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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京备案
- 合同备案
- 公司注销
全程代理外省进京施工备案手续与备案材料制作
外省建筑企业来京施工是要遵守当地的政策法规,并且须接受当地建设主管部门监管的,强调外省建筑企业统一办理进京施工手续证明。由于外省企业刚进北京施工或准备要进京的企业对办理进京施工手续、遵守的政策法规有所疑问,找不到头绪,所以这次京志远创(北京)商务服务有限公司的小编帮大家整理了一份外省市建筑企业进京施工备案所需要的资料制作和办理流程。
办理进京施工初次备案需要的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且主要信息相一致);
(2)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件(应在有效期内,法人姓名与企业证照相一致,身份件扫描件为原件、正反双面扫描);
(3)在京负责人身份件(应在有效期内,身份件扫描件为原件、正反双面扫描);
(4)授权委托书(法人委托书上的法定代表人、企业名称应与其它证照相一致,在京负责人的权限应为负责本企业在京生产经营管理,授权委托的期限应不少于一年,加盖法定代表人人名章和企业公章;当法定代表人与在京负责人为同一人时,本企业不必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
(5)企业办理初次备案时,不必同时备案注册建造师。如需备案的,注册证应为全国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临时一级注册建造师;查询住房城乡建设部网站,注册单位应与本企业名称相一致;安全考核B本企业名称应与本企业名称相一致并在有效期内;社会保险记录应为近一个月出具的该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记录;
(6)企业在京办公场所(需实地核查,提供房产或租赁合同);
办理进京施工初次备案的流程:
第一步:企业登陆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官网,进入“办事大厅系统”自行注册企业用户,并按照提示填写相关信息。完成基本注册信息后点击“申报业务”,进入“外省市建筑企业进京备案”业务;
第二步:按照要求填报上传相关信息,同时企业在京负责人需要在网上学习相关政策法规(也可下载学习);
第三步:填报完成后提交预审,并由企业注册地省驻京建管处进行预审(无驻京建管处的由建管中心进行预审,后附各省驻京建管处联系方式);
第四步:企业携带书面材料到北京市政务中心进行审核,通过后领取《北京市建筑业企业档案管理手册》。
以上就是外省市建筑企业进京施工备案办里需要准备的资料和办里流程。
京志远创(北京)商务服务有限公司是专业的代理机构,是一家以利用有效资源及社会良好关系,为企业代理建筑类事务、简化条件、缩短时间,、节省费用,已成功帮助数千家企业解除疑难,赢得了客户的一致认可和好评,,本公司常年办里河南省、江苏省,河北省、重庆市、天津市、河南省、内蒙古自治区、山西省、山东省、陕西省、广东省、云南省、湖南省、湖北省、海南省、上海市、浙江省、江苏省、江西省、黑龙江省、辽宁省、广西省,福建省等省市外地建筑企业进京施工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