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角螺丝进口报关

厂商 :东莞市捷报进出口有限公司

广东 东莞
  • 主营产品:
  • 化工原料进口报关
  • 五金进口报关
  • 树脂进口报关
联系电话 :13532914506
商品详细描述

六角螺丝进口报关/六角螺栓进口代理清关/ HEX HEAD CAP SCREWS(HEX BOLTS)进口报关公司
一、六角螺丝(螺栓)HEX HEAD CAP SCREWS(HEX BOLTS)香港一般贸易进口报关流程:
路线:国外—皇岗/文锦渡(报关、缴税、放行)—送货厂家
流程:货物到港—码头换单—中港拖车(皇岗/文锦渡清关)—送货厂家
二、六角螺丝(螺栓)香港散货拼箱进口流程:
路线:国外—国内口岸(清关放行)—送货厂家
流程:货物到港—送货到我司香港仓库或者我司安排去提货—中港运输—东莞仓库—国内送货
====六角螺丝(螺栓)进口重点:
====关键点:品牌、型号、海关编码归类、海关审价
====进口要素:是否属于国家允许进口的产品
====操作要素:资料齐全、准确、编码正确、申报价值合理
====进出口公司的选择
====进口口岸的选择
====注意点: 产品清单明细和实际申报货物无出入,需保持一致
六角螺丝(螺栓)香港进口专业清关代理,为您解决进口的各类难题,让您实现低成本进口清关。
我司主要经营:机械设备(电子制造设备、五金机械、化工生产线、塑料机械、纺织机械等);电子电器(家用电器、仪器仪表、电脑配件、电子玩具、医疗器材、体育器械);化工产品(胶水、油漆、油墨、涂料、润滑油);纺织品(针织服装、布料、鞋类、服装服饰辅料);振动轮(玻璃器皿,树脂振动轮、圣诞礼品);木材(原木、木方、木家具)等多个大类的进口报关服务。
真诚为您提供深圳广东(盐田/皇岗/蛇口/赤湾/文锦渡;东莞沙田/寮步/凤岗/太平;广州黄埔/南沙;中山;佛山等口岸)的进口报关、报检、备案、单证代理,价格优惠,欢迎来函来电咨询,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代散??货,现在越来越多的国人开始热衷这些货品了。例如休闲食品、化妆品、小家电、日用品等等这些日常用品和食品。由于有一定的市场,所有很多人在国外找代采购,然后进口到中国销售。


但是,在进口清关的过程中,很多人遇到一些难题不知道怎么去处理?现在我就给大家介绍一个比较好的进口清关的方法,希望能给大家提供一些帮助。
小批量几百公斤的货物,首先货物通过空运到香港,再从香港转运清关回中国。一度国际物流,委托国际快递公司日本上门取件,空运到香港,从香港转运清关到深圳,再通过国内物流发到全国各地。
大批量几千公斤的货物一般采取海运到香港,香港转运清关。一度国际物流能提供香港仓库收货,从香港转运清关到深圳,再通过国内物流发到全国各地。


这样做有什么好处呢?以下四点仅供参考:
1、降低成本:香港是世界上最Hao的自由贸易港,连续19年被评为全球最Jia自由经济体,货物进入香港时没有行政干涉,也不要征收关税,而且香港码头会提供几天的的免租仓库,因此东南亚的进口物流几乎都选择在香港中转,这又带来了全球各地到香港庞大的轮船和航班,因此物流成本也极具优势。
2、手续简便:首先,货物从国外到香港是不需要什么手续的,其次,香港到深圳大多以快件形式报关,由我们全程操作,您也不用操心,等着收货就是了。
3、速度特快:一方面,国外到香港,手续简单,物流速度快,自然也就节省了大量时间;另一方面,香港到深圳走快件清关,整车报关、少量抽检,几乎是一天内就可通关,节省了大量的时间。
4、安全性高:国外到香港是不存在海关扣货的问题的;香港到深圳的话,以快件报关,被海关扣货的几率也几乎为零。万一清关不顺,大不了返港,总比从国外直接进口到国内要么返回国外,要么被海关扣押没收要安全得多。


单证资料:
1.客户提供到货通知书、正本提单或电放提单去船公司交换单费、码头费等去换取进口提货单。
2.准备进口报关所需单证
1)必备单证:装箱单、发P、合同一式一份、报关、报检委托书各一份。
2)如是木制包装箱的需提供熏蒸书及盖IPPC章已做消杀虫的处理
3)不同的产品所需要的特殊单证准备集全
4)有减免税关税的国家请提供想过国家优惠产地Z证
3.货物进口申报后如海关审价,客户需提供相关价格证明。如付汇证明、信用证、保单、原厂发P、招标书等海关所要求的文件。
4.海关打印税单后,客户需在7个工作日缴纳税费。如超过期限,海关按日计征滞纳金。
5.报关查验放行后,客户需及时到我司缴纳报关、报检代垫费。
注意:货物到港后十四日内必需向海关申报。如超过期限海关按日计征滞报金超过三个月,海关将作无主货物进行变卖。


报关员:周小姐
手机:13532914506
Q Q:739476203
新闻拓展:
 注意!通关环节免予提交纸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
     为进一步便利减免税申请和货物通关,海关总署决定,对通过中国电子口岸QP预录入客户端减免税申报系统申请办理减免税手续并通过了海关审核的,收发货人或受委托的报关企业在进口通关环节无需提交纸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以下简称《征免税证明》)第二联(即送海关凭以减免税联)。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自2017年4月26日起,收发货人或受委托的报关企业在申报进口上述《征免税证明》所列货物时,无需提交纸质《征免税证明》或其扫描件。如果《征免税证明》电子数据与申报数据不一致,海关需要验核纸质单证的,有关企业应予以提供。
进口货物申报时,收发货人或受委托的报关企业应按规定将《征免税证明》编号填写在进口货物报关单“备案号”栏目中。《征免税证明》编号可通过中国电子口岸QP预录入客户端减免税申报系统查询。减免税申请人如需要纸质《征免税证明》留存的(即申请单位留存的第三联),可在该《征免税证明》有效期内向主管海关申请领取。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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