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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运输安全测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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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化学分析服务
REACH 指令
欧盟《关于化学品注册、评估、许可和限制法规》(REACH法规)已于2006年12月18日通过了欧盟理事会的最终投票表决,并已正式颁布,将于2007年6月1日开始全面实施。
REACH取代了欧盟现行的40项法规,成为一套统一的化学品注册、评估、许可和限制的管理法规。它拥有一套完善的注册及评估体系,涉及约3万种化学物质,要求年生产量或进口量达到或超过1吨的所有“现有”或“新”的化学物质都要进行注册,以提供相关的使用安全性信息。
REACH几乎涉及所有(除食品、药品、农药)出口到欧盟的产品。如何面对挑战?如何应对REACH的注册、通报、许可和限制要求?预计未来几年,将面对大量的材料安全数据表(SDS),怎样判断SDS是否符合REACH要求?NTEK将为你提供整套的解决方案。
高度关注物(SVHC)的评审及警报服务
高度关注物清单将于稍后出台,之后此清单会不断的更新,由第三方机构对产品中的高度关注物(SVHC)进行审核,出具符合REACH要求的证书。高度关注物清单将于2008年中出台,之后欧盟会不断更新,我们会及时通知客户高度关注物(SVHC)清单的变化。
NTEK提供的六种服务
预注册 | 供应链管理指导 | SVHC物质检测 |
MSDS、材料成份分析 | 物品SVHC评估 | SVHC物质检测评估审核 |
一、预注册
为了帮助企业方便、快捷进行REAHC注册, 代理中国化学品的注册事宜。
服务对象是化学品生产厂家,预注册在欧盟是免费的,AOV只收资料整理费和渠道费。
预注册从08年6月1日开始到2008年12月1日,AOV先后为1000多种物质进行预注册,为中国企业生产的物质及时在欧盟备案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二、供应链管理与溯源指导
REACH将物质存在形式分为3种状态:物质、配制品中物质、物品中的物质。一般认为,物质构成配制品、配制品加工成物料、物料组成物品(虽然某些物质或配制品加工成物料时,会有一些偶然的化学反应,但REACH不予考虑该反应生成的物质,可以认为配制品的构成成分与物料成分一致;另外,加工中故意产生化学反应而生成的新物质另当别论)。
( 1 ) 物质企业
针对1272/2008/EC法规以及REACH附件XⅢ所确定的CMR、PBT、VPVB,指导客户检查其进行注册或注意使用用途。
( 2 ) 配置品企业
A、指导客户清楚配制品中的CMR、PBT、VPVB(REACH 57条)以及SVHC(REACH 59条),制作SDS(REACH 31条及附件Ⅱ),进行信息传递。
B、关注限制物质,确定配制品接受者的用途是否有限制要求(REACH 第8篇以及附件XⅦ)。(3)物品企业
指导物品企业应对REACH物品要求。
a、物品中是否有有意释放物质,如果有,按要求指导其预注册/注册;
b、物品中的SVHC浓度评估,指导其按要求进行信息传递或通报,或对需要授权物质的使用提供指导意见。物品中SVHC信息来源方式主要有三种:
供应商提供物料SDS;
供应商填写SVHC调查表;
检测物料中的SVHC。
三、SVHC物质检测
关于REACH检测,首先根据物料的特性,进行初步评估,然后按均质材料(物料)进行检测;考虑到REACH第33条的规定,物品中单一SVHC质量/物品质量超过0.1%时,需要进行信息传递或通报,因此,对于小部件,可以整体测试;均质材料检测需将物品拆分为均质材料(物料),根据物料特性进行测试。
四、MSDS、材料成份分析
SDS是REACH中主要的信息传递工具,贯穿供应链的上、下游。SDS—安全数据表(Safety Data Sheet),美国称为MSDS。SDS需要包括主要成分及CMR、PBT、VPVB以及SVHC物质含有情况(浓度及名称),针对物质或配制品。
根据REACH 31条及附件Ⅱ,下列情况必须提供SDS:
根据1272/2008/EC(67/548/EC、1999/45/EC),配制品被分类为危险品(即配制品中至少含有一种以上危险物质大于等于规定的最低浓度);PBT、VPVB大于等于0.1%;SVHC大于等于0.1%时需要向接受者提供SDS。
目前,AOV出具的MSDS报告,完全根据REACH要求进行。
五、物品SVHC评估
物品SVHC评估主要目的是为了明确物品中单一SVHC质量/物品质量是否超过0.1%,进而将物品中的SVHC信息传递给接受者/消费者。步骤:
(1)列出物品的BOM(物料清单)
(2)清楚每一物料的SVHC含有情况
(3)不同物料中相同的SVHC进行累计
(4)SVHC质量/物品质量
(5)给出评估结论。(最好附一份评估报告)。
下图是物品SVHC评估表
六、SVHC物质检测评估审核
评估项目 | 检查项目 | 检查内容 | 合格率 | 被检查人 | 备注 |
体系保障 |
1、体系管理文件; 2、公司架构; |
1、客户要求的确定; 2、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供应商管理方案的建立 4、材料宣告表; 5、SVHC物质控制标准; 6、追溯及变更管理 7、组织架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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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质管理 |
1、质量保证体系; 2、客户评估与调查表; |
1、SVHC物质的使用现状; 2、SVHC物质的消减规划; 3、产品信息详细登记; 4、REACH物品信息汇总 5、REACH法规培训、教育; 6、符合REACH协议书; 7、客户环保标准要求的制定 8、环境管理体系的建立与保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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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库管理 |
1、货物进、出单检查、登记 2、仓储环境管理 |
1、产品库存、出货登记 2、出货与仓库管理(包括数据、资料) 3、物料追溯4 、岗位人员配备; 5、职责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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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材料控制 |
1、审批程序管理 2、异常处理记录及应急措施 3、供应商提供检测报告的要求 |
1、供应商选择与采购、物料管理; 2、零件和组件的构成材料; 3、每一材料的编码; 4、每一种构成材料的MSDS资料; 5、每一种材料的生产厂家; 6、材料中有害物质的含量; 7、材料相关对应的标准等; 8、建立生产条件变更管理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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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风险评估 |
1、合格供应商稽核记录2 、供应商合作状况 3、供应商品质管控状况 4、购进 |
1、供应商选择与采购、物料管理; 2、均质材料SDS信息; 3、SVHC物质报告 4、关注REACH授权 5、检查物质是否超过0.1%; 6、采购登记表7、建立追溯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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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艺流程控制 |
1、作业指导书 2、制程控制 3、品质管理记录 4、抽检频率 |
1、确保产品在生产过程中不受到污染; 2、制程管理; 3、材料、半成品的检验过程管理; 4、生产过程监控的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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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架构保障 |
1、品质管理人员配备; 2、人员配备; |
1、配备REACH品质管理人员 | |||
教育训练 | 1、培训、考核记录 |
1、上岗人员培训、考核记录 2、品质管理培训、考核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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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综述
( 1 ) 产品名称定义:
物质(substance)——指在自然状态下或通过任何制造过程获得的化学元素及其化合物。如铅,氧化铅,甲苯等物质。
配制品(preparation)——指由两种或两种以上的物质组成的混合物。如胶水,合金,油漆、指画玩具颜料等。
物品(article)——指在制造过程中获得的特定形状、外观或设计的物体。如电子产品,服装,玩具及其部件等。
REACH法规物质内容
产品 | 注册 | 通报 | SVHC 物质 | 授权 | 限制 |
物质 | 1、 大于1T/年/人 | ||||
配置品 |
1、单体物质质量分数大于或等于2%, 2、质量大于或等于1t/a/ |
15项 | 7项 | 57项 | |
物品 |
1、产品有释放; 2、物质在物品中的总含量大于1t/y/人 |
1、物品中的总量超过1T/年/人; 2、物质在物品中的质量分数超过0.1%; |
15项 | 7项 | 57项 |
(2)REACH 将相关的产品分类为物质、配制品和物品:
a.物质:即单纯化学物质,超过1t/年/人就必须注册。
b.配制品:即混合物,需要拆分开来,其中每种超过1t/年/人的物质都必须分别注册。物质和配制品的注册与是否有意释放无关,只考量量级。
c.物品:只需关注其中含有的有意释放的物质,若该物质量级超过1t/年/人,则需要注册。
(3)如果您属于物品供应商,则应承担以下义务:
a.REACH 注册义务:
当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时,物品中的物质需要被注册:
在正常使用和可预期的合理使用条件下被有意释放;
该物质投放市场的总量超过1吨/年/注册者。
b.REACH 通报义务:
物品中的质量百分比超过0.1% 且总量超过1吨的高关注物质(SVHC)需要向欧盟化学品管理局通报。
c.REACH 信息传递义务:
配制品中单一SVHC≥0.1%时,以SDS向接受者传递SVHC信息,物品供应者应顺着供应链传递物品中含量超过0.1%的SVHC信息,而不论该SVHC是否满足吨位要求,以保证接收者使用该物品时是安全的。
d.授权:
2009年5月26日,ECHA(欧盟化学品管理局)将15种SVHC “候选清单”中的7种物质作为归入“需要授权物质清单”的优先建议物质提交给欧盟委员会,欧盟委员会将在规定的日期内将7种物质正式归入“需要授权物质清单”。
根据REACH法规,企业如果要使用进入授权名单的物质,必须申请许可,对于相同用途,同一产业链上,已经授权了的物质,可以直接按授权用途使用。从授权物质的日落之日开始到授权决定之日止,授权清单中的物质会有一个禁止使用日期,授权决定后,如果授权被批准,则可以继续使用物质,如果授权没被批准, 则物质不可以使用。
(4)您必须首先识别和确认企业出口产品属于哪一类型,然后再确定应承担的REACH义务。需要指出的是:
a.REACH法规是有害物质的一个大框架,具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等要求;欧盟现行的法规(如RoHS指令、包装指令、NP指令、PAHS指令、DEHP指令、PFOS指令、电池指令等)属于产品(行业)限制法规,与REACH限制条款有部分是一致的,如果您的出口产品中的各类有害物质符合了上述各类指令的要求,也只是可能符合REACH关于限制的要求,但是不一定满足REACH法规关于SVHC的要求,因而对于已经做过欧盟现行的法规检测的产品,还需要对针对REACH法规的要求,进行评估,甚至重新检测。目前在应对REACH法规中应关注的15SVHC物质之外,还应满足REACH法规附件XVII中的列出的57种限制物质要求以及各指令要求。
b.REACH法规中SVHC的含量(0.1%)是指单一SVHC物质与整个产品的质量比,这一点与RoHS等指令中均质材料中含量比不同。
对每个产品进行分类,以及对其化学信息以及安全数据表SDS进行确认, 检查产品中是否有高度关注物,通过一系列分析对此产品是否需要注册,通报,限制及符合其他 REACH要求作出评估,并提出进一步的具体措施。咨询方式可以根据客户需求来定。安全数据表(MSDS)的制作制作符合REACH要求的MSDS,根据出口成员国的不同可翻译成多个欧盟成员国语言的MSDS
REACH 15种高度关注物质(SVHC)侯选名单
物质名称 | CAS No. | 鉴别依据 | 物质用途 | |
1 | 4,4’-二胺基二苯甲烷 | 101-77-9 | Carcinogen, cat2 | 纺织品、鞋、聚氨酯 |
2 | 邻苯二甲酸甲苯基丁酯 | 85-68-7 |
Toxic for reproduction, cat2 |
聚氯乙烯、橡胶筒靴、浴室 地席、人造皮革(鞋) |
3 |
(DEHP)邻苯二甲 酸二辛酯 |
117-81-7 |
Toxic for reproduction, at2 |
聚氯乙烯、地板、医疗 用品、油漆 |
4 | 邻苯二甲酸二丁基酯 | 84-74-2 |
Toxic for reproduction, cat2 |
在不同塑胶的塑化剂、油漆 |
5 | 蒽 | 120-12-7 | PBT | 黑橡胶和塑料产品 |
6 | 六溴环十二烷 |
25637-99-4 and 3194-55-6(134237- 517, 134237-50-6, 134237-52-8) |
PBT |
纺织品、床垫、电脑和 电池外壳 |
7 | 二甲苯麝香 | 81-15-2 | vPvB |
香熏粒、化妆品、洗衣粉、 清洁剂 |
8 | 短链氯化石蜡 | 85535-84-8 |
PBT,vPvB
|
橡胶、皮革、黏粘剂、涂层 纺织品、油漆 |
9 | 氧化双三丁基锡 | 56-35-9 | PBT | 体育服装 |
10 | 三乙基砷酸盐 | 15606-95-8 | Carcinogen,cat1 | 木材、家具 |
11 | 五氧化二砷 | 1303-28-2 | Carcinogen,cat1 | 玻璃、着色剂 |
12 | 三氧化二砷 | 1327-53-3 | Carcinogen,cat1 | 木材、玻璃 |
13 | 砷酸氢铅 | 7784-40-9 |
Carcinogen,cat1,Toxic for reproduction,cat1 |
木材(防腐剂) |
14 | 二氯化钴 | 7646-79-9 | Carcinogen,cat2 |
油漆、油墨、玻璃和瓷 油漆 |
15 | 重络酸钠 |
7789-12-0 10588-01-9 |
Carcinogen,cat2; Mutagen,cat2, Toxic for reproduction,cat2 |
鞋、皮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