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商 :沧州瑞盛管道
河北 沧州- 主营产品:
- 防腐管
- 钢管
- 耐磨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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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详细描述
沧州瑞盛管道设备有限公司生产的对焊法兰在生产和制作时采用一定的技术参数和要求进行生产和使用,保证能够按照一定的方式和原理进行使用和推广,采用一定的工艺方式和原理进行生产和焊接,严格保证使用中的良好质量。 一、对焊法兰的级别及其技术要求应符合JB4726-4728的相应要求。 1、公称压力PN为0.25MP-1.0MPa的碳素钢、奥氏体不锈钢锻件允许采用Ⅰ级锻件。 2、除以下规定外,公称压力PN为1.6MPa-6.3MPa的锻件应符合Ⅱ级或Ⅱ级以上锻件级别的要求。 3、符合以下情况之一者,应符合Ⅲ及锻件的要求: (1)公称压力PN≥10.0MPa法兰用锻件; (2)公称压力PN>4.0MPa的铬钼钢锻件; (3)公称压力PN>1.6MPa且工作温度≤-20摄氏度的铁素体钢锻件。 二、对焊法兰一般采用锻件或锻轧工艺制成。当采用钢板或型钢制造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对焊法兰应经超声波探伤,无分层缺陷; 2、应沿钢材轧制方向切割成条状,经弯制对焊成圆环,并使钢材的表面形成环的柱面。不得采用钢板直接机加工成带颈对焊法兰; 3、圆环的对接焊缝应采用全熔透焊缝; 4、圆环的对接焊缝应进行焊后热处理,并作100%射线或超声波探伤,且射线探伤符合JB4730的II级要求,超声波探伤符合 JB4730的I级要求。 三、对焊法兰的颈部外侧斜度应不大于7o。对焊法兰在生产和焊接时严格控制技术参数,保证能够在生产和使用中充分发挥作用和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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