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班牙红酒进口清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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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香港包税进口
  • 荷兰本土牛栏
  • 红酒清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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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详细描述

西班牙红酒进口清关|国际物流进口

红酒进口报关需要办理哪些手续/红酒进口报关流程
西班牙葡萄酒进口报关代理 西班牙葡萄酒进口报关代理 红酒进口是一件很优雅的事,酒本是人生的美,我们公司专业于进口红酒,需要有朋友需要从国外进口一些红酒,那我们可以相互讨论一下。下面为大家介绍一下国外红酒进口需要办理的一些手续! 红酒进口需要什么手续

本公司专业提供从香港到大陆红酒/葡萄酒进口、法国红酒进口、欧洲红酒进口、北美红酒进口、澳洲红酒进口、智利红酒进口、奔富红酒进口、玛歌红酒进口、南非红酒进口、意大利红酒进口、西班牙红酒进口、新西兰红酒进口、葡萄牙红酒进口、葡萄酒进口等进口报关清关运输服务。是以进口、报关、物流的专业代理公司,手续无需提供进口手续,费用全包以支计价速度特快,安全性高多年报关经验合法清关进口。
一、 进口酒类口岸管理 口岸进口食品卫生、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对进入我国境内的进口酒类(包括免税进口酒类)依法进行监督检验。进口单位应提供进口酒类输出国(地区)产地卫生证明。进口酒类(不包括免税进口酒类)应根据我国《食品标签通用标准》和有关规定加贴中文标签。口岸进口食品卫生、质量监督检验机构依照本条规定对进口酒类进行监督检验。对监督检验合格的加贴“进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标志”,签发卫生证书(正本、副本)。监督检验不合格的不准进口。

1、商检手续:报检时需提供产地证、卫生证书、合同、、装箱单、提单等单证,首次进口还需提供标签审核申请表、中文标签样张(3份)、原标签及中文翻译件(各3份)(注名产地)、反映产品特定属性的证明材料,必要时向施检部门提供检验报告、卫生证明文件以及货物特殊申明证明文件,接受检验检疫并办理标签审核。预包装饮料酒中文标签样张需按GB10344-2005《预包装饮料酒标签通则》要求自行制作。对监督检验合格的加贴“进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标志”,签发卫生证书(正本、副本)。监督检验不合格的不准进口。

2、报关手续:箱单、、合同、通关单、付汇证明、提单、提货单等。

二、进口酒类国内市场流通管理 从事进口酒类的批发企业,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规定的注册资本(金)、经营场所和仓储设施。
(二)有健全的批发企业管理制度。
(三)有熟悉进口酒类知识的专业人员。
(四)有稳定的批发销售网络。
(五)有识别“进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标志”的手段。
(六)有卫生行政部门核发的卫生许可证。
(七)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进口酒类的批发企业的资格认定,地方批发企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按上述规定条件审定,并按照登记管辖规定办理企业法人注册登记,遇有问题,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贸委(经委、计经委)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有关部门解决。企业经注册登记后,方可开展进口酒类批发业务。 从事进口酒类销售的企业,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持有进口货物许可证(可以是复印件)、海关征税税单(可以是复印件)和卫生证书(正、副本),经销的进口酒类必须贴有规定的“中文标签”和规定的“进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标志”。
(二)不得伪造、变造进口酒类卫生监督检验合格标志、认证标志和中文标签等质量标志。
(三)不得制售假冒伪劣进口酒类。
(四)不得经销走私进口酒类。
(五)接受质量、卫生标准等有关业务的培训指导。 经销进口酒类的企业的主管部门及旅游饭店、酒店的主管部门,应按照国家规定的职责,指导建立和规范进口酒类配送中心、连锁经营和代理经营等,建立健全进口酒类流通网络。 卫生许可证(在卫生监督所办理)办理所需材料:

1、 卫生许可证申请书
2、 工商营业执照或单位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 法定代表人或者生产经营负责人明(可用身份证复印件)
4、 经营场所房产证明或房屋使用证明
5、 相应行业基本情况
6、 经营场所平面图
7、 卫生管理组织制度
8、 从业人员名单及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 办理酒类流通随附单所需材料(在经贸委办理):

1、 工商营业执照
2、 卫生许可证
3、 备案登记申请书 东莞晟通进口报关顾问


红酒进口流程 红酒进口专栏 红酒的进口流程:
一、申请进出口经营权应提交的材料
(一)外贸流通企业 1、企业书面报告。 2、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签章)。 3、经年审的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登记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全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6、企业需提交会计事务所、审计事务所或其他具有验资资格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原件)。 7、其他需要填写的附表: 〈1〉 进出口经营资格申请表; 〈2〉 经工商、税务、统计、外贸企业确认的专项材料报表; 〈3〉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代码登记表。

(二)生产企业 1、企业的书面申请。 2、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签章)。 3、经年审的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全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登记的法定代表人或《营业执照》登记的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6、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要提交会计事务所、审计事务所或其他具有验资资格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原件)。 7、高新技术企业、机电产品生产企业、要提交科技主管部门或有关部门的证书复印件。 8、其他需要填写的附表: 〈1〉进出口经营资格申请表; 〈2〉生产企业自营进出口权登记证书; 〈3〉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代码登记表。

二、 审批程序
(一)省属企业直接向省外经贸厅申报。
(二)生产企业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外贸流通企业申报材料一式叁份。

二、审批时限 省外经贸厅收到申报材料后及时审核,并提出初审意见;对需补报的材料一次性提出。 (一)申请外贸流通经营权企业,申请材料由省外经贸厅审核,3个工作日内做出准予或不准予核准的答复,对准予的材料备齐后负责转报外经贸部。并在收到外经贸部核准文件后3个工作日内,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书》。
(二)生产企业申请进出口经营权材料备齐后,直接由省外经贸厅核准。
3个工作内做出准予或不准予登记的决定,对准予登记的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书》;不准予登记的说明理由。 进口瓶装葡萄酒现行税率(所征收的税项,以人民币交纳):
1、 关税:14% (关税:CIF ×14%);
2、 :17% (:(CIF+关税额)×17%);
3、 消费税:10% (消费税:[(CIF +关税额)/ (1~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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