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商 :广州能之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广东 广州市- 主营产品:
- 节能加热圈
- 纳米电热圈
- 电加热圈
能之原vocs项目背景 食用油提纯,食用正己烷萃取,然后利用精馏方法分离食用油与正己烷。加工有生产过程中使用一定数量的VOCs等,根据计算排放参数如下。 设备名称 数量 VOCs排放浓度 (mg/m3) 排放风量 (m3/h) 备注 精馏塔 1台 5000—8000 800-1000 本设计按照最大1000m3/h计 废气排放基本参数 能之原vocs设计依据 (1)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2) 《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 44/814-2010); (3)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 (4) 《通风管道技术规程》(JGJ141-2004) (5)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1992 ) (6) 《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 GB50055-2011) (7) 《催化燃烧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27-2013 (8) 《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T50087-2013) (9) 业主提供设计数据及要求。 能之原vocs 设计原则 (1)遵循国家环保工程设计相关法律、法规; (2)精馏塔处理后VOCs排放达到国家环保要求; (3)工程投资及运行费用经济、合理; (4)自动化程度高,操作、管理方便,布置美观合理。 能之原vocs工程范围 1.4.1 业主方负责范围 (1)提供安装场地; (2)提供设备运行需要的水电气等。 1.4.2 承包方工程范围 (1)提供催化燃烧装置; (2)制造安装平台; (3)负责设备安装与设备吊装与调试; (4)按照约定履行售后服务承诺; 能之原vocs设计参数 2.1废气排放状态分析 食用油提纯废气是正己烷 。 2.2排放标准与排放指标 本方案设计时参考《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 44/814-2010)。本项目实施后废气排放指标同时达到大气污染物基本控制项目排放限值、和大气污染物选择控制项目排放限值。 污染物 (mg/m 3 ) (kg/h ) 污染排放监控位置 1 苯 1 0.2 车间或生产设施排气筒 2 甲苯、二甲苯 15 0.5 3 VOCs 60 1.5 注:a当非甲烷总烃(NMHC)的去除率不低于 90%时,等同于满足最高允许排放速率限值要求。 能之原vocs 设计效果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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