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商 :河南浦惠锅炉销售有限公司
河南 周口市- 主营产品:
- 锅炉
- 燃气锅炉
- 蒸汽锅炉
使用管理
(1)锅炉使用单位对锅炉及其系统的节能管理工作负责。从事节能管理工作的技术人员应当具备锅炉相关专业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及其相应标准。
(2)锅炉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并且实施锅炉及其系统节能管理的有关制度。节能管理有关制度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①技能目标责任制和管理岗位责任制;
②锅炉及其系统日常节能检查制度,并且做好相应检查记录并且存档;
③锅炉燃料检验分析与管理制度,并且按照设计要求正确选用燃料;
④计量仪表校准与管理制度;
⑤锅炉及其系统维护保养制度;
⑥锅炉水(介)质处理管理制度;
⑦锅炉操作人员、水处理作业人员节能培训考核制度,锅炉作业人员锅炉经济运行知识的教育培训、考核工作计划,并且有培训、考核记录。
(3)锅炉使用单位应当建立能效考核、奖惩工作机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积极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安排进行定期能效测试,对不符合节能要求的应当及时进行整改。
(4)锅炉使用单位应当对锅炉及其系统所包括的设备、仪表、装置、管道和阀门等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发现异常情况时,应当及时处理并且记录。
(5)锅炉使用单位应当对锅炉及其系统的能效情况进行日常检查和监测。重点检查和检测的项目,包括锅炉使用燃料与设计燃料的符合性,燃料消耗量,介质出口温度和压力,锅炉补给水量和补给水温度,排烟温度,锅炉表面温度,及系统有无跑、冒、滴、漏等情况。
(6)锅炉使用单位应当加强能源检测、计量与统计工作。有条件的工业锅炉使用单位应当定期对锅炉及其系统运行能效进行评价,评价方法参照《工业锅炉能效测试与评价规则》(TSG G0003)。
(7)锅炉使用单位每两年应当对在用锅炉进行一次定期能效测试,测试工作宜结合锅炉外部检验,由质检总局确定的能效测试机构进行。
(8)锅炉操作人员应当根据终端用户蒸汽量、热负荷的变化,及时调度、调节锅炉的运行数量和锅炉出力,有条件的锅炉房可安装锅炉负荷自动调节装置。
(9)锅炉水(介)质处理应当满足锅炉水(介)质处理安全技术规范及其相应标准的要求。
(10)锅炉使用单位应当按照《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建立高耗能特种设备能效技术档案。有条件的使用单位应当将锅炉产品能效技术档案与产品质量档案和设备使用档案集中统一管理(相同部分档案资料可保存一份)。
锅炉管道仪表的安装
1.截止阀、止回阀在安装时要注意其标注方向,不允许装反。管道应固定,管外应用石棉带缠绕二层,以防止排污时移动或发生冲击烫伤等事故。
2.系统具有足够的输送能力,合理选用管材、管径以及水泵台数、型号和规格。
3.力求水力工况稳定,环路阻力平衡,避免水力失调。
4.便于维护保养工作。
5.锅炉热水循环系统为开式循环,循环泵应安装于热水出口段,以免锅炉承压确保锅炉运行安全。
6.管路最低处应设排水阀,最高处设排气阀。
7.为清除管道内水中杂质,应在管路系统中(最好在泵控阀前)
设置过滤器或除污器
8.泵控阀与双向式止回阀连同信号管最高点须安装排气阀,泵控阀和过滤器选装旁通阀。
9.锅炉定压补水箱必须高于出水管最高点1m以上,否则系统不能正常工作。
10.建议热水系统的进出口设置温度表、压力表,补水系统设置水表。
11.对于热水系统中管道上安装压力表时,应使刻度盘垂直,压力表安装前应检验合格,并在刻度盘上画出红线,压力表考克旋转灵活,不得泄漏,疏水应畅通,压力表应防止受到高温、冰冻和震荡的影响。
锅炉安装
(1)锅炉基础深度及强度的确定应根据当地土质以及锅炉、辅机荷重,并参考厂家提供的基础图由土建部门重新设计。
(2)锅炉基础达到强度后,应按锅炉图纸进行检查及验收,并划出锅炉的中心线和底座的外轮廓线。锅炉基准要有明显标记,其位移偏差不大于5毫米。
(3)安装位置尺寸偏差和检验方法按GB50273-2009《锅炉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执行。
锅炉及辅机吊装
(1)锅炉本体、燃烧设备、辅机、附件包装箱、仪表包装箱请按厂方指定的吊装位置进行吊装。如在任意位置挂钩吊装损坏应由用户负责。
(2)载重车辆、起吊设备、绑扎所需的钢丝绳、卷扬机等都须有足够的载重能力,并应符合技术规范。
(3)在起吊前请按技术规范中标注的大件尺寸及大件重量选用起吊设备,并制定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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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管理
(1)锅炉使用单位对锅炉及其系统的节能管理工作负责。从事节能管理工作的技术人员应当具备锅炉相关专业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及其相应标准。
(2)锅炉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并且实施锅炉及其系统节能管理的有关制度。节能管理有关制度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①技能目标责任制和管理岗位责任制;
②锅炉及其系统日常节能检查制度,并且做好相应检查记录并且存档;
③锅炉燃料检验分析与管理制度,并且按照设计要求正确选用燃料;
④计量仪表校准与管理制度;
⑤锅炉及其系统维护保养制度;
⑥锅炉水(介)质处理管理制度;
⑦锅炉操作人员、水处理作业人员节能培训考核制度,锅炉作业人员锅炉经济运行知识的教育培训、考核工作计划,并且有培训、考核记录。
(3)锅炉使用单位应当建立能效考核、奖惩工作机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积极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安排进行定期能效测试,对不符合节能要求的应当及时进行整改。
(4)锅炉使用单位应当对锅炉及其系统所包括的设备、仪表、装置、管道和阀门等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发现异常情况时,应当及时处理并且记录。
(5)锅炉使用单位应当对锅炉及其系统的能效情况进行日常检查和监测。重点检查和检测的项目,包括锅炉使用燃料与设计燃料的符合性,燃料消耗量,介质出口温度和压力,锅炉补给水量和补给水温度,排烟温度,锅炉表面温度,及系统有无跑、冒、滴、漏等情况。
(6)锅炉使用单位应当加强能源检测、计量与统计工作。有条件的工业锅炉使用单位应当定期对锅炉及其系统运行能效进行评价,评价方法参照《工业锅炉能效测试与评价规则》(TSG G0003)。
(7)锅炉使用单位每两年应当对在用锅炉进行一次定期能效测试,测试工作宜结合锅炉外部检验,由质检总局确定的能效测试机构进行。
(8)锅炉操作人员应当根据终端用户蒸汽量、热负荷的变化,及时调度、调节锅炉的运行数量和锅炉出力,有条件的锅炉房可安装锅炉负荷自动调节装置。
(9)锅炉水(介)质处理应当满足锅炉水(介)质处理安全技术规范及其相应标准的要求。
(10)锅炉使用单位应当按照《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建立高耗能特种设备能效技术档案。有条件的使用单位应当将锅炉产品能效技术档案与产品质量档案和设备使用档案集中统一管理(相同部分档案资料可保存一份)。
热水锅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