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南沙外贸进口货物消杀证明

厂商 :广州康之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广东 广州市
  • 主营产品:
  • 斯碧林消毒液
  • 除甲醛
  • 防疫消毒
联系电话 :15322218445
商品详细描述


产品参数
消毒:30天长效


产品特点


 广州康之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是防疫消毒公司,提供环境消杀、进口货物消毒。斯碧林SPEL不含氯消毒液30天长效抗菌消毒,物理消毒技术为环境消毒、杀菌纺织品抗菌除臭、进口货物消杀,货物消毒证明办理,货物核酸检测出报告。业务覆盖广州佛山深圳等粤港澳大湾区。货物消杀收费可按面积、货柜计算,价格合理。 

SPEL不含氯消毒液30天长效抗菌杀菌,可用于食品消杀。大大降低传染发生率。适合各大公共场所、家庭、工厂、园区、货物消杀、货柜消毒。施工方便,快捷,安全无毒。提供进口货物消杀服务,并出具消杀证明,上门给货物核酸采样,进行核酸检测,12小时出检测报告。

 《进口冷链食品预防性全面消毒工作方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 为切实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防范新冠肺炎疫情通过进口冷链食品输入风险,海关总署会同交通运输部、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研究制定了《进口冷链食品预防性全面消毒工作方案》,已经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同意。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目标和原则 

(一)工作目标。 扎实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在做好进口冷链食品新冠病毒检测工作的基础上,充分发挥消毒对新冠病毒的杀灭作用,有效防范新冠肺炎疫情通过进口冷链食品(含食用农产品,下同)输入风险,实现“安全、有效、快速、经济”目标,在确保进口冷链食品安全的同时,提升口岸通关效率,避免货物积压滞港,保障产业链供应链稳定。 

(二)实施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全面开展环境卫生和消毒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0〕195号)、《关于加强冷链食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等工作的紧急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0〕220号)、《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七版)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0〕229号)、《关于印发冷链食品生产经营新冠病毒防控技术指南和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过程新冠病毒防控消毒技术指南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0〕245号)等有关规定及技术规范。



产品实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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