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商 :济南成和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山东 济南- 主营产品:
- 诉讼业务
- 版权业务
- 涉外业务
联系电话 :15154190315
商品详细描述
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应当在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到商标局备案。
该规定的目的是:
一是便于商标局对全国商标使用许可情况的管理;
二是通过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备案审查,从中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更好地维护当事人双方的合法权益,
三是通过《商标公告》向社会公布商标使用许可情况,为消费者选购商品提供方便。
相关产品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