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商 :北京锅炉安装改造维修托管运行维护保养中心
北京 北京- 主营产品:
- 锅炉维护保养
- 锅炉维修
- 锅炉清洗除垢
联系电话 :13366355028
商品详细描述
锅炉运行与维护保养
一、锅炉点火前的检查
对于新安装的锅炉 , 修理后或长时间停用的锅炉 , 升火 前必须进行仔细的检查。这是保证锅炉安全运行 , 避免带缺 陷技入运行而造成故障和事故的一个重要环节。
( 一 ) 锅炉点火前的内部检查
1. 锅筒内部装置 , 如汽水分离器、连续排污管 ( 表面排污管 ) 、定期排污管、进水管及隔板等部件应齐全完好。
2. 锅筒 ( 锅壳锅炉的锅壳、炉胆和封头等 ) 、集箱及受 热面管子内的污垢应清除干净 , 没有缺陷或损坏 , 没有工具 和其他杂物遗留在锅内。
3. 如对水管锅炉水垢的清除程度、炉管弯制或安装质量产生疑问 , 必要时 , 可采用通球试验的方法检查炉管是否畅通。 内部检查合格后 , 紧固所有的人孔盖和手孔盖。
( 二 ) 锅炉点火前的外部检查
1. 炉膛内部应无结焦、积灰及杂物 , 炉墙、炉拱、隔火墙应完整严密。
2. 水冷壁管、排管外表面应无缺陷。
3. 风道及烟道内的积灰应清除干净 , 工具和其他杂物不能遗留在内。风道及烟道内的调节门、闸板须完整严密 , 开关灵活 , 启闭度指示准确。检查完毕 , 有省煤器的锅炉 , 应 把省煤器烟道挡板关闭 , 开启其旁通烟道挡板。如无旁通烟 道时 , 应开启省煤器再循环水管的阀门。
4. 锅炉外部炉墙应完好严密 , 炉门、灰门、看火门和人孔等装置完整齐全和严密关闭。
5. 过热器、省煤器、空气预热器等辅助受热面装置完好无损。
( 三 ) 安全附件及各种仪表的检查
安全阀、压力表、水位表、温度计、警报装置、各种热工测量仪表和控制装置应齐全、完好、清洁 , 照明良好。检 查合格后 , 使水位表处于工作状态 ( 汽、水旋塞开启 , 放水 旋塞关闭 ), 压力表也处于工作状态 ( 接通测压点 ) 。( 四 ) 汽、水管道的检查 锅炉的蒸汽管道、给水管道、疏水管道和排污管道应畅通无阻 , 各管道的支架、保温、管道与阀门的连接需良好 , 各 种管道上的阀门手轮要求完整 , 开关要灵活 , 检查合格后 , 开启蒸汽管道上的各疏水阀门和过热器出口集箱上的疏水阀门 , 开启空气( 如没有空气阀 , 可抬起一个安全阀代替 ) 和给水管所有的阀门 ( 给水调节阀门应关闭 ), 关闭主汽阀、隔 绝阀以及各排污阀门。
( 五 ) 燃烧及辅助设备的检查
1. 燃烧装置及炉排须完好。机械传动系统、输煤系统、出灰系统等无缺损 , 润滑良好。煤闸板升降灵活 , 煤闸标尺 指示正确。老鹰铁整齐 , 稳固 , 翻灰板完整 , 动作灵活。检查后 , 需对机械传动装置分别进行运转检查。
2. 辅助设备 ( 引风机、鼓风机、水泵等 ) 须完好。联轴 器应连接牢固。油箱内润滑油应良好、充足。冷却水畅通。检查后装好安全保护罩 , 并分别进行试运转。
3. 除尘装置应处于备用状态
( 六 ) 锅炉房及其他方面的检查平台、楼梯、围栏须完好。检修用的脚手架应全部拆除 ,工作场地和设备周围通道应清洁、畅通 , 照明齐全。
锅炉房操作室内的电控仪表或电控箱操作台上所装的仪表及保护报警装置完好正常 ; 备齐司炉工常用的工具。检查完毕后 , 应将检查过程和问题处理过程记录在记录簿内。
二、锅炉点火前的准备
( 一 ) 锅炉上水
锅炉经检查符合运行要求后 , 才能进行锅炉的上水工作。上水前 , 必须与运行中的锅炉运行人员取得联系 , 避免影响其进 水。
上水时 , 应使用化验合格的软水。水经过省煤器进入锅内。给水温度不宜过高 , 以防锅炉受热不均而产生热应力 , 或使胀口处形成缝隙而漏水。对于已冷却的锅炉 , 进水温度夏 季不超过 90 。 C, 冬季不超过 60 。 C 。
上水期间 , 应检查锅筒、集箱的人孔和手孔盖以及各部 位的阀门、法兰、堵头等是否有泄漏现象。若发现漏水 , 应立即停止上水 , 进行处理。
上水应缓慢进行 , 水位升高时更要缓慢 , 水上到低水位线与正常水位线之间即可。
上水完毕的锅炉 , 属于新安装的、大修或停用一年以上的 , 还应进行水压试验、烘炉和煮炉的工作 ; 停用时间较短的 , 则可生火投入运行。
( 二 ) 烘炉
新安装砌有砖墙的锅炉和检修时炉墙及拱全部或局部更新的锅炉 , 其墙、拱灰浆缝内含有大量的水分 , 需要使其干燥硬化。如果未经缓慢干燥而直接投入运行 , 则在炉膛温度 迅速提高的情况下 , 锅炉炉墙及拱受高温烘烤的部分受热膨胀 , 灰浆中的水分迅速蒸发并在喷冒蒸汽之下快速干燥 , 而 炉墙及拱的外层温度较低 , 灰浆未干 , 还没有足够的强度和粘结力 , 受到里层炉墙因膨胀及产生水蒸气而形成的作用力 , 必将形变 , 产生裂缝 , 甚至塌落。因此 , 新砌炉墙及拱的锅炉技人运行前 , 必须进行炉墙及拱的烘烤干燥工作。这种预先干燥炉墙及拱的工作叫烘炉 ( 或称烤炉 ) 。烘炉前应做好下列工作 :
1. 锅炉设备 , 安全附件和附属设备经检查都已符合运行条件 , 并已按规定步骤及要求上水。
2. 锅筒和集箱上的膨胀指示器应完好。
3. 开启锅炉的空气阀和过热器出口集箱的疏水阀。
4. 锅炉水位应维持在最低水位 , 并对水位表进行一次元 压冲洗工作。
5. 在过热器出口处或第一道与第二道隔火墙之间以炉墙表面安装温度测量仪表。
6. 设置炉膛的灰浆取样点和测温点。灰浆取样点设在炉排以上 1.5~2m 的外墙红砖 10Omm 深处。
7. 准备好足够的木柴、燃料、引火物 ( 不允许用易燃、易爆物品作引火物。用于机械炉排的木柴不允许有铁钉 , 以免卡住炉排 , 发生故障 ) 和烘炉用的拨火工具。
烘炉的方法、时间及操作程序如下 :
烘炉是一项重要而细致的工作 , 切忌急躁而不适当地加大火势。烘炉初期 , 炉墙和炉拱应在较低的温度下均匀地烘 烤 , 然后缓慢地提高烘烤温度 , 使炉墙和炉拱内的水分逐渐 蒸发 , 直至完全干燥。
烘炉时间的长短及温升速度应根据锅炉形式、炉墙结构、 炉墙更新程度及自然干燥时间的长短而定。一般工业锅炉烘炉时间为 3~14 天 ,炉墙局部更新的锅炉 , 其温升速度可参考表列时间和温度制定 , 但烘烤时间 不得少于 3 天。烘炉温升速度以过热器出口烟温进行控制 , 无 过热器的锅炉以第一道与第二道隔火墙之间的烟温进行控制。在最初烘炉的 3~6 天里 , 用木柴烘烤 , 避免局部温度过高 , 造成形变、裂缝等缺陷 , 潮湿的木柴应先烘干或与干木 柴掺着使用。烘炉至第四天左右 , 可向燃烧的木柴上添加少量的煤 , 以便逐渐用煤代替木柴烘炉。其注意事项如下 :
1.用煤烘炉以后 , 锅水允许保持轻微沸腾 , 若沸腾较剧烈 , 则应减小火势 , 同时可以适当上水、放水 , 来减弱沸腾 程度。
2.烘炉期间 , 锅炉产生的蒸汽应经空气阀或抬起的安全 阀排出。锅炉水位须保持在水位表的最低水位处 , 发现水位下降应及时补水。
3.在链条炉烘炉期间 , 须定期转动炉排 , 以防烧坏。
4.烘炉过程中 , 必须按烘炉升温规定的时间与温度掌握温升速度 ? 不允许忽高忽低 , 更不允许中间中断 , 同时做好 温升记录。
烘炉的合格标准 :
(1) 炉墙表面温度均匀 , 在取样点处温度达到 50 。 C 后 , 继续烘烤 48h 即为合格。在这 48h 内可以同时进行煮炉。
(2) 从取样点取灰浆样品 , 分析其中的含水率 , 若灰浆含水率低于 2 · 5%, 烘炉即为合格。在含水率接近 2 · 5% 时 ,可以开始煮炉。
( 三 ) 煮炉
新安装的、受压部件经过大修的或长期停用的锅炉 , 投入运行前都必须进行煮炉。
煮炉是在锅水中加入药剂 , 然后将锅水煮沸 , 使锅炉内 金属表面的污垢和铁锈溶解、疏松和脱落 , 以防止受热面腐 蚀、过热 , 保证锅炉运行时的锅水和蒸汽品质。
煮炉可以在烘炉后紧接着进行 , 也可以在烘炉后期同时进行。煮炉前 , 应准备好药品和加药用具。
加药量和加药方法 :
煮炉的加药量可根据锅炉内部污垢和铁锈的多少 , 参照表 8-2 的规定来决定。
注 : ①药品按 100% 的纯度计算。
②准备药品时 , 锅水量按最高水位时锅水容积的 1.25~1.5 倍进行计算。
③缺少磷酸三钠时 , 可用无水碳酸钠 (NazC03) 代替 , 数量为磷酸三钠的 1.5 倍。
先将氢氧化销和磷酸三纳用水溶化搅匀 , 配成浓度为 20% 的溶液 , 并除去杂质。加药时 , 锅炉应保持最低水位 , 然 后将配制好的溶液从锅炉上部加入锅内 , 也可采取锅内加药 设备、碱液泵等办法往锅内加药。加药后 , 向锅炉内上水至最高水位。
煮炉的方法 :
1. 在炉膛内升起微火 , 缓慢地使锅水沸腾 , 产生的蒸汽 可向空气阀或抬起的安全阀排出。
2. 调整燃烧及空气阀 ( 或安全阀 ) 开度。使锅炉维持在 25% 工作压力 (5%~10% 蒸发量情况下 6~12h) 。若在烘炉后期同时进行煮炉 , 可适当减少这段煮炉时间。
3. 减弱燃烧 , 将锅内压力降到 0.1MPa, 让定期排污阀逐个排污一次 , 并补充给水或加入未加完的药溶液。
4. 再加强燃烧 , 将锅内压力升到 50% 的工作压力 , 维持5%~10% 蒸发量 6~20ho
5. 再减弱燃烧进行降压 , 对定期排污阀再次逐个进行排污 , 并补充给水。
6. 将锅内压力升到 75% 工作压力 , 维持 5%~10% 蒸发量 6~20h 。
煮炉期间 , 锅炉水位应控制在最高水位。水位降低时 , 应 及时补充给水。为了保证煮炉的效果 , 每隔 3~4h 应从上、下 锅筒 ( 锅壳 ) 及各集箱排污处进行锅水取样 , 分析锅水的碱 度和磷酸根的含量 , 如果相差太大 , 可用放水方法进行调整。锅水碱度如低于 1mmol/L, 应向锅内补充加药。
煮炉标准 :
当磷酸三纳的含量趋于稳定时 , 说明锅水中的化学药品与锅炉内表面的锈垢等的化学反应基本结束 , 煮炉即可结束。
煮炉结束后 , 将炉膛内余火熄灭 , 待锅水冷却后全部放出 , 并用清水将锅炉内部刷洗干净。需防止锅炉投入正常运行后因残留在锅炉内的高碱度溶液使锅水产生泡沫而影响蒸汽的质量。刷洗完毕 , 还需对锅筒及集箱内壁进行检查 , 彻 底清除杂物 , 尤其要认真检查排污阀和水位表 , 以防煮炉时 产生的沉淀物堵塞通道。
检查合格后 , 重新向锅内上水 , 并升火使锅炉进入正常运行。
煮炉的注意事项 :
1. 不允许将固体药品直接加入锅内 , 配制或往锅炉内加药品溶液时 , 应戴好防护用品 , 注意安全操作 ;
2. 有过热器的锅炉 , 应防止碱水进入过热器 ;
3. 煮炉时的升火与升压工作应执行锅炉运行时升火与升压过程中的各项规定和操作顺序 ( 如冲洗水位表 , 拧紧人 孔和手孔螺钉以及其他注意事项 ) 。
一、锅炉点火前的检查
对于新安装的锅炉 , 修理后或长时间停用的锅炉 , 升火 前必须进行仔细的检查。这是保证锅炉安全运行 , 避免带缺 陷技入运行而造成故障和事故的一个重要环节。
( 一 ) 锅炉点火前的内部检查
1. 锅筒内部装置 , 如汽水分离器、连续排污管 ( 表面排污管 ) 、定期排污管、进水管及隔板等部件应齐全完好。
2. 锅筒 ( 锅壳锅炉的锅壳、炉胆和封头等 ) 、集箱及受 热面管子内的污垢应清除干净 , 没有缺陷或损坏 , 没有工具 和其他杂物遗留在锅内。
3. 如对水管锅炉水垢的清除程度、炉管弯制或安装质量产生疑问 , 必要时 , 可采用通球试验的方法检查炉管是否畅通。 内部检查合格后 , 紧固所有的人孔盖和手孔盖。
( 二 ) 锅炉点火前的外部检查
1. 炉膛内部应无结焦、积灰及杂物 , 炉墙、炉拱、隔火墙应完整严密。
2. 水冷壁管、排管外表面应无缺陷。
3. 风道及烟道内的积灰应清除干净 , 工具和其他杂物不能遗留在内。风道及烟道内的调节门、闸板须完整严密 , 开关灵活 , 启闭度指示准确。检查完毕 , 有省煤器的锅炉 , 应 把省煤器烟道挡板关闭 , 开启其旁通烟道挡板。如无旁通烟 道时 , 应开启省煤器再循环水管的阀门。
4. 锅炉外部炉墙应完好严密 , 炉门、灰门、看火门和人孔等装置完整齐全和严密关闭。
5. 过热器、省煤器、空气预热器等辅助受热面装置完好无损。
( 三 ) 安全附件及各种仪表的检查
安全阀、压力表、水位表、温度计、警报装置、各种热工测量仪表和控制装置应齐全、完好、清洁 , 照明良好。检 查合格后 , 使水位表处于工作状态 ( 汽、水旋塞开启 , 放水 旋塞关闭 ), 压力表也处于工作状态 ( 接通测压点 ) 。( 四 ) 汽、水管道的检查 锅炉的蒸汽管道、给水管道、疏水管道和排污管道应畅通无阻 , 各管道的支架、保温、管道与阀门的连接需良好 , 各 种管道上的阀门手轮要求完整 , 开关要灵活 , 检查合格后 , 开启蒸汽管道上的各疏水阀门和过热器出口集箱上的疏水阀门 , 开启空气( 如没有空气阀 , 可抬起一个安全阀代替 ) 和给水管所有的阀门 ( 给水调节阀门应关闭 ), 关闭主汽阀、隔 绝阀以及各排污阀门。
( 五 ) 燃烧及辅助设备的检查
1. 燃烧装置及炉排须完好。机械传动系统、输煤系统、出灰系统等无缺损 , 润滑良好。煤闸板升降灵活 , 煤闸标尺 指示正确。老鹰铁整齐 , 稳固 , 翻灰板完整 , 动作灵活。检查后 , 需对机械传动装置分别进行运转检查。
2. 辅助设备 ( 引风机、鼓风机、水泵等 ) 须完好。联轴 器应连接牢固。油箱内润滑油应良好、充足。冷却水畅通。检查后装好安全保护罩 , 并分别进行试运转。
3. 除尘装置应处于备用状态
( 六 ) 锅炉房及其他方面的检查平台、楼梯、围栏须完好。检修用的脚手架应全部拆除 ,工作场地和设备周围通道应清洁、畅通 , 照明齐全。
锅炉房操作室内的电控仪表或电控箱操作台上所装的仪表及保护报警装置完好正常 ; 备齐司炉工常用的工具。检查完毕后 , 应将检查过程和问题处理过程记录在记录簿内。
二、锅炉点火前的准备
( 一 ) 锅炉上水
锅炉经检查符合运行要求后 , 才能进行锅炉的上水工作。上水前 , 必须与运行中的锅炉运行人员取得联系 , 避免影响其进 水。
上水时 , 应使用化验合格的软水。水经过省煤器进入锅内。给水温度不宜过高 , 以防锅炉受热不均而产生热应力 , 或使胀口处形成缝隙而漏水。对于已冷却的锅炉 , 进水温度夏 季不超过 90 。 C, 冬季不超过 60 。 C 。
上水期间 , 应检查锅筒、集箱的人孔和手孔盖以及各部 位的阀门、法兰、堵头等是否有泄漏现象。若发现漏水 , 应立即停止上水 , 进行处理。
上水应缓慢进行 , 水位升高时更要缓慢 , 水上到低水位线与正常水位线之间即可。
上水完毕的锅炉 , 属于新安装的、大修或停用一年以上的 , 还应进行水压试验、烘炉和煮炉的工作 ; 停用时间较短的 , 则可生火投入运行。
( 二 ) 烘炉
新安装砌有砖墙的锅炉和检修时炉墙及拱全部或局部更新的锅炉 , 其墙、拱灰浆缝内含有大量的水分 , 需要使其干燥硬化。如果未经缓慢干燥而直接投入运行 , 则在炉膛温度 迅速提高的情况下 , 锅炉炉墙及拱受高温烘烤的部分受热膨胀 , 灰浆中的水分迅速蒸发并在喷冒蒸汽之下快速干燥 , 而 炉墙及拱的外层温度较低 , 灰浆未干 , 还没有足够的强度和粘结力 , 受到里层炉墙因膨胀及产生水蒸气而形成的作用力 , 必将形变 , 产生裂缝 , 甚至塌落。因此 , 新砌炉墙及拱的锅炉技人运行前 , 必须进行炉墙及拱的烘烤干燥工作。这种预先干燥炉墙及拱的工作叫烘炉 ( 或称烤炉 ) 。烘炉前应做好下列工作 :
1. 锅炉设备 , 安全附件和附属设备经检查都已符合运行条件 , 并已按规定步骤及要求上水。
2. 锅筒和集箱上的膨胀指示器应完好。
3. 开启锅炉的空气阀和过热器出口集箱的疏水阀。
4. 锅炉水位应维持在最低水位 , 并对水位表进行一次元 压冲洗工作。
5. 在过热器出口处或第一道与第二道隔火墙之间以炉墙表面安装温度测量仪表。
6. 设置炉膛的灰浆取样点和测温点。灰浆取样点设在炉排以上 1.5~2m 的外墙红砖 10Omm 深处。
7. 准备好足够的木柴、燃料、引火物 ( 不允许用易燃、易爆物品作引火物。用于机械炉排的木柴不允许有铁钉 , 以免卡住炉排 , 发生故障 ) 和烘炉用的拨火工具。
烘炉的方法、时间及操作程序如下 :
烘炉是一项重要而细致的工作 , 切忌急躁而不适当地加大火势。烘炉初期 , 炉墙和炉拱应在较低的温度下均匀地烘 烤 , 然后缓慢地提高烘烤温度 , 使炉墙和炉拱内的水分逐渐 蒸发 , 直至完全干燥。
烘炉时间的长短及温升速度应根据锅炉形式、炉墙结构、 炉墙更新程度及自然干燥时间的长短而定。一般工业锅炉烘炉时间为 3~14 天 ,炉墙局部更新的锅炉 , 其温升速度可参考表列时间和温度制定 , 但烘烤时间 不得少于 3 天。烘炉温升速度以过热器出口烟温进行控制 , 无 过热器的锅炉以第一道与第二道隔火墙之间的烟温进行控制。在最初烘炉的 3~6 天里 , 用木柴烘烤 , 避免局部温度过高 , 造成形变、裂缝等缺陷 , 潮湿的木柴应先烘干或与干木 柴掺着使用。烘炉至第四天左右 , 可向燃烧的木柴上添加少量的煤 , 以便逐渐用煤代替木柴烘炉。其注意事项如下 :
1.用煤烘炉以后 , 锅水允许保持轻微沸腾 , 若沸腾较剧烈 , 则应减小火势 , 同时可以适当上水、放水 , 来减弱沸腾 程度。
2.烘炉期间 , 锅炉产生的蒸汽应经空气阀或抬起的安全 阀排出。锅炉水位须保持在水位表的最低水位处 , 发现水位下降应及时补水。
3.在链条炉烘炉期间 , 须定期转动炉排 , 以防烧坏。
4.烘炉过程中 , 必须按烘炉升温规定的时间与温度掌握温升速度 ? 不允许忽高忽低 , 更不允许中间中断 , 同时做好 温升记录。
烘炉的合格标准 :
(1) 炉墙表面温度均匀 , 在取样点处温度达到 50 。 C 后 , 继续烘烤 48h 即为合格。在这 48h 内可以同时进行煮炉。
(2) 从取样点取灰浆样品 , 分析其中的含水率 , 若灰浆含水率低于 2 · 5%, 烘炉即为合格。在含水率接近 2 · 5% 时 ,可以开始煮炉。
( 三 ) 煮炉
新安装的、受压部件经过大修的或长期停用的锅炉 , 投入运行前都必须进行煮炉。
煮炉是在锅水中加入药剂 , 然后将锅水煮沸 , 使锅炉内 金属表面的污垢和铁锈溶解、疏松和脱落 , 以防止受热面腐 蚀、过热 , 保证锅炉运行时的锅水和蒸汽品质。
煮炉可以在烘炉后紧接着进行 , 也可以在烘炉后期同时进行。煮炉前 , 应准备好药品和加药用具。
加药量和加药方法 :
煮炉的加药量可根据锅炉内部污垢和铁锈的多少 , 参照表 8-2 的规定来决定。
注 : ①药品按 100% 的纯度计算。
②准备药品时 , 锅水量按最高水位时锅水容积的 1.25~1.5 倍进行计算。
③缺少磷酸三钠时 , 可用无水碳酸钠 (NazC03) 代替 , 数量为磷酸三钠的 1.5 倍。
先将氢氧化销和磷酸三纳用水溶化搅匀 , 配成浓度为 20% 的溶液 , 并除去杂质。加药时 , 锅炉应保持最低水位 , 然 后将配制好的溶液从锅炉上部加入锅内 , 也可采取锅内加药 设备、碱液泵等办法往锅内加药。加药后 , 向锅炉内上水至最高水位。
煮炉的方法 :
1. 在炉膛内升起微火 , 缓慢地使锅水沸腾 , 产生的蒸汽 可向空气阀或抬起的安全阀排出。
2. 调整燃烧及空气阀 ( 或安全阀 ) 开度。使锅炉维持在 25% 工作压力 (5%~10% 蒸发量情况下 6~12h) 。若在烘炉后期同时进行煮炉 , 可适当减少这段煮炉时间。
3. 减弱燃烧 , 将锅内压力降到 0.1MPa, 让定期排污阀逐个排污一次 , 并补充给水或加入未加完的药溶液。
4. 再加强燃烧 , 将锅内压力升到 50% 的工作压力 , 维持5%~10% 蒸发量 6~20ho
5. 再减弱燃烧进行降压 , 对定期排污阀再次逐个进行排污 , 并补充给水。
6. 将锅内压力升到 75% 工作压力 , 维持 5%~10% 蒸发量 6~20h 。
煮炉期间 , 锅炉水位应控制在最高水位。水位降低时 , 应 及时补充给水。为了保证煮炉的效果 , 每隔 3~4h 应从上、下 锅筒 ( 锅壳 ) 及各集箱排污处进行锅水取样 , 分析锅水的碱 度和磷酸根的含量 , 如果相差太大 , 可用放水方法进行调整。锅水碱度如低于 1mmol/L, 应向锅内补充加药。
煮炉标准 :
当磷酸三纳的含量趋于稳定时 , 说明锅水中的化学药品与锅炉内表面的锈垢等的化学反应基本结束 , 煮炉即可结束。
煮炉结束后 , 将炉膛内余火熄灭 , 待锅水冷却后全部放出 , 并用清水将锅炉内部刷洗干净。需防止锅炉投入正常运行后因残留在锅炉内的高碱度溶液使锅水产生泡沫而影响蒸汽的质量。刷洗完毕 , 还需对锅筒及集箱内壁进行检查 , 彻 底清除杂物 , 尤其要认真检查排污阀和水位表 , 以防煮炉时 产生的沉淀物堵塞通道。
检查合格后 , 重新向锅内上水 , 并升火使锅炉进入正常运行。
煮炉的注意事项 :
1. 不允许将固体药品直接加入锅内 , 配制或往锅炉内加药品溶液时 , 应戴好防护用品 , 注意安全操作 ;
2. 有过热器的锅炉 , 应防止碱水进入过热器 ;
3. 煮炉时的升火与升压工作应执行锅炉运行时升火与升压过程中的各项规定和操作顺序 ( 如冲洗水位表 , 拧紧人 孔和手孔螺钉以及其他注意事项 ) 。
相关产品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