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商 :江苏森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 盐城- 主营产品:
- AB剂
- 自动捞渣机
- 自动吸渣机
森派环保厂家直销供应AB剂 漆雾凝聚剂 漆雾絮凝剂 A剂 韩国技术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油漆粘性解除剂的术语和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添加在喷漆房循环水系统中,以分解去除残漆、控制循环水生物活性的油漆粘性解除剂(以下简称解除剂)。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引用文件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90 危险货物包装标志
GB/T 191-2008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611-2006 化学试剂 密度测定通用方法
GB/T 618-2006 化学试剂 结晶点测定通用方法
GB/T 1721-2008 清漆、清油及稀释剂外观和透明度测定法
GB/T 2794-1995(2004)胶粘剂粘度的测定
GB/T 3536-2008 石油产品闪点和燃点的测定 克利夫兰开口杯法
GB/T 6324.1-2004 有机化工产品试验方法 第1部分:液体有机化工产品水混溶性试验
GB/T 6680-2003(2004) 液体化工产品采样通则
GB/T 8170-2008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GB/T 9724-2007化学试剂pH值测定通则
GB/T 13491-1992(2004)涂料产品包装通则
GB 18583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
JJF 1070-2005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3术语和定义
油漆粘性解除剂:是一种分解及去除各类油漆粘性的特殊处理剂,用于涂装行业水帘、水旋喷漆室生产线循环水池中,是漆雾在循环水中带有一定量的负电性与解除剂接触后失去粘性,形成容易去除的不稳定的细小颗粒。
4 要求
4.1外观质量
解除剂呈淡蓝色透明液体,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
4.2理化指标
解除剂的理化指标应符合表1中的要求。
表1
项 目 |
指 标 |
pH值 |
2~3 |
溶解度,% |
100 |
密度(25℃条件下),g/m3 |
1.06~1.10 |
粘度,mpa.s ≤ |
40 |
冰点,℃ ≤ |
-5 |
闪点,(开口杯)℃ ≥ |
120 |
4.3有害物质限量指标
解除剂有害物质限量指标应符合表2中的要求。
表2
项 目 |
指 标 |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g/l ≤ |
50 |
游离甲醛,g/kg ≤ |
1 |
苯,g/kg |
0 |
甲苯、二甲苯,g/kg |
0 |
4.4净含量
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
5试验方法
5.1外观
5.1.1取少量被测样品倒入洁净的样品杯中,置于明亮处,用肉眼观察其色泽,检查其有无可见杂质。
5.1.2解除剂透明度按GB/T 1721-2008中要求进行测定。
5.2pH值
pH值测定按GB/T 9724-2007中规定的方法进行。
5.3溶解度
溶解度按GB/T 6324.1-2004中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
5.4密度
密度按GB/T 611-2006中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
5.5粘度
粘度按GB/T 2794-1995(2004)中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
5.6冰点
冰点按GB/T 618-2006中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
5.7闪点
闪点按GB/T 3536-2008中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
5.8有害物质限量指标
按GB 18583中的规定进行测定。
5.9净含量
按JJF 1070-2005中的规定执行。
6检验规则
6.1检验分类
解除剂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6.2出厂检验
6.2.1每批解除剂应经公司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并签发产品合格证后方可出厂。
6.2.2出厂检验项目为外观、密度、pH值、粘度。
6.3型式检验
6.3.1 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 新产品或者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时;
b) 正式生产后,如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c) 产品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
d) 正常生产时,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检验;
e)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f)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
6.3.2 型式检验为本标准的全部要求
6.4组批
同一配料、同一工艺、同一反应釜生产的产品为一组批。
6.5 取样
按GB/T 6680-2003(2004)中规定的方法进行。
6.6判定规则
6.6.1本标准中产品质量指标合格判定,采用GB/T 8170-2008 中“修约值比较法”。
6.6.2检验结果中如有一项指标不合格,可自同批产品中加倍抽样,复验结果仍不合格的,则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
6.7复验
复验以封存样进行。如使用单位要求现场取样,应事先在供货合同中规定,并在生产和使用单位人员在场的情况下于现场取平均样,复验按照型式检验项目检验。
7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7.1标志
解除剂包装容器上应在明显位置注明以下内容:产品名称、净含量、生产厂名及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及产品标准编号;以及有按GB 190和GB/T 191-2008中有关规定的标志。
7.2包装
解除剂包装按GB/T 13491-1992(2004)中规定进行。
7.3运输
解除剂运输时要轻装轻卸,严禁抛掷;应防止曝晒,并应符合运输部门有关规定。
7.4贮存
解除剂应贮存于阴凉通风的仓库中,不能受阳光直射,冬季温度不应低于-5℃;保质期6个月;超期可按本标准规定项目进行检测,若合格仍可使用
漆雾凝聚剂又称油漆絮凝剂,其通常由A、B两剂组成。主要用在各种水帘、水旋喷漆室涂装生产线的循环水池中,其作用是漆雾在循环水中带有一定量的负电性,与A剂接触后,电荷转移后失去粘性,形成不稳定之细小颗粒,加入B剂后,B剂被其强烈吸附,将喷涂过程中产生的漆雾经电荷中和、絮状物包裹、凝聚成为多孔的漆渣漂浮在水面上从而达到清除的目的。由于B剂为长链网状高分子结构,使其形成较大颗粒而上浮,与水分离,是空气净化,从而净化水质保护环境和工人的身体健康的绿色环保产品。
一、使用步骤:
1、在涂装线循环水槽中投入NaOH,使PH值达到8~9,(检测PH值测试纸在化学品商店可购);
2、在循环水泵吸水口处滴入A溶液(油漆粘性解除剂);
3、在循环水池出水口滴入B溶液(油漆凝聚上浮剂);
4、根据喷洒在槽内水中的油漆含量,利用定量泵供给A、B溶液;
5、药品的投入量是喷洒在槽内油漆量的10~15%(具体药品投入量根据生产线实际情况而定)。
二、漆雾凝聚剂(AB)剂的使用效果:
1、延长设备使用寿命,降低清槽费用及水费。
未脱粘过喷漆粘附在系统管路上,导致是管道堵塞直致最终管路损坏
2、绿色环保,增进废水可生化性,降低废弃物处置成本。
延长系统循环水使用周期,减少固体、气体废弃物排放
3、保持水池水质清洁,改善喷房工作环境,提升工作效益,达到环保排放要求。
三、注意事项:
本产品A剂属酸性药剂、B剂属中性药剂,操作时要套防护手套,小心操作,以防侵蚀皮肤和眼睛。如药品触及皮肤,用清水冲洗15分钟以上,如刺激持续立即就医。
四、质保期限
贮藏在避光以及凉爽的地方(温度在-5℃--+20℃)保质期限A剂/B剂,6个月。
本公司已通过:ISO9001:2008质量认证、ISO14001:2004环境认证
注:本公司可提供自动捞渣机,减少人工捞渣的成本。
使用效果:
使用前
![](http://file5.yihubaiying.com/d/177/64/80/9/303209.jpg)
使用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