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商 :沈阳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辽宁 沈阳- 主营产品:
- 铁皮柜
- 超市水果柜
- 铁皮文件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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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详细描述
第1天 早上10:00在深圳蛇口港国际出发厅集中,在专业领队带领下乘船前往香港国际机场,乘越南航空国际航班(飞行时间约2.5小时)前往胡志明转机飞往吴哥,抵达后享用晚餐,后送酒店休息。(晚餐)参考航班:VN763 1450/1610转VN1823 1935/2035 宿:吴哥 第2天 早餐后,前往吴哥窟(约15分钟车程),游览大吴哥城区(约15分钟),【巴戎庙】【巴本宫殿】(约40分钟),【斗象台】(约10分钟),远眺【12生肖塔】,参观【大高神殿】(约10-30分钟),【塔普伦寺】(约40分钟),午餐后前往【宝利金珠宝店】(约40分钟),后参观【吴哥窟皇城】俗称【小吴哥】(约2小时),【吴哥巴肯山】(约40分钟),晚餐享用柬式风味自助餐。(早/中/晚餐)宿:吴哥 第3天 早餐后,乘车前往金边(车程5.5-6小时),午餐后游览【皇宫】(约60-90分钟),参观金边市的著名的城市标志—【独立纪念碑】(约10分钟),后前往购物点--【珠山宝石工艺品店】(约40分钟),晚餐后入住酒店休息。(早/中/晚餐)宿:金边 第4天 早餐后,前往金边的最高点【塔仔山】(参观约20分钟),参观【俄罗斯市场】(约30分钟),后乘车前往机场办理离境手续,乘飞机前往越南第一大城--胡志明。午餐后参观【总统府】(约40分钟),【红教堂】(约10分钟),【西贡市邮政大楼-百年邮局】(约15分钟),游毕前往西贡河畔豪华游轮享用晚餐(1.5-2小时)。(早/中/晚餐)参考航班:VN841 1240/1325宿:胡志明 第5天 早餐后,乘车前往美拖(车程约2小时),抵达后换乘观光游船,游览闻名东南亚第一长河——湄公河(10-15分钟船程),并登上泰山岛游玩(游览约2小时),享用新鲜时令水果大餐,搭乘小独木舟穿越丛林体验南越水乡之美,午餐后返回胡志明,参观HACOTA手工艺品商店】(约40分钟),亲身享受【滴滴壶香榭咖啡TIME】(约30分钟),后参观【市歌剧院】及【市政厅广场】(约30分钟)。(早/中/晚餐)宿:胡志明 第6天 酒店享用早餐后,前往机场,乘越南航空国际航班返回香港机场,结束愉快旅程! (早/中餐,中餐为飞机餐)参考航班:VN762 1010/1345 |
服 务 标 准 | |
交 通: | 本行程出发地香港,目的地越柬. 本行程包含以下交通工具:飞机, 游览空调旅游车 |
住 宿: | 四星双人标准间独立卫生间, 三星双人标准间独立卫生间 胡志明2晚 吴哥2晚 金边1晚 |
餐 饮: | 5早餐5中餐5晚餐 |
门 票: | 以上景点第一门票 |
导 游: | 全程领队 |
自由活动: | 自由活动是指在行程中旅行社专门安排的自由活动时间.此次行程中有次共 天自由活动时间,非游览时间内的游客自由活动不属于行程中自由活动范畴.游客同意因客观或游客自身原因增加自由活动次数、适当延长自由活动时间. |
评 估 |
购物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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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费景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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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费用 | |
境外小费: | 40元人民币/天,6天,共计240元人民币 |
团费不含: | 证件、护照办理费用。个人性质的消费(如电话费、洗衣费、自然单间费、旅游意外伤害保险费等)及不属于旅游团费开支的其他费用(如部分线路中规定不含的国际机票、国内机票的燃油税、境外小费),具体详见“重要提示”内容。 |
重要提示:点击此处查看 1、证件办理:请提前10天交护照及签证材料办理签证,具体办证手续请向各门市部咨询。 2、费用不含:护照、一切私人性质的费用(电话,洗衣等)如产生自然单间费用自理。柬埔寨离境税USD25人(请客人准备好美金,在金边机场离境时购买) 3、自费说明:(1) 自费项目费用包含门票、车费、导游和司机服务费、停车费、入城费、预定费等综合费用, (2) 自费项目是推荐性项目,客人应本着“自愿自费”的原则酌情参加,导游组织自费活动将不会带有任何强迫因素。如参加人数不足20人,则费用将做相应调整或取消此项自费; (3) 请您在选择之前务必慎重考虑,一旦确认参加并付费后将无法退款;并请您务必签字确认交给导游,以保证您的权益; (4) 游客如果希望参加行程中未列的自费项目,请游客务必在自费同意书上签字确认;如发生纠纷,我社将把您签字确认的文件作为处理依据,以保证您的权益; 4、境外保证金:视情况收取。 5、随团规定:根据国家出入境管理规定,游客在以上行程中必须跟随团队活动,遵守当地法律 6、开会时间:武汉出发前一天 。 7、出团人数:不限 |
签约补充约定:点击此处查看 (1)行程中请注意个人及财产安全,切勿携带贵重物品出入境.必带贵重物品,请按海关规定申报,旅行社已明确告知。 (2)请携带有效证件出游(如:身份证 户口 护照 警官证 港澳、台湾通行证等),所有证件出发前需交由旅行社确认. (3)因异常情况,如:交通延误、灾害天气、政府行为等因素造成的行程变更偶有发生,请游客对此理解并协助. (4)游客在行程安排的自由活动时间内,不参与游泳、登山、骑畜、蹦极、海上活动等有风险项目,也不进入赌场、夜总会、酒吧等不安定场所.以上活动存在风险,旅行社已全面告知,游客完全知晓. (5)旅游行程中或证照签证办理完毕后因游客自身原因造成放弃、脱团或未使用团费中包含的游览、住宿、用餐、交通等,此时相关费用已产生,游客不就已产生的费用要求退款.未经许可,游客不得擅自离团脱团或滞留不归,否则将承担法律与经济责任. (6)交通部门对行李、票款损失等有明确规定,请充分了解.任何票款、行李等有关事项均以交通部门规定为准. (7)本旅游行程计划说明书及补充约定是合同的一部分,与合同同时使用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以 上 行 程 中 所 涉 及 的 部 分 景 区 景 点 实 景 照 片 欣 赏( 移 动 鼠 标 至 图 片 上 放 大 ) | |
旅游风险提示 外出旅游存在风险,主要表现在人身意外与财产损失两个方面。 如有意外,游客依靠行前自行购买的保险提供保障。购买旅游保险十分重要。 如有意外发生,国内旅游身故最高赔付28万元,出境旅游身故最高赔付35万元; 如因意外伤病,国内旅游医疗最高赔付4万元(免赔100元),出境旅游医疗最高赔付6万元(免赔1000元); 旅游保险流程告知 如有旅游意外,游客需向保险公司或旅行社报案,并至县级以上医院就诊。费用由当事人先行垫付,全部治愈完毕后,凭医疗发票、病历等至保险公司理赔;或转交旅行社代为理赔。保险公司按医疗保险范围内的药品、检查与治疗费用报销。 保险公司旅游责任险规定:金银、首饰、珠宝、文物、手表、手机、手提电脑、摄像机、照相机、软件、数据、现金、信用卡、票据、单证、有价证券、文件、账册、技术资料及其他不易鉴定价值财物的丢失和损坏,均不予赔偿;在上述物品范围之外、未经公安部门认定的财产损失不予赔偿;参加高风险活动造成的财产损失不予赔偿。 以上各项,提示及告知与合同同时使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同意在意外发生时,按上述约定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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