,这个要问一下保险公司了
问题6:
注册香港公司的其中一个好处就是可以直接付美金,特别是广州/深圳一带的供应商合作的时候,他们大都是报不含税价格,另外可以收美金。如果不含税的话,应该只能靠买单出口,如果用买单出口的话,是否有风险,具体应该如何操作?
买单操作的确是非法操作,但如果东窗事发的时候,最终找到是那个卖核销单的外贸公司,工厂肯定咬死不承认的。
1、与外商谈妥要购买的产品,规格,数量,交货日期,交货地点,交货方式,包装要求,测试要求等基本条件
2、与国内供应商,谈妥成本价
3、把产品清单告诉出口公司,要求其计算价位出口成本价。要告诉的内容有:
产品名称,数量,重量,体积,包装方式,货运地点,目的地点。
进出口公司会根据这些内容,计算内陆运费,出口的清关费(fob方式),海运费+保险费(cif方式)
最后会给你一个他们要收的费用
4、厂商的成本价+出口公司要收的费用+你的利润=报给外商的价格
注:如果同工厂谈好是港口交货的话,可以省去内陆运费
这种方式为买单方式,是对个人做外贸来说最省事的方式,但是利润要让出点。
好处:
1、可以不用害怕客户资料被进出口公司和供应商知道
2、钱也有保障。可以和外商谈好,叫外商直接打款到个人的户口,然后个人再把厂商的钱打给厂商,如果外商不放心,也可以叫外商把款打给进出口公司的帐户,进出口公司会立马把钱打给你。这样,可以控制整个钱的流程
3、产品可以在不同的供应商那里采购,从不同港口出货。因为不用考虑退税,所以,不用担心商检那些复杂问题。
缺点:
1、没有退税,利润很低
2、差价贸易,给供应商的价低,给外商的价高,难以促成交易
买单出口, 就是没有出口权的企业买别人的核销单, 以别的进出口公司的名义出口, 发货人图个方便。
外贸公司根本就收不到钱,在搞定客户的前提下,外汇还是汇入发货人指定的帐户,这才叫买单。
中国的外汇管制要求谁出口,谁就收回美金,谁来核销。打个比方我用A公司的核销单出口,A公司就必需收回相对应的美金才行;但是如果你采用买单出口,根本就不会将美金汇到提供核销单的外贸公司,这就造成了外汇混乱。如果用A公司的核销单出口,美金又汇到A公司,那就是挂*(代理出口),属于正当操作。 这就是代理出口 和 买单出口的区别。
问题7:离岸公司的财务管理,大家是把利润都留在境内,还是离岸账户上面?比如香港,因为税收比较境内优惠,是不是大家都把利润留在香港公司账户?
把资金放在香港公司户里是最安全的,因为那是境外的资金,如果你把款转到国内的话,比如是转到国内的个人户,那这个个人户接受外币要申报,而且提现和结汇都有限制。
问题8:
离岸公司的利润分配问题,假如公司1年有50万的利润,去掉17.5%的利得税,剩下的利润应该怎么分配给股东(股东都是境内的)?
那利润的分配肯定是按当时每个股东的股份比例来分配的,如果有其他分红,那是当时股东协议好的。这个可以自行调整
问题9:
离岸公司的费用成本问题:国内的一些费用发票,比如出差发票,买家具/电脑的发票是不是可以入香港公司的帐,用来冲减利润?
是的,可以的,香港的发票不是统一税务局发放的,手写的有明细和负责人签字,也可以作为香港公司做帐的发票,比如国内的收据,也是可以做帐的。香港的征税原则呢,是根据你的利润来源地来征税的,主要是看你有没有赚取香港本地的利润。
比如1.你有没有在香港实地的经营;2.你的货物有没有到香港重新包装再出口;3.你有没有和其他香港公司或者香港人有业务或者银行帐户上的往来。
如果都没有那说明你没有赚取香港本地的利润,是可以向香港税务局申请零报税。
从离岸账户转到境内个人账户的时候,一般都是什么原因汇进来的?因为个人所得税可以减免的部分应该只有1万多,不像某些人说得要12万(只是超过12万的征的比例更多),大家都是怎么合理避开外汇管制,以及避开个人所得税的?
可以写:佣金、劳务费、工资、借款、赡家款等等
个人外币户收外币没有限制,汇5WUSD以上需要向银行填申报表涉及到个申报问题,另外结汇方面一个身份证一年只能结汇5WUSD那么可以借用亲戚朋友身份证,进行多次结汇。也要以直接取现然后再到银行门口找黄先生或是多收集几个身份证到银行对换。
问题2:
从离岸账户转到境内公司帐户(公司是没有进出口权的小规模纳税人公司),境内公司是可以开服务性发票的,是否可以代境外公司做经济调查收取服务费收美金呢?
是可以的,只要境内公司有外币帐户且境外公司与境内公司有合作协议.
问题3:
从离岸公司帐户汇到境内个人账户,汇款单上需要填写理由吗?比如发工资,佣金等等,如果是发工资的话,需要以香港公司抬头和境内某个人签订合同吗?另外发的工资部分是否可以作为香港公司的经营成本,抵掉一部分费用?
境外帐户汇给国内的个人户,无论是网上汇款,还是到柜台汇款,都是要写明理由的。可以发工资(劳务费),佣金也可以。但确定不能写货款。发工资的话,这笔开销,香港公司可以做帐的。
问题4:
离岸公司的单据流转问题,因为有些人注册香港公司就是为了在客户与境内供应商之前加1道程序,一来可以保护自己的客户信息,二可以自己灵活控制资料。但是货物从境内初,单据从香港出,具体的单据流转应该是怎么样的?另外需要注意一些什么问题?
物流线是不变的,变的是资金线和物流线,这两条线是通过了香港公司,箱单,发票都是你自己可以做的,提单的话,要看货代是不是你自己找了,如果是你自己找的话,可以让货代找船公司出以你香港公司名义的提单,还有就是你做TT那单证的要求不是很高。如果你做LC的话,要求会高一定,最好让客户在L/C中加上一条“可接受第三方文件”,那这个第三方就是国内的供应商出的产地证等其他问题,这样可以避免你L/C不符点的问题。但有关第三方文件,你最好也要了解一下你国外客户当地的海关。
问题5:
香港公司可以在国内买出口信用保险吗? 以前在贸易公司做的时候都可以向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申请保险的,但是香港公司是否可以申请保险?还是可以先让境内出口的供应商卖保险,然后再转让保单给香港公司?
出口信用保险,出口货物保险(香港公司都可以买的),可不可转让,这个要问一下保险公司了
问题6:
注册香港公司的其中一个好处就是可以直接付美金,特别是广州/深圳一带的供应商合作的时候,他们大都是报不含税价格,另外可以收美金。如果不含税的话,应该只能靠买单出口,如果用买单出口的话,是否有风险,具体应该如何操作?
买单操作的确是非法操作,但如果东窗事发的时候,最终找到是那个卖核销单的外贸公司,工厂肯定咬死不承认的。
1、与外商谈妥要购买的产品,规格,数量,交货日期,交货地点,交货方式,包装要求,测试要求等基本条件
2、与国内供应商,谈妥成本价
3、把产品清单告诉出口公司,要求其计算价位出口成本价。要告诉的内容有:
产品名称,数量,重量,体积,包装方式,货运地点,目的地点。
进出口公司会根据这些内容,计算内陆运费,出口的清关费(fob方式),海运费+保险费(cif方式)
最后会给你一个他们要收的费用
4、厂商的成本价+出口公司要收的费用+你的利润=报给外商的价格
注:如果同工厂谈好是港口交货的话,可以省去内陆运费
这种方式为买单方式,是对个人做外贸来说最省事的方式,但是利润要让出点。
好处:
1、可以不用害怕客户资料被进出口公司和供应商知道
2、钱也有保障。可以和外商谈好,叫外商直接打款到个人的户口,然后个人再把厂商的钱打给厂商,如果外商不放心,也可以叫外商把款打给进出口公司的帐户,进出口公司会立马把钱打给你。这样,可以控制整个钱的流程
3、产品可以在不同的供应商那里采购,从不同港口出货。因为不用考虑退税,所以,不用担心商检那些复杂问题。
缺点:
1、没有退税,利润很低
2、差价贸易,给供应商的价低,给外商的价高,难以促成交易
买单出口, 就是没有出口权的企业买别人的核销单, 以别的进出口公司的名义出口, 发货人图个方便。
外贸公司根本就收不到钱,在搞定客户的前提下,外汇还是汇入发货人指定的帐户,这才叫买单。
中国的外汇管制要求谁出口,谁就收回美金,谁来核销。打个比方我用A公司的核销单出口,A公司就必需收回相对应的美金才行;但是如果你采用买单出口,根本就不会将美金汇到提供核销单的外贸公司,这就造成了外汇混乱。如果用A公司的核销单出口,美金又汇到A公司,那就是挂*(代理出口),属于正当操作。 这就是代理出口 和 买单出口的区别。
问题7:离岸公司的财务管理,大家是把利润都留在境内,还是离岸账户上面?比如香港,因为税收比较境内优惠,是不是大家都把利润留在香港公司账户?
把资金放在香港公司户里是最安全的,因为那是境外的资金,如果你把款转到国内的话,比如是转到国内的个人户,那这个个人户接受外币要申报,而且提现和结汇都有限制。
问题8:
离岸公司的利润分配问题,假如公司1年有50万的利润,去掉17.5%的利得税,剩下的利润应该怎么分配给股东(股东都是境内的)?
那利润的分配肯定是按当时每个股东的股份比例来分配的,如果有其他分红,那是当时股东协议好的。这个可以自行调整
问题9:
离岸公司的费用成本问题:国内的一些费用发票,比如出差发票,买家具/电脑的发票是不是可以入香港公司的帐,用来冲减利润?
是的,可以的,香港的发票不是统一税务局发放的,手写的有明细和负责人签字,也可以作为香港公司做帐的发票,比如国内的收据,也是可以做帐的。香港的征税原则呢,是根据你的利润来源地来征税的,主要是看你有没有赚取香港本地的利润。
比如1.你有没有在香港实地的经营;2.你的货物有没有到香港重新包装再出口;3.你有没有和其他香港公司或者香港人有业务或者银行帐户上的往来。
如果都没有那说明你没有赚取香港本地的利润,是可以向香港税务局申请零报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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