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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 武汉市- 主营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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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工程局有限公司晋城一中、泽州一中新校区EPC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钢材) 招标编号: 2021.33-5-钢材(晋城校区) 1. 武汉盘扣架钢支撑工字钢方柱扣钢背楞圆柱钢模板平面钢模租赁招标条件 中交工程局有限公司晋城一中、泽州一中新校区EPC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建设资金已落实,根据项目建设需求,对工程需用的钢材进行招标采购,招标人为中交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招标内容 2.1晋城市丹河新城项目包含水西村(青山、管院)安置房、赵庄安置房、教育园区高中组团项目及五谷山公园等四个项目,中学和公园项目为配套EPC施工总承包项目,拟采用总承包经理部+四个施工分部的项目群管理模式。 2.2招标内容: 武汉盘扣架钢支撑工字钢方柱扣钢背楞圆柱钢模板平面钢模租赁。 2.3特别说明:因本项目部分工程量核算事宜,部分招标物资数量存在数量差异,以需求量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工商、机关登记注册,符合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 武汉盘扣架钢支撑工字钢方柱扣钢背楞圆柱钢模板平面钢模租赁公司具有履行申请物资供应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约记录; (4)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5)获得生产许可证、行政许可证(生产商)、三项认证资质; (6)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次招标不分包件招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 武汉盘扣架钢支撑工字钢方柱扣钢背楞圆柱钢模板平面钢模租赁投标者,请于 2021年1月26日8:00时至2021年1月31日15时通过远程登录电子化平台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下载前应首先将标书款汇至招标人指定帐户并经招标人确认购买后,方能下载招标文件。 4.2 不邮购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购买:每包件收取500元标书款。采用银行转账或汇款的形式,有意参与者将标书款足额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银行账户详见招标人信息),并于2021年1月31日14时前将标书款汇款凭证发至招标人指定邮箱。招标人出具收款收据,售后不退。 4.4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标书费(包件号)”。应先在平台上点击“参与”,参与成功后,再组织汇款购买标书,必须以投标人公司账户进行汇款、且汇款后将汇款凭证发至招标联系人邮箱,留言明确内容:汇款时间、汇款方式、汇款金额、拟参与的招标编号及包件号、汇款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招标联系人电话进行确认后,方可获取标书下载权限。)标书款汇至中交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账户。 账户名称:中交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银行: 交通银行北京德胜门支行 帐 号: 110060224018002574257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投标保证金的交纳 5.1 本次 武汉盘扣架钢支撑工字钢方柱扣钢背楞圆柱钢模板平面钢模租赁招标采用线上开标的方式,投标人通过远程登录电子化平台上传投标文件,请上传(1)PDF版投标文件(请将投标文件扫描后插入word文档,再转换成为PDF)详细可以参照中国交建物资采购信息系统中供应商注意事项。(2)投标报价页(请签字盖章扫描上传)。 递交的时间为:2021年2月5日15时前。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时间。逾期未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2月5日15时止, 2021年2月5日15时开标。 5.2逾期递交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保证金():10000元 5.4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或汇款的形式,于2021年2月5日15时前,将投标保证金足额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银行账户详见招标文件)。 公司名称:中交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晋城一中、泽州一中新校区EPC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晋中银行晋城分行 账户:5000054378000018 登记号:911100007596009847 6. 发布的媒介 本次 武汉盘扣架钢支撑工字钢方柱扣钢背楞圆柱钢模板平面钢模租赁招标在中国交建设备物资采购管理信息平台进行。 7. 招标人信息 招 标 人:中交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商务区鑫桥中路3号院3号楼 项目地址:山西省晋城市秦庄村中交局 售标联系人:关婵 联系电话: /王玉林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关婵,标书款邮箱) 供应商注册、合作意向申请: 分公司联系人:苏玉树 联系电话: 项目联系人:杜兴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投标保证金邮箱) 备注:标书款和投标保证金汇至不同账户 招标物资 包件号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 量 交货地点 收货人 交货条件 交货期 / 1 热轧光圆钢筋 HPB300 6.5mm 吨 15 中交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晋城一中、泽州一中新校区EPC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施工现场 中交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晋城一中、泽州一中新校区EPC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符合各项质量、技术指标、工地现场验收交货。 本工程开工至本工程结束。 2 热轧光圆钢筋 HPB300 12mm 吨 5 3 热轧带肋钢筋 HRB400E 6.5mm 吨 25 4 热轧带肋钢筋 HRB400E 8mm 吨 240 5 热轧带肋钢筋 HRB400E 10mm 吨 40 6 热轧带肋钢筋 HRB400E 12mm 吨 90 7 热轧带肋钢筋 HRB400E 14mm 吨 35 8 热轧带肋钢筋 HRB400E 16mm 吨 70 9 热轧带肋钢筋 HRB400E 18mm 吨 50 10 热轧带肋钢筋 HRB400E 20mm 吨 150 11 热轧带肋钢筋 HRB400E 22mm 吨 16 12 热轧带肋钢筋 HRB400E 25mm 吨 170 合计 906 1.技术要求: 符合《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光圆钢筋》(GB/T 1499.1-2017);《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T 1499.2-2018)标准及其引用标准相关规范要求,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执行GBT2101标准,检查及验收:按GB/T 1499.2-2018。 2.验收:招标方通过电子汽车衡验收,招标方电子汽车衡验收数量与投标方货单数量误差在3‰范围以内,则数量以投标方的为准;如误差超出3‰范围,则数量以招标方电子汽车衡验收数量为准。 结算及支付方式: 1、结算供应期:每月21日至次月20日为一个供应期。双方每期结算完毕后,经甲方公司结算中心及资金管理中心审批同意后,向乙方支付已结算货款的80%,付款时间在结算单审批完成后7日内支付(若甲方以承兑汇票的方式进行支付,乙方应予以理解,承兑汇票贴息费用由乙方承担)。一批货供应完成后,双方对供应货物无争议,甲方支付至乙方已结算货款的95%。若双方存在争议,可延期支付货款,延期时间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当乙方供货周期时间超过两个月,从第二个月开始办理结算支付。 2、每期的结算货款5%作为质量保证金,双方在保修(质)期届满后10个工作日内办理保修(质)终结手续,甲方按合同约定扣除保修(质)期内应由乙方支付的各类款项和违约金,在办理保修(质)终结手续后7个工作日内以电汇方式向乙方无息支付。 3、若业主计量原因,工程款无法及时拨付时,甲方可适当延迟付款时间,乙方应给予理解、支持。 4、履约保证金:1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