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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 重庆市- 主营产品:
- 重庆门禁
- 重庆远程视频会议
- 重庆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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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详细描述
1 一般规定
1.1 应建立建筑及住宅社区周界防卫报警、巡更管理、闭路电视监控、家庭安全防盗报警、车辆管理、公共广播系统数字化综合安防信息集成监控管理平台(SMS)。将中央安防监控中心设备与上述各安防子系统设备联网,实现由建筑及住宅社区中央安防监控中心对建筑及住宅社区内的安全防范进行全方位监视、控制,以及各安防子系统间的报警联动响应。
1.2 综合安防管理集成系统应将数字化综合安防监控系统控制网络与数字化物业管理信息网络融合,应有能通过电话网络和互联网络将建筑及住宅社区和家庭安全防盗报警信息上传至数字化物业管理中心及公安部门的能力,数字化物业管理人员和公安部门也可以通过互联网络在授权下监视和查询报警信息。
1.3 综合安防管理集成系统应能对各安防子系统的运行状态进行监视和控制,应能对系统报警信息数据进行显示和记录,并设置安防报警管理数据库.
1.4 综合安防管理集成系统应由报警监控管理服务器、报警管理数据库、监控工作站、分布式监控浏览器、控制网络节点网关等硬件设备及相配套的软件组成。
1.5 建筑及住宅社区内应设置独立的综合安防监控管理中心,及多个网络化分布的安防监控分中心,对各项监控系统具有联动控制的能力。
8.1.6 建筑及住宅社区安全技术防范体系及各监控报警子系统功能和设备配置,应遵照国家相关安全防范技术标准执行。
1.7 数字化综合安防管理系统产品应选用先进、可靠和误报率低的安全防范产品。
2 数字化综合安防管理要求
2.1 数字化物业管理人员在授权下可以通过互联网络和建筑及住宅社区局域网络监视、控制、下载,记录和查询综合安防管理信息、数据和资料。
2.2 综合安防监控管理中心保安人员可以实时监视、控制、确认、处理、记录和查询建筑及住宅社区和家庭安全报警信息、数据和资料,并具有监控操作优先权。
3 数字化综合安防管理系统实施标准
8.3.1 出入口门禁管理子系统功能:
对建筑及住宅社区内需要控制的各类出入口,按各种不同的通行对象及其准入级别,对其通过出入口通道实施实时控制和管理,并应具有报警功能,系统应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
1.1 建筑及住宅社区大门
——住户进出管理:住户采用由物业管理部门发放的感应式“住户IC卡”,卡中存储持卡住户的影像和相关信息,必要时保安人员可通过门卫联网的安防管理计算机核实持卡人的真实身份;
——访客进出管理:来访者进入建筑及住宅社区前,门卫保安人员应首先确认来访者身份和被访者姓名,同时通过门卫联网安防监控管理计算机确认被访者是否在家。如果被访者在家,门卫保安人员方可允许访客进入建筑及住宅社区。门卫保安人员应记录来访者姓名,被访者姓名和进入建筑及住宅社区的时间;
——临时人员进出管理:临时人员进出建筑及住宅社区大门,应由建筑及住宅社区物业管理部门发放临时通行证进行管理;
——住户车辆进出管理:采用本人的感应式“住户IC卡”控制车辆通行道口栅栏门的开启,车辆管理系统自动记录持卡住户姓名、车辆牌号和进出时间。
——外来车辆进出管理:采用在门卫处发放“临时停车IC卡”方式,并记录外来车辆驾车人员姓名、车辆牌号和进出时间;
——物品进出管理:通过住户签发出门条方式,监控物品的进出。
3.1.2 楼宇单元门
——住户开启管理;住户采用“住户IC卡”自动开启住户单元门;
——访客开启管理:来访者通过楼宇单元门可视对讲系统,与在家住户进行通话,住户在确认来
访者身份后,控制楼宇单元门开启(含楼层电梯运行控制);
——紧急情况开启管理:当发生火灾报警时,楼宇单元门通过联动控制自动开启单元门,安防管
理中心也可控制开启楼宇单元门,系统应记录控制单元门开启的保安人员姓名、控制开启时间等信息;
——工作人员开启管理:工作人员持“建筑及住宅社区工作IC卡”,在IC卡授权下可开启楼宇
单元门,系统记录“建筑及住宅社区工作IC卡”持卡人姓名和进入时间;
——单元门异常关闭管理:当楼宇单元门的闭门器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关闭单元门,系统将发出报警信号,建筑及住宅社区保安人员应及时赶到现场进行故障处理。
3.2 周界报警子系统功能:
在封闭式管理的建筑及住宅社区周界设置越界探测装置,安防监控管理中心可以通过电子地图显示周界报警区域,配置声、光报警提示,并实现闭路电视监控摄像机与周界报警联动图像显示。
——可疑人员翻越报警管理:通过周界主动红外对射报警探测器与闭路电视视频报警进行双重确认可疑人员翻越报警信号,并通过闭路电视摄像机进行报警联动监视,以排除误报警,晚间可开启翻越报警联动照明灯;
——可疑人员滞留管理:通过闭路电视监控系统发现可疑人员滞留,保安人员可通过现场处理;
——周界盲点与死角监视管理:可在周界盲点与死角增加设置被动红外报警探测器,当有人进入盲点和死角时,系统接收到报警信息,可通知保安巡更人员到现场处理。
3.3 保安巡更管理子系统功能:
按照预先编制的保安人员巡更软件程序,通过读卡机或其他方式对保安人员巡逻的工作状态(是否准时、是否遵守巡更顺序)进行监督、记录,并能对意外情况及时报警。
——保安巡更值班管理:采用感应式IC卡在线巡更管理系统,可与楼宇单元门IC卡读卡机共用。
——保安巡更人员所持“巡更IC卡”仅可用于巡更点到位确认,不可开启楼宇单元门,也可采用无线巡更棒系统,采用离线巡更到位确认方式;
——保安巡更路线管理:通过巡更管理软件编制巡更组和巡更到位路线和顺序;
——保安巡更点确认管理:采用在线巡更到位确认或离线巡更到位确认管理方式;
——保安巡更记录管理:通过巡更管理软件记录巡更组别、组员姓名、巡更确认路线、以及巡更到位时间。
3.4 闭路电视监控子系统功能:
对建筑及住宅社区内应进行监控的出入口通道、道路、公共场所、重要部位等进行实时和有效的视频探测、视频监视、视频或网络传输,以及图像显示和记录,并具有报警和图像复核的功能。
——道路安全畅通管理:通过建筑及住宅社区闭路电视监控摄像机进行实时道路状况监视;
——死角安全隐患管理:通过建筑及住宅社区闭路电视监控摄像机进行死角安全监控;
——车辆存放安全管理:通过在停车场安装的闭路电视摄像机监视车辆存放实时状况;
——可疑人员行为管理;通过建筑及住宅社区闭路电视监控摄像机监视建筑及住宅社区公共区域人员活动情况。
3.5 住户安防报警子系统功能:
建筑及住宅社区内所有住户应安装家庭安防电子报警装置,当发生非法入侵、盗窃、破坏和抢劫时,家庭报警装置发出实时和经报警逻辑判断的准确报警信息,报警信息可通过电话及网络传送到建筑及住宅社区综合安防监控管理中心和住户设定的电话或手机上。
——户内防盗报警管理:在住户家庭安装的防盗报警装置,通过逻辑确认报警状态,消除误报警,确认后的报警信息可通过电话和互联网络将信息传送到社区综合安防管理监控中心和住户设定的电话或手机上;
——紧急状况报警管理:通过户内安装的防盗报警装置,住户可进行有线和无线的紧急求助报警,报警信息可通过电话和互联网络将紧急求助信息传送到社区综合安防管理监控中心和住户设定的电话或手机上;
——户内火灾报警管理:通过户内安装的防盗报警装置,将火灾报警信息作为安全报警信息通过电话和互联网络将报警信息传送到建筑及住宅社区综合安防管理监控中心和住户设定的电话或手机上。
——燃气泄漏报警管理:通过户内安装的报警装置,将燃气泄漏报警信息作为安全报警信息通过电话和互联网络将报警信息传送到建筑及住宅社区综合安防管理监控中心和住户设定的电话或手机上。
3.6 车辆管理子系统功能:
对建筑及住宅社区车辆进出通道和停车库的通行道口实施出入控制、监视、行车信号指示、停车计费及车辆防盗报警等综合管理。
——住户车辆停车管理:通过“住户IC卡”实现住户车辆停车管理,(管理方式同住户车辆进出建筑及住宅社区大门);
——外来车辆停车管理;通过外来车辆“临时停车IC卡”实现外来车辆停车管理,(管理方式同外来车辆进出建筑及住宅社区大门);
——工作人员停车管理:通过“建筑及住宅社区工作IC卡”实现工作人员停车管理,(管理方式同住户车辆进出建筑及住宅社区大门);
——车辆防盗安全管理:在建筑及住宅社区大门车辆出入口和停车场出入口安装车辆影像设备安防系统,通过数码车牌影像识别,防止建筑及住宅社区内的车辆被盗。
——车辆进库无损害控制:在车辆通行道口栅栏门上安装防砸感应器,防止栅栏门控制失灵损坏车辆。
3.7 公共广播子系统功能:
在建筑及住宅社区内安装有线广播设备,可在特定的时间、区域和分区内进行背景音乐广播、物业管理通知广播、会议广播,在发生火警、盗警等紧急事件时可作为紧急广播强制切入使用。
——背景音乐播出管理:采用计算机控制广播播出系统,可以定时和手动控制背景音乐的播放;
——物业管理通知广播管理:物业管理人员可以插入播出物业管理通知,公共广播系统可设置播出分区,可以实现分区播出;
——火灾报警联动广播管理:当发生火灾报警时,公共广播可以立即自动切换到火灾紧急广播状态;
——防盗报警联动广播管理;当发生防盗报警时,公共广播可以立即自动切换到防盗紧急广播状态;
——紧急广播管理:当发生突发事件时,公共广播可以立即自动切换到突发事件紧急广播状态。
1.1 应建立建筑及住宅社区周界防卫报警、巡更管理、闭路电视监控、家庭安全防盗报警、车辆管理、公共广播系统数字化综合安防信息集成监控管理平台(SMS)。将中央安防监控中心设备与上述各安防子系统设备联网,实现由建筑及住宅社区中央安防监控中心对建筑及住宅社区内的安全防范进行全方位监视、控制,以及各安防子系统间的报警联动响应。
1.2 综合安防管理集成系统应将数字化综合安防监控系统控制网络与数字化物业管理信息网络融合,应有能通过电话网络和互联网络将建筑及住宅社区和家庭安全防盗报警信息上传至数字化物业管理中心及公安部门的能力,数字化物业管理人员和公安部门也可以通过互联网络在授权下监视和查询报警信息。
1.3 综合安防管理集成系统应能对各安防子系统的运行状态进行监视和控制,应能对系统报警信息数据进行显示和记录,并设置安防报警管理数据库.
1.4 综合安防管理集成系统应由报警监控管理服务器、报警管理数据库、监控工作站、分布式监控浏览器、控制网络节点网关等硬件设备及相配套的软件组成。
1.5 建筑及住宅社区内应设置独立的综合安防监控管理中心,及多个网络化分布的安防监控分中心,对各项监控系统具有联动控制的能力。
8.1.6 建筑及住宅社区安全技术防范体系及各监控报警子系统功能和设备配置,应遵照国家相关安全防范技术标准执行。
1.7 数字化综合安防管理系统产品应选用先进、可靠和误报率低的安全防范产品。
2 数字化综合安防管理要求
2.1 数字化物业管理人员在授权下可以通过互联网络和建筑及住宅社区局域网络监视、控制、下载,记录和查询综合安防管理信息、数据和资料。
2.2 综合安防监控管理中心保安人员可以实时监视、控制、确认、处理、记录和查询建筑及住宅社区和家庭安全报警信息、数据和资料,并具有监控操作优先权。
3 数字化综合安防管理系统实施标准
8.3.1 出入口门禁管理子系统功能:
对建筑及住宅社区内需要控制的各类出入口,按各种不同的通行对象及其准入级别,对其通过出入口通道实施实时控制和管理,并应具有报警功能,系统应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
1.1 建筑及住宅社区大门
——住户进出管理:住户采用由物业管理部门发放的感应式“住户IC卡”,卡中存储持卡住户的影像和相关信息,必要时保安人员可通过门卫联网的安防管理计算机核实持卡人的真实身份;
——访客进出管理:来访者进入建筑及住宅社区前,门卫保安人员应首先确认来访者身份和被访者姓名,同时通过门卫联网安防监控管理计算机确认被访者是否在家。如果被访者在家,门卫保安人员方可允许访客进入建筑及住宅社区。门卫保安人员应记录来访者姓名,被访者姓名和进入建筑及住宅社区的时间;
——临时人员进出管理:临时人员进出建筑及住宅社区大门,应由建筑及住宅社区物业管理部门发放临时通行证进行管理;
——住户车辆进出管理:采用本人的感应式“住户IC卡”控制车辆通行道口栅栏门的开启,车辆管理系统自动记录持卡住户姓名、车辆牌号和进出时间。
——外来车辆进出管理:采用在门卫处发放“临时停车IC卡”方式,并记录外来车辆驾车人员姓名、车辆牌号和进出时间;
——物品进出管理:通过住户签发出门条方式,监控物品的进出。
3.1.2 楼宇单元门
——住户开启管理;住户采用“住户IC卡”自动开启住户单元门;
——访客开启管理:来访者通过楼宇单元门可视对讲系统,与在家住户进行通话,住户在确认来
访者身份后,控制楼宇单元门开启(含楼层电梯运行控制);
——紧急情况开启管理:当发生火灾报警时,楼宇单元门通过联动控制自动开启单元门,安防管
理中心也可控制开启楼宇单元门,系统应记录控制单元门开启的保安人员姓名、控制开启时间等信息;
——工作人员开启管理:工作人员持“建筑及住宅社区工作IC卡”,在IC卡授权下可开启楼宇
单元门,系统记录“建筑及住宅社区工作IC卡”持卡人姓名和进入时间;
——单元门异常关闭管理:当楼宇单元门的闭门器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关闭单元门,系统将发出报警信号,建筑及住宅社区保安人员应及时赶到现场进行故障处理。
3.2 周界报警子系统功能:
在封闭式管理的建筑及住宅社区周界设置越界探测装置,安防监控管理中心可以通过电子地图显示周界报警区域,配置声、光报警提示,并实现闭路电视监控摄像机与周界报警联动图像显示。
——可疑人员翻越报警管理:通过周界主动红外对射报警探测器与闭路电视视频报警进行双重确认可疑人员翻越报警信号,并通过闭路电视摄像机进行报警联动监视,以排除误报警,晚间可开启翻越报警联动照明灯;
——可疑人员滞留管理:通过闭路电视监控系统发现可疑人员滞留,保安人员可通过现场处理;
——周界盲点与死角监视管理:可在周界盲点与死角增加设置被动红外报警探测器,当有人进入盲点和死角时,系统接收到报警信息,可通知保安巡更人员到现场处理。
3.3 保安巡更管理子系统功能:
按照预先编制的保安人员巡更软件程序,通过读卡机或其他方式对保安人员巡逻的工作状态(是否准时、是否遵守巡更顺序)进行监督、记录,并能对意外情况及时报警。
——保安巡更值班管理:采用感应式IC卡在线巡更管理系统,可与楼宇单元门IC卡读卡机共用。
——保安巡更人员所持“巡更IC卡”仅可用于巡更点到位确认,不可开启楼宇单元门,也可采用无线巡更棒系统,采用离线巡更到位确认方式;
——保安巡更路线管理:通过巡更管理软件编制巡更组和巡更到位路线和顺序;
——保安巡更点确认管理:采用在线巡更到位确认或离线巡更到位确认管理方式;
——保安巡更记录管理:通过巡更管理软件记录巡更组别、组员姓名、巡更确认路线、以及巡更到位时间。
3.4 闭路电视监控子系统功能:
对建筑及住宅社区内应进行监控的出入口通道、道路、公共场所、重要部位等进行实时和有效的视频探测、视频监视、视频或网络传输,以及图像显示和记录,并具有报警和图像复核的功能。
——道路安全畅通管理:通过建筑及住宅社区闭路电视监控摄像机进行实时道路状况监视;
——死角安全隐患管理:通过建筑及住宅社区闭路电视监控摄像机进行死角安全监控;
——车辆存放安全管理:通过在停车场安装的闭路电视摄像机监视车辆存放实时状况;
——可疑人员行为管理;通过建筑及住宅社区闭路电视监控摄像机监视建筑及住宅社区公共区域人员活动情况。
3.5 住户安防报警子系统功能:
建筑及住宅社区内所有住户应安装家庭安防电子报警装置,当发生非法入侵、盗窃、破坏和抢劫时,家庭报警装置发出实时和经报警逻辑判断的准确报警信息,报警信息可通过电话及网络传送到建筑及住宅社区综合安防监控管理中心和住户设定的电话或手机上。
——户内防盗报警管理:在住户家庭安装的防盗报警装置,通过逻辑确认报警状态,消除误报警,确认后的报警信息可通过电话和互联网络将信息传送到社区综合安防管理监控中心和住户设定的电话或手机上;
——紧急状况报警管理:通过户内安装的防盗报警装置,住户可进行有线和无线的紧急求助报警,报警信息可通过电话和互联网络将紧急求助信息传送到社区综合安防管理监控中心和住户设定的电话或手机上;
——户内火灾报警管理:通过户内安装的防盗报警装置,将火灾报警信息作为安全报警信息通过电话和互联网络将报警信息传送到建筑及住宅社区综合安防管理监控中心和住户设定的电话或手机上。
——燃气泄漏报警管理:通过户内安装的报警装置,将燃气泄漏报警信息作为安全报警信息通过电话和互联网络将报警信息传送到建筑及住宅社区综合安防管理监控中心和住户设定的电话或手机上。
3.6 车辆管理子系统功能:
对建筑及住宅社区车辆进出通道和停车库的通行道口实施出入控制、监视、行车信号指示、停车计费及车辆防盗报警等综合管理。
——住户车辆停车管理:通过“住户IC卡”实现住户车辆停车管理,(管理方式同住户车辆进出建筑及住宅社区大门);
——外来车辆停车管理;通过外来车辆“临时停车IC卡”实现外来车辆停车管理,(管理方式同外来车辆进出建筑及住宅社区大门);
——工作人员停车管理:通过“建筑及住宅社区工作IC卡”实现工作人员停车管理,(管理方式同住户车辆进出建筑及住宅社区大门);
——车辆防盗安全管理:在建筑及住宅社区大门车辆出入口和停车场出入口安装车辆影像设备安防系统,通过数码车牌影像识别,防止建筑及住宅社区内的车辆被盗。
——车辆进库无损害控制:在车辆通行道口栅栏门上安装防砸感应器,防止栅栏门控制失灵损坏车辆。
3.7 公共广播子系统功能:
在建筑及住宅社区内安装有线广播设备,可在特定的时间、区域和分区内进行背景音乐广播、物业管理通知广播、会议广播,在发生火警、盗警等紧急事件时可作为紧急广播强制切入使用。
——背景音乐播出管理:采用计算机控制广播播出系统,可以定时和手动控制背景音乐的播放;
——物业管理通知广播管理:物业管理人员可以插入播出物业管理通知,公共广播系统可设置播出分区,可以实现分区播出;
——火灾报警联动广播管理:当发生火灾报警时,公共广播可以立即自动切换到火灾紧急广播状态;
——防盗报警联动广播管理;当发生防盗报警时,公共广播可以立即自动切换到防盗紧急广播状态;
——紧急广播管理:当发生突发事件时,公共广播可以立即自动切换到突发事件紧急广播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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