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为暂缓就业应届毕业生办理暂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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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缓就业
是每年应届毕业生毕业前夕,由各高校就业中心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上报那些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他们在落实就业单位前期不愿把户口、人事关系迁回原生源地,希望将户口暂留在学校、并把人事关系暂寄存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同时他们必须与省高校就业指导中心签订一份《暂缓就业协议》
何为暂缓就业?应届毕业生如何办理暂缓就业?[点击放大] 何为暂缓就业?应届毕业生如何办理暂缓就业?


各省高校就业指导中心都有严格的关于暂缓就业办理的程序和时间,如未在办理时间内成功签订《暂缓就业协议》,则不予以补办。

暂缓就业协议由毕业生与高校及所在省高校就业指导中心三方签订,一般暂缓期为两年。在暂缓就业期间,如能落实就业单位者,可按照有关就业程序办理就业报到手续,逾期未落实就业单位者,其户口和档案转回生源地自谋职业。暂缓就业期间不能办理出国、结婚、劳务证等手续。

首先毕业生需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用书面方式向学校提出暂缓就业申请,说明其暂缓就业理由,经学校批准后再签订《暂缓就业协议书》。省就业指导中心将核发给每个毕业生的就业信息打印条形码(一式四份)粘贴在《暂缓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和毕业生档案的左上角(四份材料上粘贴的条形码必须一致)。

在《暂缓就业协议书》签订后,二年暂缓期内学生档案由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统一管理,党团关系暂留在系部,暂不发就业报道证,不收档案保管费;由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提供报考研究生,公务员等证明。

暂缓就业期间的户口暂时留在学校,如果暂缓期内落实单位的,凭省就业指导中心签发的《就业报到证》到学校保卫处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期间未落实单位的,在暂缓期满后,由学校将户口迁回生源所在地,不得以各种理由将户口空挂在学校集体户口上。
 
  根据以上条款,应届生在申请暂缓就业的时候一定要三思而后行,如果要办理暂缓就业,就需要注意抓紧时间了,毕竟后续户口处理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否则,期满后拖延成没有户口的“黑人”,再要办理遇到的麻烦就无法估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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