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商 :广州市瑞远物流有限公司
广东 广州市- 主营产品:
- 物流专线
- 整车运输
- 零担运输
广州瑞远物流有限公司专业从事珠三角至全国各大城市的公路、铁路、汽运整车、零担。全国各大城市往返、长短途运输、代理、香港、澳门及国际货物运输任务。 公司成立于1996年、在广大新老客户的支持和帮助下、经过公司全体同仁的共同努力、
公司已度过风风雨雨十多个春秋、
由最初的托运部发展到年营业额达3500万的大型物流公司、是同行的佼佼者和纳税大户。
为使您的货物安全及时收发、公司以备大型仓库、采取自备车队(180辆)与联运车队(800辆)相结合方式,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全程联保,拥有1.5T-200T、特、大、中、小各种型号货车及拖车、为广大客户24小时提供门对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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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位于交通便利的广州市白云区、沙太货运市场货运专线直达全国各城分公司和办事机构通布全国各大城市。 我们深知客户不仅是合作伙伴,更是共同事业的同盟。我们愿与客户同舟共济、与时俱进、共建辉煌。我们每一位员工愿作您们忠诚的朋友。
货物在承运责任期间发生的灭失、损坏、雨湿、污染、短少、烧毁、被窃事故(以下称货物损失),由承运人按下列办法赔偿:
一、货物损失赔偿费包括货物价格、运费、其他杂费。货物赔偿金额按货物实际损失赔偿。全部灭失(含报废,下同)全部赔偿;部分灭失,部分赔偿;能修复者,按修理费加送修运费赔偿;不能修复,但尚能使用者,按货物损失程度所减低的价值赔偿。
二、办理保价运输的零担货物,按声明价格赔偿,实际损失低于声明价格时,按实际损失赔偿。
三、短少的货物赔偿后,又被全部或部分查回,应送还托运人或收货人,并收回已赔偿的全部或部分金额。
四、货物起运前发生损失赔偿的,已收运费予以退还;货物到达后发生损失,对货物部分损坏赔偿后尚能使用的,运费不予退还;全部赔偿的,退还已收运费;运输途中因行车肇事等原因造成货物损失而不能到达终点的,未完成路段的运费应予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