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食品消泡剂国家许可食品添加剂

厂商 :西安新四海化工

陕西 西安市
  • 主营产品:
  • 食品消泡剂
  • 耐高温漆
  • 羟基硅油
联系电话 :13991340643
商品详细描述

食品级消泡剂(国家允许食品添加剂)

外观:乳白色液体

PH值:  7±1 不挥发物:  10-30%
稳定性:  (1500转/分,30分钟)不分层 重金属(以pb计)  <0.0005%

 

在国家食品大典中作为食品添加剂使用,拥有国家颁发的:食品添加剂全国工业品生产许可证,清真食品认证,第三方上海化工院无毒害检测认定,国家技术监督局检测报告,标明重金属不超标证明,国家卫生部门卫生许可证。在国内外有大量适用案例。

广泛应用于 大豆分离蛋白,豌豆淀粉、马铃薯淀粉、马铃薯全粉
豆制品、休闲豆制品、腐竹、中药萃取、豆奶、植物萃取、在破碎、离心渣皮分离、蒸煮、等各个起泡环节。具有安全可靠、无毒害、不影响口感是国家允许添加的放心食品添加剂。

办事处有应用工程师5名,可以根据客户的需求。免费在销售前期深入客户生产、污水等环节,根据实际情况,利用专业消泡原理和工程师丰富的经验设计出最佳添加方案,加入方式。用科学的加入方式、最简洁的加入装置、最少的加入量、最节约成本的泡沫控制达到客户的需求。

使用范围及特点

本品适用于中低温食品、乳品、饮料、医药、发酵等行业水相体系消泡,具有用量少,消泡速度快,抑泡时间长,无味,无毒副作用,耐酸碱性好等特点。

 

 

使用方法

将本品用水或起泡液稀释为均匀的溶液后再加入起泡液中,也可以直接加入,其用量为0.01‰-1‰,随用途而异。

包装与贮存

50kg聚乙烯桶或200kg内涂塑铁桶,也可根据用户要求更换包装。

本品应密封贮存于通风干燥处,防止雨淋,日光曝晒,不得与有毒物质混装、混运和一起堆放。

⑶本产品在符合上述条件下,自生产之日算起存贮期为半年,若超过贮存期后,可按GB1906-80重新取样复检,若符合本标准仍可使用。

⑷本品按非危险品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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