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商 :深圳北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销售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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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详细描述
1、常规玩具测试
为了加强儿童玩具产品质量的监管,确保儿童在玩耍过程中的安全,世界各国都在加紧建立和完善玩具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目前,常规的玩具测试标准主要包括中国玩具安全技术规范GB6675、欧盟玩具安全标准EN71、美国玩具安全标准ASTM F963、美国联邦消费品安全法令CPSC、消费品安全改进法案CPSIA、加拿大危险产品(玩具)条例C.R.C.C931、日本玩具安全标准ST2002、国际安全标准ISO8124及其他国家标准。
(一)中国—GB6675
机械和物理性能;燃烧性能;特定元素的迁移;玩具标识和使用说明。
(二)欧盟—EN71
该玩具指令适用于设计用于或预定于14岁以下儿童玩耍的任何产品或材料。
机械和物理性能;燃烧性能;某些元素的转移;化学相关实验装置;非实验化学玩具;年龄警告标识的图示;手指画颜料:着色剂、防腐剂、特定元素的迁移、初级芳香胺、嗅觉和味觉测试、pH值、产品信息包括代理商、添加剂、湿润剂以及表面活性剂;有机化学化合物:阻燃剂、耐汗液色牢度、着色剂、初级芳香胺、单体迁移、溶剂迁移、溶剂吸入、木材防腐剂、非木材防腐剂、增塑剂、毒性评估、pH值、甲醛。
(三)美国—ASTM F963—08
该条款适用于14岁以下儿童使用的玩具。
(四)美国—CPSC 16CFR
该法令适用于所有玩具和儿童用品。
1.普通玩具
物理机械性能测试:燃烧测试、化学测试、油漆中或类似表面涂层中的铅含量16CFR Part 1303、标签要求。
2.特殊玩具
玩具火药帽16CFR Part 1500.47;拨浪鼓16CFR Part 1510;橡皮奶嘴16CFR Part 1511;婴儿床16CFR Part 1508—1509;童车16CFR Part 1512;电动玩具16CFR Part 1505。
(五)美国—CPSIA
该法案适用于12岁及以下儿童产品和儿童护理品。
物理机械性能;化学测试:铅含量、邻苯二甲酸盐。
(六)加拿大—C.R.C.,C931
该条例适用所有在加拿大销售的玩具。
(七)日本—ST2002
该标准适用于14岁以下儿童使用的玩具。
物理机械性能测试;燃烧测试;化学测试。
颜料;主要成分为PE、PVC或乙酰纤维素的材料制成的玩具(除了施加油漆涂层的零件外);转印法、折纸及橡胶制作的玩具(橡胶奶嘴除外);氯乙烯树脂涂层;施加于玩具本体或零件上的油漆涂层(纸质容器所使用的印刷油墨除外);玩具上使用的纺织产品;肥皂泡溶液;与玩具一起被提供的画图仪器所使用的墨水和类似产品,如铅笔、圆珠笔、油性笔、蜡笔、颜料笔、彩色水笔、粉笔等;主要成分是聚氯乙烯、使用邻苯二甲酸酯类化合物作为原材料的合成树脂,包括用在油漆涂层中的;橡胶奶嘴;玩具上使用的金属(未刷油漆和被覆盖);零部件使用的材料。
(八)国际—ISO8124
该标准适用于所有玩具,即设计成或明确提供14岁以下儿童游玩使用的任何产品或材料。
机械和物理性能;燃烧性能;特定元素迁移。
(九)澳洲/新西兰—AS/NZS ISO 8124
该标准适用于所有玩具,即设计成或明确提供14岁以下儿童游玩使用的任何产品或材料。
机械物理性能;燃烧性能;特定元素迁移。
2、电动玩具测试
电动玩具通常具备更多的玩耍和使用功能而深受儿童的喜爱。由于电子电路被应用在玩具上,为了全面保障儿童的安全,有关电器安全及由此带来的相关安全问题引起了各国的关注。目前,在中国、美国、欧盟等国家和地区都制定了相关的条款和标准来管控市面上的电玩具的安全。
(一)中国—GB 19865
该标准适用于供14岁以下儿童使用的至少有一种功能需要使用电的玩具。
(二)美国—ASTM F963 条款4.25
该条款适用于供14岁以下儿童使用的至少有一种功能通过电池驱动的玩具。
(三)欧盟—EN 62115
该标准适用于供14岁以下儿童使用的至少有一种功能需要使用电的玩具。
(四)国际—IEC 62115
该标准适用于供14岁以下儿童使用的至少有一种功能需要使用电的玩具。
3、儿童护理用品安全测试
随着社会的发展,家庭对婴幼儿的照顾也越来越重视,儿童护理用品市场的发展也随之加快,同时儿童护理用品的安全性也引起全社会的关注。目前欧美以及其它国家和地区都设立了专门的法规和标准来严格管控其市场上的儿童护理用品的安全。
(一)婴儿安抚奶嘴—EN1400
该欧洲标准规定了对婴儿安抚奶嘴的材料,结构,性能,包装和标签等相关要求。
(二)奶嘴夹—EN12586
该欧洲标准规定了以下制造饮水设备用材料的要求:可重复使用的喂食奶嘴和饮水配件;可重复使用的奶瓶和饮水杯,一次性使用的奶瓶,喂食奶嘴,喂食袋,饮水配件,以上配件在购买时是不含有液体的。
(三)饮用设备—EN14350
该欧洲标准规定了对供婴幼儿使用的护理用具和饮用器具的材料,结构,性能,包装和标签等相关要求。
一般机械性能;化学要求:某些元素迁移量、N—亚硝胺和N—亚硝基类物质释出量、挥发性物质含量、双酚A释放量、硫化橡胶中MBT含量、硫化橡胶中抗氧化剂释出量。
(四)刀叉和喂食用具—EN14372
该欧洲标准规定了对供婴幼儿使用的刀叉和喂食用具的材料,结构,性能,包装和标签等相关要求。
物理机械性能;化学要求:特定元素迁移量、邻苯二甲酸盐含量、双酚A释放量、镍释放量、甲醛释放量、挥发性物质含量。
(五)婴儿奶瓶奶嘴—BS7368
该英国标准规定了对供婴幼儿使用的奶瓶奶嘴的材料,结构,性能,包装和标签等相关要求。
物理机械性能;挥发性物质含量。
4、童车/童床安全测试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童车童床的市场需求越来越大。由于这类产品主要面对的是行为能力较低的婴幼儿,因此其安全性备受关注。许多国家针对这类产品的使用性质进行了分类,并且制定了具有针对性的标准进行安全管控。
童车安全测试
(一)中国GB14747
该标准适用于供一名儿童或者多名儿童乘坐的儿童三轮车。
(二)中国—GB 14749
该标准适用于从能够坐立到能够自己行走的婴儿使用的婴儿学步车。
(三)中国—GB 14748
该标准适用于供一名儿童或者多名儿童乘坐的儿童轮式推车。
(四)美国—ASTM F977
该标准适用于婴儿使用的婴儿学步车。
(五)美国—ASTM F833
该标准适用于供运载婴儿或者儿童的轮式推车。
(六)欧盟—EN 1273/BS EN1273
该标准适用于从能够坐立到能够自己行走的婴儿使用的婴儿学步车。
(七)欧盟—EN 1888
该标准适用于供一名儿童或者多名儿童乘坐的儿童轮式推车。
(八)澳大利亚/新西兰—AS/NZS 2088
该标准适用于供运载婴儿或者儿童的轮式推车。
童床安全测试
(一)美国—CPSC 16CFR 1508
该标准适用于供婴儿使用的全尺寸童床。
(二)美国—CPSC 16CFR 1509
该标准适用于在家内外、旅行和其它情况下使用的设计供婴儿睡觉的非全尺寸童床。
(三)美国—ASTM F1169
该标准适用于在家里使用的设计供婴儿睡觉的全尺寸童床。
(四)美国—ASTM F1821
该标准适用于供15个月以下体重不超过50 lb (27.7 kg)的儿童使用的,并且能够使用全尺寸童床床垫的婴儿床。
(五)美国—ASTM F2194
该标准适用于供婴儿使用的摇篮。这类摇篮通常是由自由的腿、有轮的底部、可摇摆的底部或者可以摆动的底部支撑起一个稳固的底面。
(六)美国—ASTM F406
该标准适用于非全尺寸童床和游戏围栏。这类产品设计给身高小于35 in. (890 mm)的儿童玩耍和睡觉使用。
(七)欧盟—EN 1130
该标准适用于在室内使用的内部长度不大于900mm的童床和摇篮。这种童床和摇篮是提供给婴儿睡觉时使用的,直到婴儿可以自行坐起、跪起或者用手撑起。
(八)英国—BS EN716
该标准适用于在室内使用的内部长度大于900mm但不大于1400mm的童床。
为了加强儿童玩具产品质量的监管,确保儿童在玩耍过程中的安全,世界各国都在加紧建立和完善玩具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目前,常规的玩具测试标准主要包括中国玩具安全技术规范GB6675、欧盟玩具安全标准EN71、美国玩具安全标准ASTM F963、美国联邦消费品安全法令CPSC、消费品安全改进法案CPSIA、加拿大危险产品(玩具)条例C.R.C.C931、日本玩具安全标准ST2002、国际安全标准ISO8124及其他国家标准。
(一)中国—GB6675
机械和物理性能;燃烧性能;特定元素的迁移;玩具标识和使用说明。
(二)欧盟—EN71
该玩具指令适用于设计用于或预定于14岁以下儿童玩耍的任何产品或材料。
机械和物理性能;燃烧性能;某些元素的转移;化学相关实验装置;非实验化学玩具;年龄警告标识的图示;手指画颜料:着色剂、防腐剂、特定元素的迁移、初级芳香胺、嗅觉和味觉测试、pH值、产品信息包括代理商、添加剂、湿润剂以及表面活性剂;有机化学化合物:阻燃剂、耐汗液色牢度、着色剂、初级芳香胺、单体迁移、溶剂迁移、溶剂吸入、木材防腐剂、非木材防腐剂、增塑剂、毒性评估、pH值、甲醛。
(三)美国—ASTM F963—08
该条款适用于14岁以下儿童使用的玩具。
(四)美国—CPSC 16CFR
该法令适用于所有玩具和儿童用品。
1.普通玩具
物理机械性能测试:燃烧测试、化学测试、油漆中或类似表面涂层中的铅含量16CFR Part 1303、标签要求。
2.特殊玩具
玩具火药帽16CFR Part 1500.47;拨浪鼓16CFR Part 1510;橡皮奶嘴16CFR Part 1511;婴儿床16CFR Part 1508—1509;童车16CFR Part 1512;电动玩具16CFR Part 1505。
(五)美国—CPSIA
该法案适用于12岁及以下儿童产品和儿童护理品。
物理机械性能;化学测试:铅含量、邻苯二甲酸盐。
(六)加拿大—C.R.C.,C931
该条例适用所有在加拿大销售的玩具。
(七)日本—ST2002
该标准适用于14岁以下儿童使用的玩具。
物理机械性能测试;燃烧测试;化学测试。
颜料;主要成分为PE、PVC或乙酰纤维素的材料制成的玩具(除了施加油漆涂层的零件外);转印法、折纸及橡胶制作的玩具(橡胶奶嘴除外);氯乙烯树脂涂层;施加于玩具本体或零件上的油漆涂层(纸质容器所使用的印刷油墨除外);玩具上使用的纺织产品;肥皂泡溶液;与玩具一起被提供的画图仪器所使用的墨水和类似产品,如铅笔、圆珠笔、油性笔、蜡笔、颜料笔、彩色水笔、粉笔等;主要成分是聚氯乙烯、使用邻苯二甲酸酯类化合物作为原材料的合成树脂,包括用在油漆涂层中的;橡胶奶嘴;玩具上使用的金属(未刷油漆和被覆盖);零部件使用的材料。
(八)国际—ISO8124
该标准适用于所有玩具,即设计成或明确提供14岁以下儿童游玩使用的任何产品或材料。
机械和物理性能;燃烧性能;特定元素迁移。
(九)澳洲/新西兰—AS/NZS ISO 8124
该标准适用于所有玩具,即设计成或明确提供14岁以下儿童游玩使用的任何产品或材料。
机械物理性能;燃烧性能;特定元素迁移。
2、电动玩具测试
电动玩具通常具备更多的玩耍和使用功能而深受儿童的喜爱。由于电子电路被应用在玩具上,为了全面保障儿童的安全,有关电器安全及由此带来的相关安全问题引起了各国的关注。目前,在中国、美国、欧盟等国家和地区都制定了相关的条款和标准来管控市面上的电玩具的安全。
(一)中国—GB 19865
该标准适用于供14岁以下儿童使用的至少有一种功能需要使用电的玩具。
(二)美国—ASTM F963 条款4.25
该条款适用于供14岁以下儿童使用的至少有一种功能通过电池驱动的玩具。
(三)欧盟—EN 62115
该标准适用于供14岁以下儿童使用的至少有一种功能需要使用电的玩具。
(四)国际—IEC 62115
该标准适用于供14岁以下儿童使用的至少有一种功能需要使用电的玩具。
3、儿童护理用品安全测试
随着社会的发展,家庭对婴幼儿的照顾也越来越重视,儿童护理用品市场的发展也随之加快,同时儿童护理用品的安全性也引起全社会的关注。目前欧美以及其它国家和地区都设立了专门的法规和标准来严格管控其市场上的儿童护理用品的安全。
(一)婴儿安抚奶嘴—EN1400
该欧洲标准规定了对婴儿安抚奶嘴的材料,结构,性能,包装和标签等相关要求。
(二)奶嘴夹—EN12586
该欧洲标准规定了以下制造饮水设备用材料的要求:可重复使用的喂食奶嘴和饮水配件;可重复使用的奶瓶和饮水杯,一次性使用的奶瓶,喂食奶嘴,喂食袋,饮水配件,以上配件在购买时是不含有液体的。
(三)饮用设备—EN14350
该欧洲标准规定了对供婴幼儿使用的护理用具和饮用器具的材料,结构,性能,包装和标签等相关要求。
一般机械性能;化学要求:某些元素迁移量、N—亚硝胺和N—亚硝基类物质释出量、挥发性物质含量、双酚A释放量、硫化橡胶中MBT含量、硫化橡胶中抗氧化剂释出量。
(四)刀叉和喂食用具—EN14372
该欧洲标准规定了对供婴幼儿使用的刀叉和喂食用具的材料,结构,性能,包装和标签等相关要求。
物理机械性能;化学要求:特定元素迁移量、邻苯二甲酸盐含量、双酚A释放量、镍释放量、甲醛释放量、挥发性物质含量。
(五)婴儿奶瓶奶嘴—BS7368
该英国标准规定了对供婴幼儿使用的奶瓶奶嘴的材料,结构,性能,包装和标签等相关要求。
物理机械性能;挥发性物质含量。
4、童车/童床安全测试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童车童床的市场需求越来越大。由于这类产品主要面对的是行为能力较低的婴幼儿,因此其安全性备受关注。许多国家针对这类产品的使用性质进行了分类,并且制定了具有针对性的标准进行安全管控。
童车安全测试
(一)中国GB14747
该标准适用于供一名儿童或者多名儿童乘坐的儿童三轮车。
(二)中国—GB 14749
该标准适用于从能够坐立到能够自己行走的婴儿使用的婴儿学步车。
(三)中国—GB 14748
该标准适用于供一名儿童或者多名儿童乘坐的儿童轮式推车。
(四)美国—ASTM F977
该标准适用于婴儿使用的婴儿学步车。
(五)美国—ASTM F833
该标准适用于供运载婴儿或者儿童的轮式推车。
(六)欧盟—EN 1273/BS EN1273
该标准适用于从能够坐立到能够自己行走的婴儿使用的婴儿学步车。
(七)欧盟—EN 1888
该标准适用于供一名儿童或者多名儿童乘坐的儿童轮式推车。
(八)澳大利亚/新西兰—AS/NZS 2088
该标准适用于供运载婴儿或者儿童的轮式推车。
童床安全测试
(一)美国—CPSC 16CFR 1508
该标准适用于供婴儿使用的全尺寸童床。
(二)美国—CPSC 16CFR 1509
该标准适用于在家内外、旅行和其它情况下使用的设计供婴儿睡觉的非全尺寸童床。
(三)美国—ASTM F1169
该标准适用于在家里使用的设计供婴儿睡觉的全尺寸童床。
(四)美国—ASTM F1821
该标准适用于供15个月以下体重不超过50 lb (27.7 kg)的儿童使用的,并且能够使用全尺寸童床床垫的婴儿床。
(五)美国—ASTM F2194
该标准适用于供婴儿使用的摇篮。这类摇篮通常是由自由的腿、有轮的底部、可摇摆的底部或者可以摆动的底部支撑起一个稳固的底面。
(六)美国—ASTM F406
该标准适用于非全尺寸童床和游戏围栏。这类产品设计给身高小于35 in. (890 mm)的儿童玩耍和睡觉使用。
(七)欧盟—EN 1130
该标准适用于在室内使用的内部长度不大于900mm的童床和摇篮。这种童床和摇篮是提供给婴儿睡觉时使用的,直到婴儿可以自行坐起、跪起或者用手撑起。
(八)英国—BS EN716
该标准适用于在室内使用的内部长度大于900mm但不大于1400mm的童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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