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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晚报广告部电话0595-22617368、微信Q同号:644000595联系人郭老师)“请当事人或车辆所有人,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前往我队所属各违法处理窗口接受处理,逾期不来接受处理的,我队将对该扣留车辆依法进行处理。”日前,泉州高速交警支队发布公告喊话91位车主,表示如果车主再不现身,车子可能就没了。
为什么这些车辆会被交警“直接处理”呢?从公告可以看出,这样的车辆多达91辆,有大型汽车、两轮摩托车,但多数为小型汽车。民警介绍,该批次公告车辆均为因违法被扣留的、逾期未到交警部门处理违法行为的车辆,涉及的违法种类很多,比如未按规定年检、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拼装或者报废的车辆仍然上路行驶的。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仅需罚款20元、扣3分(福建),但是需要扣留车辆。”民警表示,许多当事人不明白定期年检的重要性,认为自己只是过期没年检,车辆各性能优良,驾驶时不存在异常,又没事,因此对处罚和扣车措施愤愤不平,拒绝接受处罚。
民警解释,汽车未按时参加年检还上路驾驶,属于一种严重违法行为,如果发生意外,保险公司是不予赔偿的,不管是否有缴纳保险都会被拒赔,“未年检或者年检不合格车辆,一旦被民警现场查获,按照法律规定需要进行扣车,要求当事人在规定时限内到交通违法窗口接受处罚,超期未处理的,将有可能在公告后被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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