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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 淄博市- 主营产品:
- PE给水管材管件
- PE燃气管材管件
- 塑料检查井
燃气管道的连接方式有哪些?
郝先生:15053396708
1热熔连接
1.1 热熔对接连接设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机架应坚固稳定,并应保证加热板和铣削工具切换方便及管材或管件方便地移动和校正对中。
2 夹具应能固定管材或管件,并应使管材或管件快速定位或移开。
3 铣刀应为双面铣削,应将待连接的管材或管件端面铣削成垂直于管材中轴线的清洁、平整、平行的匹配面。
4 加热板表面结构应完整,并保持洁净,温度分布应均匀,允许偏差应为设定温度的±5℃。
5 压力系统的压力显示分度值不应大于0.1MPa。
6 焊接设备使用的电源电压波动范围不应大于额定电压的±15%。
7 热熔对接连接设备应定期校准和检定,周期不宜超过1年。
5.2.2 热熔对接连接的焊接工艺应符合图5.2.2的规定,焊接参数应符合表5.2.2-1和表5.2.2-2的规定。
P1——总的焊接压力(表压,MPa),P1=P2+P拖;
P2——焊接规定的压力(表压,MPa);
P拖——拖动压力(表压,MPa);
t1——卷边达到规定高度的时间;
t2——焊接所需要的吸热时间,t2=管材壁厚×10;
t3——切换所规定的时间(s);
t4——调整压力到P1所规定的时间(s);
t5——冷却时间(min)。
1.2. 热熔对接连接操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根据管材或管件的规格,选用相应的夹具,将连接件的连接端伸出夹具,自由长度不应小于公称直径的10%,移动夹具使连接件端面接触,并校直对应的待连接件,使其在同一轴线上,错边不应大于壁厚的10%。
2 应将聚乙烯管材或管件的连接部位擦拭干净,并铣削连接件端面,使其与轴线垂直。切削平均厚度不宜大于0.2mm,切削后的熔接面应防止污染。
3 连接件的端面应采用热熔对接连接设备加热。
4 吸热时间达到工艺要求后,应迅速撤出加热板,检查连接件加热面熔化的均匀性,不得有损伤。在规定的时间内用均匀外力使连接面完全接触,并翻边形成均匀一致的对称凸缘。
5 在保压冷却期间不得移动连接件或在连接件上施加任何外力。
5.2.4 热熔对接连接接头质量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连接完成后,应对接头进行100%的翻边对称性、接头对正性检验和不少于10%的翻边切除检验。
2 翻边对称性检验。接头应具有沿管材整个圆周平滑对称的翻边,翻边处的深度(A)不应低于管材表面(图5.2.4-1)。
3 接头对正性检验。焊缝两侧紧邻翻边的外圆周的任何一处错边量(V)不应超过管材壁厚的10%(图5.2.4-2)。
4 翻边切除检验。应使用专用工具,在不损伤管材和接头的情况下,切除外部的焊接翻边(图5.2.4-3)。翻边切除检验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翻边应是实心圆滑的,根部较宽(图5.2.4-4)。
2) 翻边下侧不应有杂质、小孔、扭曲和损坏。
3) 每隔50mm进行180°的背弯试验(图5.2.4-5),不应有开裂、裂缝,接缝处不得露出熔合线。
5 当抽样检验的焊缝全部合格时,则此次抽样所代表的该批焊缝应认为全部合格;若出现与上述条款要求不符合的情况,则判定本焊缝不合格,并应按下列规定加倍抽样检验:
1) 每出现一道不合格焊缝,则应加倍抽检该焊工所焊的同一批焊缝,按本规程进行检验。
2) 如第二次抽检仍出现不合格焊缝,则应对该焊工所焊的同批全部焊缝进行检验。
3 电熔连接
1.3 电熔连接机具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电熔连接机具的类型应符合电熔管件的要求。
2 电熔连接机具应在国家电网供电或发电机供电情况下,均可正常工作。
3 外壳防护等级不应低于IP54,所有线路板应进行防水、防尘、防震处理,开关、按钮应具有防水性。
4 输入和输出电缆,当超过-10~40℃工作范围时,应能保持柔韧性。
5 温度传感器精度不应低于±1℃,并应有防机械损伤保护。
6 输出电压的允许偏差应控制在设定电压的±1.5%以内;输出电流的允许偏差应控制在额定电流的±1.5%以内;熔接时间的允许偏差应控制在理论时间的土1%以内。
7 电熔连接设备应定期校准和检定,周期不宜超过1年。
5.3.2 电熔连接机具与电熔管件应正确连通,连接时,通电加热的电压和加热时间应符合电熔连接机具和电熔管件生产企业的规定。
5.3.3 电熔连接冷却期间,不得移动连接件或在连接件上施加任何外力。
5.3.4 电熔承插连接操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将管材、管件连接部位擦拭干净。
2 测量管件承口长度,并在管材插入端或插口管件插入端标出插入长度和刮除插入长度加10mm的插入段表皮,刮削氧化皮厚度宜为0.1~0.2mm。
3 钢骨架聚乙烯复合管道和公称直径小于90mm的聚乙烯管道,以及管材不圆度影响安装时,应采用整圆工具对插入端进行整圆。
4 将管材或管件插入端插入电熔承插管件承口内,至插入长度标记位置,并应检查配合尺寸。
5 通电前,应校直两对应的连接件,使其在同一轴线上,并应采用专用夹具固定管材、管件。
5.3.5 电熔鞍形连接操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采用机械装置固定干管连接部位的管段,使其保持直线度和圆度。
2 应将管材连接部位擦拭干净,并宜采用刮刮除管材连接部位表皮。
3 通电前,应将电熔鞍形连接管件用机械装置固定在管材连接部位。
5.3.6 电熔连接接头质量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电熔承插连接
1) 电熔管件端口处的管材或插口管件周边应有明显刮皮痕迹和明显的插入长度标记。
2) 聚乙烯管道系统,接缝处不应有熔融料溢出;钢骨架聚乙烯复合管道系统,采用钢骨架电熔管件连接时,接缝处可允许局部有少量溢料,溢边量(轴向尺寸)不得超过表5.3.6的规定。
表5.3.6 钢骨架电熔管件连接允许溢边量(轴向尺寸)(mm)
公称直径DN
50≤DN≤300
300<DN<500
溢出电熔管件边缘量
10
15
3) 电熔管件内电阻丝不应挤出(特殊结构设计的电熔管件除外)。
4) 电熔管件上观察孔中应能看到有少量熔融料溢出,但溢料不得呈流淌状。
5) 凡出现与上述条款不符合的情况,应判为不合格。
2 电熔鞍形连接
1) 电熔鞍形管件周边的管材上应有明显刮皮痕迹。
2) 鞍形分支或鞍形三通的出口应垂直于管材的中心线。
3) 管材壁不应塌陷。
4) 熔融料不应从鞍形管件周边溢出。
5) 鞍形管件上观察孔中应能看到有少量熔融料溢出,但溢料不得呈流淌状。
6) 凡出现与上述条款不符合的情况,应判为不合格。
4 法兰连接
1.4. 金属管端法兰盘与金属管道连接应符合金属管道法兰连接的规定和设计要求。
2 聚乙烯管端或钢骨架聚乙烯复合管端的法兰盘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将法兰盘套入待连接的聚乙烯法兰连接件的端部。
2 应按本规程规定的热熔连接或电熔连接的要求,将法兰连接件平口端与聚乙烯管道或钢骨架聚乙烯复合管道进行连接。
5.4.3 两法兰盘上螺孔应对中,法兰面相互平行,螺栓孔与螺栓直径应配套,螺栓规格应一致,螺母应在同一侧;紧固法兰盘上的螺栓应按对称顺序分次均匀紧固,不应强力组装;螺栓拧紧后宜伸出螺母1~3丝扣。
5.4.4 法兰密封面、密封件不得有影响密封性能的划痕、凹坑等缺陷,材质应符合输送城镇燃气的要求。
5.4.5 法兰盘、紧固件应经防腐处理,并应符合设计要求。
5 钢塑转换接头连接
5.5.1 钢塑转换接头的聚乙烯管端与聚乙烯管道或钢骨架聚乙烯复合管道的连接应符合本规程相应的热熔连接或电熔连接的规定。
5.5.2 钢塑转换接头钢管端与金属管道连接应符合相应的钢管焊接或法兰连接的规定。
5.5.3 钢塑转换接头钢管端与钢管焊接时,在钢塑过渡段应采取降温措施。
5.5.4 钢塑转换接头连接后应对接头进行防腐处理,防腐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并检验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