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商 :江西宝凌建材有限公司
江西 南昌市- 主营产品:
- 灌浆料
- 植筋胶
- 环氧砂浆
南昌灌浆料_行业领先品牌_南昌灌浆料厂家
北京博瑞双杰新技术有限公司(江西赛恒实业有限公司)主要生产高强灌浆料 早强灌浆料 无收缩灌浆料 微膨胀灌浆料 自流平灌浆料 高效灌浆料 二次灌浆加固灌浆料 灌浆料型号:C40 C45 C50 C55 C60 C65 C70 C75 C80 C85 C90 C95 C100 H40 H45 H50 H55 H60 H65 H70 H75 H80 H90 H100 CGM CGM-1 CGM-2 CGM-3 CGM-4支座灌浆料 修补裂缝灌浆料 柱子加宽灌浆料 梁柱加固灌浆料 设备安装灌浆料 钢结构灌浆料等各类灌浆料 环氧胶泥 环氧树脂胶泥 环氧砂浆 环氧修补砂浆 高强修补砂浆 钢筋锚固料 聚合物修补砂浆 泥土再浇剂 一次座浆料 钢筋阻锈剂 迁移型阻锈剂 高强耐磨料 防水砂浆 RMO补缝胶浆 BUS嵌缝料 植筋胶 粘钢胶 灌缝胶 封缝胶 灌注胶 碳纤维胶 公路压浆料 铁路压浆料 铁路压浆剂 公路压浆剂
地址:南昌小蓝经济开发区富山一路297号
水泥基灌浆材料应用技术规范
1 总
则
1.0.1为使水泥基灌浆材料在工程设计、施工和使用中达到技术先进,安全适用,经济合理,确保质量,特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水泥基灌浆材料的检验与验收、灌浆工程的设计应用、施工质量控制与工程验收。
1.0.3在应用水泥基灌浆材料的工程中,除应满足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GB50010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
量验收规范》( GB50204 ),《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 JGJ104
)及《混凝土结构加固技术规范》( CECS25
)等有关现行标准规范的规
定。
1.0.4对有特殊设计要求和在特殊环境下使用的水泥基灌浆材料,尚应符合有关现行国家标准规范的规定。
2
术 语
2.0.1 水泥基灌浆材料 Cementitious
Grout
水泥基灌浆材料是一种由水泥、集料(或不含集料)、外加剂和矿物掺合料等原材料,经工厂化生产而成的具有合理级分的干混料。加水拌和均
匀后具有可灌注的流动性、微膨胀、不离析、不泌水、有效承载面高等性能。
2.0.2
二次灌浆
Crouting
二次灌浆是指在地脚螺栓锚早在20世纪50年代,我国就开始了对建筑加固的研究并有 许多建筑物加固工程实例,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l10J。现有的混凝土结构加固方法大致分为H J:加大截面加固法、外包钢加固法、外加预应力加固法、外粘型钢加固法、粘贴钢板加固法、置换混凝土加固法、粘贴复合纤维加固法等,每种加固方法有其特点和适用范围。四川地震灾后重建过程中加大截面法、外粘型钢法、粘碳纤维和粘钢加固法等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并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粘钢加固法就是加固节点破坏最有效的方法之一。固灌浆完毕后,对设备或钢结构柱脚的底板底面与混凝土基础表面之间的填充性灌浆工艺,以满足紧密接触底板并均
匀传递荷载的要求。
2.0.3
自重法灌浆 Self-gravitation Method
Grouting
自重法灌浆是指水泥基灌浆材料在施工过程中,利用其良好的流动性,依靠自身重力自行流动满足灌浆要求的方法。
2.0.4 高位漏斗法灌浆
High-place Funnel Method
Grouting
高位漏斗法灌浆是指水泥基灌浆材料在施工过程中,当其自行流动不能满足灌浆要求时,利用高位漏斗提高位能差,满足灌浆要求的方法。
2.0.5
压力法灌浆 Pressured Method
Grouting
压力法灌浆是指水泥基灌浆材料在施工过程中,采用灌浆增压设备,满足灌浆要求的方法。
2.0.6 有效承载面 Effective
Bearing
Area
有效承载面是指设备或钢结构柱脚底板下面灌浆材料实际接触底板并可传递受压荷载的面积与设备或钢结构柱脚的底板总面积之比,以百分数表
示。
2.0.7
早期膨胀 Early Age Expansion
水泥基灌浆材料在加水拌和后迅速产生的且持续至初凝时的体积膨胀。
2.0.8 硬化后膨胀
Pt-hardening Expansion
水泥基灌浆材料在凝结硬化过程中,伴随着膨胀性水化产物的生成而产生的体积膨胀。
2.0.9 复合膨胀
Combination Expansion
同时具有早期膨胀和硬化后膨胀。
3
基本规定
3.0.1水泥基灌浆材料主要应用于地脚螺栓锚固、设备基础及钢结构柱脚底板的二次灌浆、混凝土结构改造、加固及后张预应力混凝土结构孔道
灌浆。
3.0.2应根据设备运行时的环境温度、灌浆层厚度、地脚螺栓表面与孔壁的净间距、施工及使用环境温度、养护措施等因素选择水泥基灌浆材料
;生产厂家应提供水泥基灌浆材料的工作环境温度范围、施工环境温度范围及相应的性能指标。
3.0.3水泥基灌浆材料拌和用水的质量应符合现行《混凝土拌和用水标准》(
JGJ63
)的有关规定。化学植筋所用锚固胶的锚固性能应通过专门的试验确定。对获准使用的锚固胶,除说明书规定可以掺入定量的掺和剂(填料)外,现场施工中不宜随意增添掺料。水泥基灌浆材料在施工时,应按照产品要求
的用水量拌和,不得通过增加用水量来提高其流动性。
3.0.4水泥基灌浆材料在生产与使用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操作人员吸入有害粉尘和造成环境污染。
4
材 料
4.1 水泥基灌浆材料性能
4.1.1 水泥基灌浆材料主要性能
水泥基灌浆材料性能应符合表 4.1.1 。
表 4.1.1
水泥基灌浆材料主要性能指标
类别 ZUI大集料
粒径 (㎜) 流动度 ( ㎜ ) 竖向膨胀率 (%) 抗压强度 (MPa) 不小于
对钢筋有无锈蚀作用 泌水率 (%)
初始值 , 不小于 30min 保留值 , 不小于 3h 24h 与 3h 的膨胀值之差 1d 3d 28d
Ⅰ类 不大于 4.75 380 340 0.1 ~ 3.5 0.02 ~ 0.5 20.0 40.0 60.0 无 0
Ⅱ类 340 310
Ⅲ类 300 270
Ⅳ类 大于 4.75 且不大于 16 270*
650** 240*
550**
注: 1
、表中性能指标均应按产品要求的ZUI大用水量检验;
2 、 * 表示坍落度数值, ** 表示坍落扩展度数值;
3
、水泥基灌浆材料类别的选择应按本规范第 7 章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4 、快凝快硬型水泥基灌浆材料的性能指标除 30min
流动度(或坍落度和坍落扩展度)保留值、 24h 与 3h 的膨胀值之差及 24h 内抗压强度
值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其他性能指标尚应符合表
4.1.1 的规定。
5 、当 Ⅳ类水泥基灌浆材料用于混凝土结构改造和加固时,对其 3h 的竖向膨胀率指标不做要求。
4.1.2
用于冬期施工时的水泥基灌浆材料性能
用于冬期施工时的水泥基灌浆材料性能尚应符合表 4.1.2 的规定。施工时ZUI低气温可比规定温度低 5 ℃。
表
4.1.2 用于冬期施工时的水泥基灌浆材料性能指标
规定温度( ℃ ) 抗压强度比( % ),不小于
R - 7 R - 7 + 28 R - 7
+ 56
-5 20 80 90
-10 12
注: R - 7 表示负温养护 7 天的试件抗压强度值与标准养护 28
天的试件抗压强度值的比值。
R - 7 + 28 、 R - 7 + 56 分别表示负温养护 7 天转标准养护
28与预应力碳纤维板材加固技术相比,传统粘贴碳纤维板材加固技术是在结构受拉区域用化学胶粘剂粘贴碳纤维板材,使其与构件混凝土及内部钢筋共同承受拉应力。这种加固工艺效率极低,因为碳纤维板材的弹性模量较低,一般仅为165~170GPa,而抗拉强度较高,可达2800MPa,钢筋的弹性模量一般为200GPa,屈服强度仅为300MPa左右,钢筋发挥屈服强度需要O.15%的拉伸变形,而碳纤维板材要完全发挥抗拉强度需要1.7%的拉伸变形,较钢筋的屈服变形高了11倍多,也即碳纤维板材与构件内部钢筋共同工作,不考虑钢筋原有的初始应变,钢筋屈服时碳纤维板材所能发挥的强度也仅为其抗拉强度的8.8%。 天和负温养护 7 天转标准养护 56 天的试件抗压强度值与标准养护 28
天的试件抗压强度值的比值。
4.1.3
用于高温环境的水泥基灌浆材料性能
用于高温环境的水泥基灌浆材料性能尚应符合表 4.1.3 的规定。
表 4.1.3
水泥基灌浆材料耐热性能指标
温 度( ℃ ) 200 300 400 500
抗压强度比 (%) ,不小于 100
热震性( 20 次) 1)
试块表面无脱落
2) 热震后的试件浸水端抗压强度与试件标准养护 28d 的抗压强度比 (%) 不小于 90
4.2 检验方法
4.2.1
流动度
水泥基灌浆材料的ZUI大集料粒径不大于 4.75 ㎜时,流动性用流动度表示。检验方法见附录 A .0.1 。
4.2.2
坍落度和坍落扩展度
水泥基灌浆材料的ZUI大集料粒径大于 4.75 ㎜时,流动性用坍落度和坍落扩展度表示。检验方法见附录 A .0.2
。
4.2.3 抗压强度
水泥基灌浆材料的ZUI大集料粒径不大于 4.75 ㎜时,抗压强度标准试件应采用尺寸 40 ㎜ × 40 ㎜× 160
㎜的棱柱体。水泥基灌浆材料的ZUI大
集料粒径不大于 4.75 ㎜且不大于 16 ㎜时,抗压强度采用尺寸 100 ㎜ × 100 ㎜× 100
㎜的立方体。检验方法见附录 A .0.3 。
4.2.4 竖向膨胀率
检验方法见附录 A .0.4 。
4.2.5
对钢筋有无锈蚀作用
检验方法见附录 A .0.5 。
4.2.6 泌水率
检验方法见附录 A .0.6 。
4.2.7
氯离子含量
检验方法见附录 A .0.7 。
4.2.8 用于冬期施工时的水泥基灌浆材料检验方法
检验方法见附录 A .0.8
。
4.2.9
用于高温环境的水泥沿植筋钢筋长度方向混凝土环向应力的影响区域是有限的,并非与植筋长度成正比,植筋钢筋承受的外荷载只在一定范围起作用,过长的植筋长度并不能提高植筋的拉拔力。基灌浆材料检验方法
检验方法见附录
A .0.9
5 检验规则
5.1 编号及取样
5.1.1每一编号为一取样单位,每 200t
水泥基灌浆材料为一个编号,不足一个编号的按一个编号计。
5.1.2取样方法按《水泥取样方法》( GBl2573 )进行。取样应有代表性,总量不得少于 30
㎏。
5.1.3将样品混合均匀,用四分法,将每一编号取样量缩减至试验所需量的 2.5 倍。
5.2
试样及留样
每一编号取得的试样应充分混合均匀,分为两等份,一份按本规范表 4.1.1
规定的项目进行检验。另一份应密封保存至有效期,以备有疑问时
提交省级或省级以上国家认可的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进行仲裁检验。
5.3
检验分类
5.3.1 出厂检验
每一编号水泥基灌浆材料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流动度(或坍落度和坍落扩展度)的初始值和 30min 保留值、竖向膨胀率、
1d 抗压强度。
5.3.2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本规范表 4.1.1 的全部性能指标。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进行型式检验:
1
、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
2 、正式生产后,如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3
、正常生产中,同一产品类型,不同生产编号时;
4 、产品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
5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6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
5.4 判定规则
5.4.1产品经检验,符合 5.3.1
出厂项目指标的,则判定为合格品。
5.4.2产品经检验,若有任何一项指标不符合出厂项目指标时,应复检一次,复检合格的,则判定该产品为合格品;复检仍不合格的,则判定为
不合格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