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商 :北京鹏诚迅捷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市 北京市- 主营产品:
- 认证代理
- 北京ccc认证
- 代理ccc人证咨询
GB 17625.1-2012 C.2 电视接收机的试验条件 C.2.2 测量条件 应由信号发生器提供按 C.2.2.1 要求调制的射频信号,电视机图像应按 C.2.2.2 调出适当的亮度、对比度和音量。 C.2.2.1 对电视接收机以 75Ω匹配,馈入电平为 65dB(μV)的射频电视输入信 号,并进行如下调试。 a)彩色电视机 射频信号:图像色度和伴音已调的全电视信号: ——在 1000 Hz 时,54%音频调制系数; ——图像调制用按照 ITU-R BT.471-1 建议推荐的彩条试验模式 ? 基准白条; ? 0%基准黑条; ? 75%幅度(以白条为基准);和 ? 饱和度。 b)黑白电视机 射频信号:图像色度和伴音已调的全电视信号: ——音量调节见 a); 一一图像调制为按照 a)具有黑条、白条的单色图像试验模式,以及含有 50%基准白条的平均总图像内容。 C.2.2.2 电视接收机应按 IEC 60107-1 进行调试。 白条相当于 80 cd/㎡,黑条小于 2cd/㎡。 品红条相当于 30 cd/㎡。 音量控制按频率为 1000 Hz 时在扬声器输出端测得的额定功率的 1/8 进 行调整。在立体声音箱设备中两路设备都应有输出。 注:工作在基带信号下的电视机,应采用匹配的视听输入信号,并对亮度、对 比度和音量作同样设置。 GB 17625.1-2012 B.2 电视接收机(TV) B.2.2 测量条件 B.2.2.1 输入信号 可使用包含 B.2.2.1 中规定视频和音频的任何输入信号(射频或基带)。设置电 视接收机,使其再现输入信号的内容。信号电平应足够高,使得全屏显示图像没有 噪点,不出现马赛克。 视频信号应是 IEC 60107-1:1997 的 3.2.1.2 中定义的彩条信号。 音频信号应是 1 kHz 正弦信号。 B.2.2.2 图像电平调整 电视接收机的对比度、亮度、背光和其他功能(如有),应设置为电视接收机出 厂时的默认条件。 如无默认状态,可将图像模式调整到“标准”或与之对应的模式,其他菜单设 置为开机后的设置,并记录该状态。 B.2.2.3 声音电平调整 音量控制应调至屏幕音频显示值的 8%~12%之间。所有其他音频功能应保 持为电视接收机交付家庭客户使用时的默认条件。 B.2.2.4 节能功能 应关闭环境光控制、动态背光控制和其他类似功能。若不能关闭这些功能,试 验时使用照度≥300 lx 的照明设备直接照射光传感器,并在试验报告中注明。应开 启电视接收机中内置的、照亮电视接收机所处环境的照明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