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浇混凝土空心楼盖结构技术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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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浇混凝土空心楼盖结构技术规程
《现浇混凝土空心楼盖结构技术规程》编制组
二00四年七月 北京


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混凝土结构专业委员会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结构研究所
前 言
本规程根据中国工和建设标准化协会(2002)建标协字第12号文《关于印发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2002年第一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编制而成。本规程是在总结近年来我国现浇混凝土空心楼盖结构设计、施工的实践经验和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参考国内外相标准制定的。在编制过程中,规程编著制组开展了各类专题研究,进行了广泛的调查分析,与相关的标准进行了协调,对主要问题进行了反复讨论。
本规程包括总则、术语和符号、内模、结构分析、设计规定、构造要求、施工及验收等内容。
《现浇混凝土空心楼盖结构技术规程》编制组
2004年7月
目 次
1 总 则……………………………………………………………………1
2 术 语……………………………………………………………………2
2.1 术 语…………………………………………………………………2
2.2 符 号…………………………………………………………………4
3 内 模……………………………………………………………………7
3.1 一般规定 ……………………………………………………………7
3.2 筒 芯…………………………………………………………………7
3.3 其它内模 ……………………………………………………………8
4 结构分析 …………………………………………………………………9
4.1 一般规定……………………………………………………………9
4.2 结构分析方法………………………………………………………10
4.3 边支承内力分析法…………………………………………………12
4.4 拟梁法………………………………………………………………14
4.5 直接设计法…………………………………………………………15
4.6 等代框架法…………………………………………………………20
5 设计规定 …………………………………………………………………23
5.1 载力计算……………………………………………………………23
5.2 挠度和裂缝控制……………………………………………………26
6 构造要求 …………………………………………………………………28
6.1 一般规定……………………………………………………………28
6.2 边支承板楼盖………………………………………………………29
6.3 柱支承板楼盖………………………………………………………30
7 施工及验收 ………………………………………………………………34
7.1 一般规定……………………………………………………………34
7.2 内模验收……………………………………………………………34
7.3 施工技术……………………………………………………………37
7.4 空心楼盖结构质量验收……………………………………………41
附录A 筒芯进场检验方法…………………………………………………43
附录B 质量验收记录………………………………………………………47 
技术规程(全文)
1 总 则
1.0.1 为了在现浇混凝土空心楼盖结构的设计与施工中,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确保质量,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房屋和一般构筑物中现浇的钢筋混凝土和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楼盖结构的设计、施工与验收。
1.0.3 现浇混凝土空心楼盖结构应根据建筑功能要求和材料供应与施工条件,确定相应的设计与施工方案,严格执行质量检查和验收制度。
1.0.4 现浇混凝土空心楼盖结构的设计、施工与验收除应符合本规程的要求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和符号
2.1术 语
2.1.1 空心楼盖 hollow floor system
按一定规则放置内模后经浇筑混凝土而成空腔的楼盖。
2.1.2 埋入式内模 embedded filler
设置在现浇混凝土空心楼盖结构中用于形成空腔的筒芯、箱体以及筒体、块体的总称,筒称内模式。
2.1.3 筒芯、筒体 hollow tube and cylinder
用于现浇混凝土空心楼盖结构的空心、实心筒形内模。
2.1.4 箱体、块体 hollow box and block
用于现浇混凝土空心楼盖结构的空心、实心箱形内模。
2.1.5 体积空心率 void ratio of volume
楼盖区格板内自墙、梁(暗梁)、柱(柱帽)边算起的区域内埋置内模的体积与该区域内结构轮廓体积的比值。
2.1.6 间距 space
相邻内模中心之间的距离。
2.1.7 肋宽 rib width
相邻内膜侧面之间的最小距离。
2.1.8 端距 end to end distance
顺筒方向两筒芯或筒体端部之间的距离。
2.1.9 板顶厚度、板底厚度 minimum depth on filler and under filler
空心楼板中内模表面至板顶、板底的最小距离。
2.1.10 边支承板 edge-supported slab
由墙或刚性梁支承的楼板。
2.1.11 柱支承板 column-supported slab
无梁或带柔性梁的板柱结构中的楼板。
2.1.12 柱上板带 column strip
在柱中心线两侧各为1/4板跨(板跨取两个方向柱中心距的较小者)宽度范围内的板带。
2.1.13 中间板带 middle strip
相邻柱上板带之间的板带。
2.1.14 拟梁法 cross beams method
将柱支承板现浇楼盖等代成双向交叉梁系进行内力分析的简化方法。
2.1.15 直接设计法 direct design method
在两个方向将柱支承板现浇楼盖计算区格板的静力弯矩在控制截面按弯矩系数直接分配的内力分析的简化方法。
2.1.16 等代框架法 equivalent frame method
在两个方向将柱支承板现浇楼盖结构等效成以柱轴线为中心的连续框架分别进行内力分析的简化方法。
2.1.17 不平衡弯矩 unbalanced moment
荷载作用下楼盖结构中的柱与周边梁、板之间相互传递的弯矩。


2.2符 号
2.2.1 材料性能
Ec b ------- 梁混凝土弹性模量;
E c s ------- 筒芯楼板混凝土弹性模量;
2.2.2 作用、作用效应及承载力
M ----- 正弯矩设计值;
M '1、M'l r ----- 左、右端的负弯矩设计值;
Mo ----- 总的静力弯矩设计值;
qd ----- 考虑重要性系数的均布坚向荷载基本组合设计值;
M1 ----- 边支承双向板短边方向的总正弯矩设计值;
M2 ----- 边支承双向板长边方向的总正弯矩设计值;
V ----- 楼板计算宽度内的剪力设计值;
Mnub ----- 不平衡弯矩设计值;
Fl,eq ----- 板柱结构等效集中反力设计值;
Flu ----- 受冲切承载能力设计值。
2.2.3 几何参数
D ----- 筒芯外径;
L ----- 筒芯长度;
bw ----- 肋宽;
hs ----- 筒芯楼板厚度;
bb、hb ----- 梁的截面宽度、高度;
b ----- 板的计算宽度;
ln ----- 从支座边到支座边的净跨;
l1 ----- 边支承双向板短边或柱支承板计算方向的轴线到轴线跨度;
l2 ----- 边支承双向板长边或柱支承板计算方向垂直的轴线到轴线跨度;
c1 ----- 柱支承板沿计算方向柱或柱帽、托板的宽度;
c 2 ----- 柱支承板垂直于计算方向柱或柱帽、托板的宽度;
d ----- 柱纵筋直径;
S1、S2 ----- 内模为筒芯时,顺筒方向、横筒方向拟梁所包括 的空心楼板的宽度;
Is1、Is2 ----- 内模为筒芯时,楼板空心部分顺筒方向、横筒方向的抗弯惯性矩;
It ----- 梁抗扭惯性矩;
Ib ----- 梁的计算截面抗弯惯性矩;
Is ----- 楼板的计算截面抗弯惯性矩;
I c ----- 柱在计算方向的截面抗弯惯性矩;
Isb ----- 等代框架梁在跨中截面的抗弯惯性矩;
bsol ----- 计算板带中柱轴线上实心板带的宽度;
Ihol ----- 计算板带中空心部分楼板截面抗弯惯性矩;
Kc ----- 柱的转动刚度;
Kt ----- 柱两侧横向构件的抗扭刚度;
Ks ----- 等代框架梁转动刚度;
2.2.4 计算系数及其它
η ----- 考虑区格板内薄膜效应的弯矩折减系数;
α1、α2 ----- 两个方向柱上板带中梁与板截面抗弯刚度的比值;
μ1、μ2 ----- 楼盖区格板支承约束系数;
βt ----- 计算板带横向边梁截面抗扭刚度与板的截面抗弯刚度的比值;
β1 ----- 柱两侧横向构件的抗扭刚度增大系数;
ζ ----- 受剪计算系数;
3 内 模
3.1 一般规定
3.1.1 用于现浇混凝土空心楼盖的内模除应满足规格和外观质量要求外,尚应具有符合施工要求的物理力学性能。
3.1.2 内模材料中氯化物和碱的含量应符合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且不应含有影响环境保护和人身健康的有害成份。
3.1.3 内模可采用空心的筒芯、箱体,也可采用轻质实心的筒体、块体。
3.2 筒芯
3.2.1 筒芯的外径D(mm)可取为100、120、150、180、200、220、250、280、300、350、400、450、500。
筒芯的长度L(mm)可取为500、1000、1500、2000。
3.2.2 筒芯筒壁应密实,筒芯两端封板应与筒体牢固连接。筒芯外表面不应有飞边、毛刺、孔洞及影响成孔效果的其它缺陷。
注:对已发现的外观质量缺陷,可在现场进行修补。
3.2.3 筒芯的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其偏差应符合表3.2.3的规定。
表3.2.3 筒芯尺寸允许偏差
项 目 允许偏差(mm)
长度 0,-10
外径 ±3
端面平整度 5
筒体平直度(侧弯曲) 5
不圆度 5
3.2.4 筒芯的物理力学性能应符合表3.2.4的规定。
表3.2.4 筒芯物理力学性能要求
项 目 要 求
单位长度质量 D=100、120、150、180、200mm ≤12kg/m
D=220、250、280、300、350mm ≤25kg/m 
D=400、450、500mm ≤40kg/m
吸水率 ≤18%
抗压荷载 ≥1000N
抗振动冲击 振动1min,无裂纹,无破损
3.3 其它内模
3.3.1 空心箱体、实心筒体、实心块体等内模的质量应符合有关产品标准的要求。
空心箱体应具有可靠的密封性。实心筒体、实心块体应具有满足施工要求的强度和韧性。
3.3.2 空心箱体及实心块体的底面宜为正方形,其边长不宜大于1000mm。
4 结构分析
4.1 一般规定
4.1.1 现浇混凝土空心楼盖结构的整体布置应能合理地传递各种荷载和作用,具有明确的计算简图,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结构体型宜规则,具有合理的刚度和承载力分布;
2 构件应具有适当的承载力,关键的构件或部位应具有足够的变形能力;
3 在竖向、水平向结构构件的截面四角,应有贯通的纵向钢筋,并具有足够的受拉锚固承载力;
4 在混凝土易于压碎的结构部位应设置加强的约束钢筋。
4.1.2 现浇混凝土空心楼盖结构中,楼板的支承可采用梁、柱或(和)墙。
4.1.3 现浇混凝土空心楼盖结构的区格板宜呈矩形。当内模为筒芯时,区格板内筒芯宜沿受力较大的方向布置。
4.1.4 现浇混凝土空心楼盖各区格板中布置内模的范围,应符合本规程第6.2.2条、第6.3.1条、第6.3.5条的规定,并在周边实心区域内采取相应的构造措施。
4.1.5 柱支承板楼盖结构可根据建筑设计和承载力计算的要求确定是否设置柱帽、托板。
4.1.6 楼板中承受较大集中荷载的部份不宜布置内模。
4.1.7 现浇混凝土空心楼盖结构的柱和墙也可根据需要布置竖向内模。
4.2 结构分析方法
4.2.1 现浇混凝土空心楼盖结构的房屋高度、抗震等级和结构分析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等的有关规定。
4.2.2 抗震设计时,现浇钢筋混凝土空心楼盖结构中的框架部分,可采用梁宽大于柱宽的扁梁作为框架梁,扁梁的布置和截面尺寸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有关的规定。
现浇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楼盖结构中的扁梁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预应力混凝土结构抗震设计规程》JGJ 140有关规定。
注:扁梁不宜用于一级抗震等级的框架结构。
4.2.3 现浇混凝土空心楼盖结构承载能力极限状态的静力设计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取用荷载效应基本组合进行计算;承载能力极限状态的抗震设计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取用地震作用效应和其他荷载效应的基本组合进行计算。
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设计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取用荷载效应标准组合、准永久组合进行计算。
4.2.4 现浇混凝土空心楼盖结构在承载能力极限状态下的内力设计值,可采用线弹性分析方法确定,并可根据具体情况考虑内力重分布;也可采用非线性或塑性极限分析方法确定。
正常使用极限状态下的内力和变形计算,宜采用线弹性分析方法;对钢筋混凝土楼盖结构构件,宜考虑开裂对截面刚度的影响。
4.2.5 现浇混凝土空心楼盖结构可按下列规定进行内力分析:
1 边支承板楼盖结构:楼板仅考虑承受竖向荷载,可按本规程4.3节的规定进行内力分析;周边支承结构应考虑承受竖向荷载、水平荷载和(或)地震作用,按现行有关规范进行内力分析。
2 柱支承板楼盖结构:承受均布竖向荷载的楼盖,可按本规程第4.4节、第4.5节、第4.6节的规定进行内力分析;承受均布竖向荷载、水平荷载和(或)地震作用的楼盖结构,宜按第4.6节的规定进行内力分析。
3 对现浇混凝土空心楼盖结构也可采用有限元方法进行内力分析。
4.2.6 边支承板楼盖的内力重分布可按本规定第4.3.4、4.3.5条的有关规定执行。
符合本规程4.5.1条的要求的柱支承板楼盖经过弹性分析求得内力后,楼板每个方向正、负弯矩之间的调幅不应超过10%,弯矩调整后单区格板内计算方向的静力弯矩应符合下列条件:
M +1/2(M'l + M'r)≥M0 (4.2.6)
式中M —— 区格板计算方向跨中正弯矩设计值;
M'l、M'r —— 区格板计算方向左、右端的负弯矩设计值;
M0 —— 设计方向一跨内总的静力弯矩设计值,按本规程4.5.2条确定;
4.2.7 对于直接承受动力荷载的构件,以及要求不出现裂缝或处于侵蚀环境等情况下的结构,不应采用考虑塑性内力重分布的分析方法。
4.2.8 现浇混凝土空心楼盖也可采用塑性饺线法或条带法等塑性极限分析方法进行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但应满足正常使用极限状态的要求。
4.3 边支承板内力分析
4.3.1 边支承板楼盖结构的支承条件可按下列规定确定:
1 当楼盖的内区格板由现浇混凝土墙支承时,该区格板应按竖向刚性支承考虑;
2 当楼盖的内区格板由周边现浇框架梁支承,且符合下列条件时,该区格可按竖向刚性支承考虑:
           hb/hs≥4      (4.3.1-1)
           bb h3b/ln h3s≥2     (4.3.1-2)
框架梁按矩形截面的受弯承载力设计值不应小于由板达到承载能力极限状时传递到梁上荷载产生的弯矩设计值的1.1倍。
中bb、hb —— 梁的截面宽度和高度;
hs —— 楼板厚度;
ln —— 梁的净跨,按本规程4.5.2的原则确定;
3 搁置在砌体外墙上的区格板,沿墙的板边弯矩应取为零;
4 对楼盖的端区格板和角区格板,周边支承条件应根据支承构件的弯曲、转刚度确定。
4.3.2 边支承板楼盖结构的区格板应按下列原则进行计算:
1 两对边支承的板应按单向板计算:
2 四边支承的板,当长边与短边长度之比小于或等于2.0时,应按双向板算:当长边与短边长度之比大于2.0时,可按单向板计算。
4.3.3 边支承板楼盖结构的区格板,可按各向同性板进行内力分析。
4.3.4 边支承单向板经过弹性分析求得内力后,一跨内正、负弯矩之间的调幅不超过20%,弯矩调整后一跨内的静力弯矩应符合下列条件:
    M +1/2(M'1+ M'r)≥1/8 qd bl2n (4.3.4)
弯矩调整后各控制截面的弯矩设计值不宜小于1/24 qd bl2n。
式中  M —— 正弯矩设计值;
M'1、 M 'r —— 按净跨ln考虑左、右端的负弯矩设计值;
qd —— 考虑重要性系数的均布竖向荷载基本组合设计值;
  b —— 板的计算宽度;
l2n —— 板在两支座边之间的距离;
4.3.5 边支承双向板经过弹性分析求得内力后,每个方向正、负弯矩之间的调幅应超过20%,弯矩调整后一个区格板内各控制截面上的弯矩设计值之和应符合下列条件(图4.3.5):
2M1÷2M2+ M't1+ M'b1+ M'l2+ M'r2≥1/12ηqd l21(3l2-l1) (4.3.5)
式中 M1 —— 短边方向的总正弯矩设计值;
M2 —— 长边方向的总正弯矩设计值;
M't1、 M'b1 —— 短边方向按净跨考虑的总负弯矩设计值,M't1为图4.3.5中上边的总负弯矩设计值,M'b1为下边的总负弯矩设计值;
M'l2、 M'r2 —— 长边方向按净跨考虑的总负弯矩设计值,M'l2为图4.3.5中上边的总负弯矩设计值,M'r2为下边的总负弯矩设计值;
η —— 考虑区格板内薄腊效应的弯矩折减系数:当有可靠的实践经验时,对中间区格板,可取η≥0.8;对端区格板,可取≥0.9;对角区格板,可取η=1.0。当无经验时取η=1.0;
l1、l2 —— 双向板短边、长边的边长;
图4.3.5 双向板弯矩示意
4.4 拟梁法
4.4.1 承受均布竖向荷载的柱支承板楼盖采用拟梁法进行弹性分析时, 拟梁宜在楼盖平面范围内统一布置.
拟梁的截面抗弯刚度宜按本规程4.4.2条确定。区格板内拟梁的数量可根据板的跨度及计算要求等确定,且在各方向均不宜少于5个。在多区格板楼盖内拟梁宜取为连续梁,计算中应考虑楼盖周边梁(拟梁)产生扭转对连续梁内的影响。
4.4.2 拟梁的抗弯刚度可取用拟梁所代表楼板宽度范围内各部分的抗弯刚度之和,各部分的抗弯刚度可按下列规定确定:
1 梁、柱轴线上实心部分,其截面抗弯刚度应根据实际截面计算;
2 当内模为筒芯且板顶厚度和板底厚度相等时,楼板空心部分顺筒方向、横筒方向的抗弯刚度为Ecs Isl、Ecs Is2,其中截面抗弯惯性矩Isl、Is2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Isl=(1/12 b1h3s –πD4/64)×S1/(bw+D)     (4.4.2-1)
      Is2=γ×S2/ S1×Is1 (4.4.2-2)
式中b1 —— 顺筒方向单元截面宽度:b1= D+ bw 其中bw为顺筒方向肋宽;
hs —— 楼板厚度;
D —— 筒芯外径;
S1、S2 —— 顺筒方向、横筒方向拟梁所包括的空心楼板的宽度;
γ —— 横筒方向拟梁抗弯刚度的计算系数:当D/hs≤0.6时,可取等于1.0;当D/hs≥0.7时,可取等于0.9;当0.6< D/hs<0.7时,可按线性内插法确定。
3 当内模为箱体时,楼板空心部分两个方向的抗弯刚度可按照实际截面确定。
4.5 直接设计法
4.5.1 当承受均布竖向荷载的住支承板楼盖结构符合下列条件时,可按直接设计法进行内力分析:
1 在结构的每个方向至少有三个连续板跨;
2 所有区格板均为矩形,各区格的长宽比不大于2;
3 两个方向的相邻两跨的跨度差均不大于长跨的1/3;
4 柱子离相邻柱中心线的最大偏差在两个方向均不大于偏心方向跨度的10%;
5 荷载仅为竖向重力荷载,可变荷载标准值不超过永久荷载标准值的2倍;
6 当柱轴线上有梁时,两个垂直方向梁应符合下列条件:
0.2≤μ1/μ2≤5 (4.5.1)
式中 μ1、μ2 —— 楼盖区格板支承约束系数:μ1=α1× l2/ l1、μ2=α2 l1/ l2;
l1、l2 —— 区格板计算方向、垂直于计算方向的轴线到轴线跨度;
α1、α2 —— 计算方向、垂直于计算方向柱上板带中梁与板截面抗弯刚度的比值:α=EcbIb/ EcsIs,其中Ecb、Ecs为梁、板的混凝土弹性模量;I b为梁的计算截面抗弯惯性矩,对计算方向、垂直于计算方向按本规程第4.5.9条的规定计算;I s为楼板的计算截面抗弯惯性矩,对计算方向、垂直于计算方向本规程第4.5.11规定计算。
当不符合上述条件时,可按本规程第4.6节的等代框架法或第4.4节的拟梁法进行内力分析。
4.5.2 在支座中心线两侧,以区格板中心线为界的板带为直接设计法的计算板带。计算板带在计算方向一跨内的总的静力弯矩设计值Mo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Mo=1/8qd l2 l2 n (4.5.2)
式中 qd —— 考虑重要性系数的板面均布竖向荷载基本组合设计值;
l2 —— 计算板带的宽度;
ln —— 计算方向区格板净跨,取为区格板中柱(柱帽、托板或墙)侧面之间的距离,ln取值应不小于0.65l1, l1为计算方向的柱中心距。
4.5.3 总的静力弯矩设计值M0在计算方向各控制截面可按下列规定进行分配:
1 对内跨,正弯矩设计值取为0.35 M0,负弯矩设计值取为0.65 M0;
2 对端跨,按表4.5.3中的系数分配。
表4.5.3 计算板带端跨静力弯矩设计值分配系数
支座约束条件 外边缘无约束 板在各支座间均有梁 板在内支座间无梁 外边缘完全约束
无边梁 有边梁 
内支座负弯矩 0.75 0.70 0.70 0.70 0.65
外支座负弯矩 0 0.16 0.26 0.30 0.65
正弯矩 0.63 0.57 0.52 0.50 0.35
按上述方法分配弯矩时内支座应能抵抗支座两侧分配负弯矩的较大值,否则应对不平衡弯矩进行分配:边梁或板边设计时应考虑外支座负弯矩引起的扭转作用。
4.5.4 柱上板带各控制截面所承担的弯矩设计值可按本规程第4.5.3条确定的弯矩设计值乘以表4.5.4中的系数确定,表中系数βt按下列公式计算:
βt=EcbIt/2.5 EcsIs (4.5.4)
式中βt —— 计算板带横向边梁截面抗扭刚度与板的截面抗弯刚度的比值;
It —— 梁抗扭惯性矩,按本规程4.5.10条的规定确定;
表4.5.4 柱上板带承受计算板带内弯矩设计值的分配系数
l2 / l1
0.5 1.0 2.0
内支座负弯矩 μ=0 0.75 0.75 0.75
μ≥1 0.90 0.75 0.45
外支座负弯矩 μ=0 βt=0 1.00 1.00 1.00
βt≥2 0.75 0.75 0.75
μ≥1 βt =0 1.00 1.00 1.00
βt≥2 0.90 0.75 0.45
正弯矩 μ=0 0.60 0.60 0.60
μ≥1 0.90 0.75 0.45
注:1系数可要表中数值线性插值:
2当支座由柱列或墙组成,且柱列或墙的长度不小于3/4 l2时,可认为负弯矩在l2范围内均匀分布。
4.5.5 计算板带中不由柱上板带承受的弯矩设计值应按比例分配给两侧的半个中间板带;每个中间板带应承受两个半个中间板带分配的弯矩设计值之和。
与支承在墙上的板边相邻且平行的中间板带,应承受由第一列内柱计算板带分配给半个中间板带弯矩设计值的2倍。
4.5.6 对带梁的柱上板带,当μ≥1时,梁应承受上板带弯矩设计值的85%;当0<μ<时,可按线性插值确定梁承受的弯矩设计值。此外,梁还应承受直接作用在梁上的荷载产生的弯矩设计值。
4.5.7 对带梁的区格板,当μ≥1时,各梁应承受从属面积内竖向荷载产生的全部剪力设计值;当0<μ<时,各梁应承受从属面积内竖向荷载产生的剪力设计值的μ倍,其余的剪力设计值由楼板承担。此外,梁还应承受直接作用在梁上的荷载产生的剪力的设计值。
4.5.8 柱支承板楼盖结构中,板柱之间由竖向荷载产生的不平衡弯矩宜按下列规定确定:
1 对计算方向的内柱,不平衡弯矩宜考虑周边可变荷载的不利布置;
2 对计算方向的内柱,由节点受剪承担的不平衡弯矩可取为0.3 M0。
4.5.9 带梁的柱支承板中,梁计算截面翼缘自梁侧面向外延伸宽度可取为梁的腹板净高hw(hw=hb-hs, hb为梁高,hs为板厚),梁的抗弯惯性矩可按T形或倒L形截面确定。梁计算截面抗弯惯性矩计算时,应取用扣除内模后的实际截面确定。
带暗梁的柱支承板中,梁的抗弯惯性矩可按暗梁实际截面确定。
4.5.10 梁抗扭惯性矩I t计算时,可将截面分成几个矩形,按下列公式计算:
I t=∑〔1-0.63χ/y〕〔χ3y/3〕 (4.5.10)
式中χ、y——单元矩形的短边、长边边长。
抗扭惯性矩应按下列三者计算,并取最大值:
1 宽度为柱、托板或柱帽在计算方向的宽度的那部分板;
2 第1款规定的部分再加上梁在板上、板下突出的部分;
3 本规程4.5.9条规定的梁计算截面。
4.5.11 计算方向、垂直于计算方向楼板的计算截面抗弯惯性矩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Is= bsol h3s/12+ Ihol (4.5.11)
式中 bsol —— 所考虑方向计算板带中柱轴线上实心部分的宽度;
Ihol —— 所考虑方向计算板带中空心部分楼板截面抗弯惯性矩:当内模为筒芯时,均按顺筒方向实际截面计算;当内模为箱体时,按实际截面计算;
4.6 等代框架法
4.6.1 柱支承板楼盖采用等代框架法进行弹性分析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等代框架可采用弯矩分配法或有限元法进行曲内力分析;
2 在均布竖向荷载作用下,可假定柱和上一层及下一层楼盖固接,等代框架梁应由柱轴线两侧区格板中心线之间的楼板和梁组成;
3 在水平荷载和地震作用下,等代框架应取从结构的底层到顶层所有的楼盖和柱,等代框架梁的宽度宜取用计算方向轴线跨度的3/4及第2款规定的等代框架梁宽度与垂直于计算方向柱帽或托板有效宽度之和的1/2中的较小值;
4 在均布竖向荷载作用下,当可变荷载不大于永久荷载的3/4时,可不考虑可变荷载的不利布置。
4.6.2 承受均布竖向荷载的柱支承板楼盖采用等代框架法进行弹性分时,等代框架梁和等代框架柱的截面惯性矩应按下列原则确定:
1 在柱或柱帽、托板范围以外,等代框架梁和等代框架柱的截面惯性矩可根据混凝土实际截面进行计算;
2 对等代框架梁,从柱中心至柱或柱帽、托板侧面范围内的惯性矩等于柱或柱帽、托板侧面的惯性矩除以(1-c2/l2)2,其中c2为垂直于计算方向的柱或柱帽、托板宽度,l2为等代框架梁的宽度。
3 对等代框架柱,板顶至板底或梁底范围内的惯性矩可视为无穷大。
4.6.3 承受均布竖向荷载的柱支承板楼盖采用等代框架法进行弹性分析时,等代框架的转动刚度Kec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Kec=∑Kc/(1+∑Kc/Kt ) (4.6.3)
式中Kc —— 柱子的转动刚度:对无柱帽、托板的无梁板柱结构,Kc =4EccIc/H其中Ecc为柱的混凝土弹性模量,Ic为柱在计算方向的截面抗弯惯性矩,H为柱的计算长度:对底层柱为从基础顶面到一层楼板顶面的距离,对其余各层柱为上、下两层楼板顶面之间的距离;对于有柱帽、托板或带梁的板柱结构,应考虑柱轴线方向截面变化对Kc的影响;
Kt —— 柱两侧横向构件的抗扭刚度,按本规程4.6.4条规定计算;
4.6.4 承受均布竖向荷载的柱支承板楼盖采用等代框架法进行弹性分析时,柱两侧横各构件的抗扭刚度Kt按下列公式计算:
Kt=β1∑9EcsIt/[l2(1-c2/ l2) 3] (4.6.4)
式中It —— 柱两侧构件的抗扭惯性矩,按本规范4.5.10条的规定计算;
β1 —— 柱两侧横向构件的抗扭刚度增长大系数:对于无梁楼板β1=1;对于计算方向轴线上有梁的楼板β1=Isb/Is;其中Is本规程4.5.11的规定确定,Isb为等代框架梁在跨中截面的抗弯惯性矩,即Is梁突出部分的抗弯惯性矩。
4.6.5 承受均布竖向荷载的柱支承板楼盖采用等代框架法进行弹性分析时,无柱帽、托板的等代框架梁转动刚度Ks可按下式计算:
Ks=4EcsxIsb/l1 (4.6.4)
对于有柱帽、托板的等代框架梁,应考虑计算方向上截面变化对Ks影响。
4.6.6 承受均布竖向荷载的柱支承板楼盖采用等代框架法进行弹性分析时,等代框架的计算弯矩沿宽度方向可采用与第4.5节相同的比例进行分配,此时,对带梁的柱支承板,柱轴线梁在两个方向相对刚度的比值应符合本规程第4.5.1条第6款的规定。
4.6.7 承受均布竖向荷载的柱支承板楼盖采用等代框架法进行弹性分析时,柱上板带、中间板带的弯矩控制可按下列原则确定:
1 对内跨支座,弯矩控制截面可取为柱或柱帽侧面处,但与柱中心的距离不应大于0.175 l1;
2 对有柱帽的端跨支座,弯矩控制截面可取为距柱侧面距离等于柱帽侧面与柱侧面距离二分之一处。
5 设计规定
5.1 承载力计算
5.1.1 对现浇混凝土空心楼盖结构,各类结构构件的材料选择、各项承载力计算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等的有关规定。
空心楼板根据内力分析结果进行承载力计算时,应取用空心楼板的实际截面。
5.1.2 按本规程第4.6.1条计算的水平荷载和地震作用效应应与其它荷载效应相组合,钢筋应配置在该条第3款规定的等代框架梁宽度范围内。
5.1.3 对考虑内力重分布的空心楼板,其正截面承载力计算中的截面受压区高度宜符合下列要求:
χ≤t (5.1.3)
式中t —— 受压区最小翼缘厚度;
对其它构件,应符合《钢筋混凝土连续梁和框架考虑内力重分布设计规程》CECS51:93的相关规定。
5.1.4 当内模为筒芯时,对现浇混凝土空心楼盖中不配置受力箍筋的边支承板,其受剪承载力应符合下列规定:
V ≤0.7ζft(bw+D)ho+0.05Npo (5.1.3)
式中V —— 宽度bw+D范围内的剪力设计值;
ζ —— 受剪计算系数:对顺筒方向取1.3,对横筒方向取0.6;
bw —— 筒芯间肋宽;
D —— 筒芯外径;
ho —— 截面有效高度;
Npo —— 宽度bw+D范围内截面混凝土法向预应力等于零时的纵向预应力钢筋及非预应力钢筋的合力,按《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2002中7.5.4条规定确定。
5.1.5 当内模为箱体时,对现浇混凝土空心楼盖中的肋梁,其受剪承载力计算及配筋构造应符合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2002第7.5节和第10.2节的有关规定。
5.1.6 对无梁的板柱结构,应在柱周围设置实心区域,其尺寸和配筋应根据受冲切承载力计算确定。板的受冲切承载力计算除应符合《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2002中第7.7节及附录G的有关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在柱上板带中设置有箍筋的暗梁时,其受冲切承载力可按上述规范第7.73条进行计算;
2 当采用通过柱截面的正交型钢剪力架或抗冲切锚栓时,其受冲切承载力的计算和构造要求,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无粘结预应力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 92的有关规定:
3 当设置托板、柱帽时,应选择最不利位置的受冲切破坏临界截面进行验算:
4 按上述规范第7.7.5条及附录G的规定,除应考虑板柱节点临界截面上由剪切传递的不平衡弯矩a0Munb外,由弯曲传递的不平衡弯矩(1-a0)Munb应由有效宽度为柱或柱帽两侧各1.5hs(有托板时hs取托板与楼板厚度和)的截面范围内配置的纵向受拉钢筋承担;
5 沿两个主轴方向通过柱截面的连续纵向钢筋截面面积,应符合下列要求:
fyAs+fpyAp≥NG (5.1.6)
式中 As —— 板底连续普通钢筋总截面面积;对一端在柱截面对边弯折锚固的钢筋,其截面面积按一半计算;
Ap —— 连续预应力钢筋总截面面积;对一端在柱截面对边锚固的钢筋,其截面面积按一半计算;
NG —— 在该层楼面重力荷载代表值作用下的柱轴向压力设计值;
fy、fpy —— 普通钢筋、预应力钢筋的抗拉强度设计值。
5.1.7 对带梁的板柱结构,其梁承载力、板受冲切承载力的计算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梁应按本规程第4.5.7条的规定分配从属面积内竖向荷载产生的剪力设计值并考虑与相应弯矩、扭矩共同作用,取本规程第4.5.9条规定的计算截面进行承载力计算;
2 当μ≥1时,板不考虑受冲切承载力计算;当0<μ<1时,板按下式计算受冲切承载力:
Fl,eq≤Flu (5.1.7)
计算中不考虑梁在板上、板下凸出的部分,仅考虑楼板的截面有效高度。
式中 Fl,eq —— 板柱结构的等效集中反力,按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2002附录G的规定确定,附录G公式(G.0.1-1)、(G.0.1-3)、(G.0.1-5)中Fl 、Munb、Munb,x、Munb,y均应乘以(1-μm)μm为计算中各梁μ的平均值;
Flu —— 受冲切承载力设计值,按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2002公式(7.7.1-1)的右边部分计算。
5.2 挠度和裂缝控制
5.2.1 在设计中采用了适宜的构件跨高比、周边约束条件、构件配筋特性等条件下,且有可靠的工程实践经验时,可不作挠度和裂缝宽度验算。
对按本规程第4.2.5条的考虑内力重分布进行设计或直接采用塑性极限分析方法进行承载力计算的楼板,宜作挠度和裂缝宽度验算或采取有效的构造措施。
5.2.2 现浇混凝土空心楼盖可按由梁、柱分隔的区格板进行挠度验算。
在楼面均布竖向荷载的作用下,区格板的最大挠度计算值af,max宜按荷载效应标准组合并考虑荷载长期作用影响的刚度用结构力学方法进行计算,并应符合下要求:
af,max ≤ af,lim (5.2.2)
式中 af,lim —— 楼盖、屋盖构件的挠度限值,按《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表3.3.2取用。
5.2.3 受弯构件的挠度可按下列规定进行计算:
1 受弯构件的刚度B应按《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2002和《无粘结预应力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 92-2004的有关规定计算;
2 对边支承双向板,可取短跨方向最大弯矩处的刚度用双向板弹性挠度公式进行计算:
3 对区格的长宽比不大于2的柱支承板,可取两个方向最大弯矩处的刚度平均值作为该板刚度用柱支承板弹性挠度公式进行计算。
5.2.4 柱支承楼板的挠度也可根据第5.2.3条的刚度按下列规定进行计算:
1 楼板挠度可取为长跨方向柱上板带和短跨方向中间板带的跨中挠度之和;
2 板带跨中挠度可按两端嵌固约束计算;对边跨尚应考虑边支座扭转的影响。
5.2.5 当有可靠经验时,现浇混凝土空心楼盖构件的挠度也可采用本规程第4.4节的拟梁法进行计算,其刚度可按本规程第5.2.3条确定。
5.2.6 在楼面均布竖向荷载的作用下,现浇混凝土空心楼盖区格板的裂缝控制宜符合《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中3.3.3条、3.3.4条的规定:无粘结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楼盖区格板的裂缝控制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无粘结预应力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 92-2004的有关规定。
5.2.7 现浇钢筋混凝土空心楼盖区格板,可根据本规程5.2.3条相应的最大弯矩确定板内纵向受拉钢筋应力,按《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2002中8.1.2条的规定计算最大裂缝宽度,并按该规范公式(8.1.1-4)进行裂缝宽度验算。
6 构造要求
6.1 一般规定
6.1.1 现浇混凝土空心楼板的体积空心率不宜小于25%,也不宜大于50%。
6.1.2 现浇混凝土空心楼板的跨高比宜符合下列规定:
1 边支承钢筋混凝土楼板:对单向板,不大于30;对双向板,跨度按短边计,不大于40;
2 对柱支承钢筋混凝土板,跨度按长边计,不大于35;
3 对预应力混凝土楼板,可较钢筋混凝土楼板适当增加。
6.1.3 钢筋混凝土空心楼板的跨度不宜大于15m;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楼板的跨度不宜大于24m。.
6.1.4 当内模为筒芯时,现浇混凝土空心楼板截面的尺寸应根据计算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楼板的厚度不宜小于180mm;
2 筒芯间肋宽与筒芯外径的比值不宜小于0.2:肋宽的尺寸:对钢筋混凝土楼板,不应小于50mm,对预应力混凝土楼板,不应小于60mm;
3 板顶厚度和板底厚度宜相等,且不应小于40mm;
4 当设置筒芯端距时,其尺寸不应小于50mm。
6.1.5 当内模为箱体时,现浇混凝土空心楼板截面的尺寸应根据计算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楼板的厚度不宜小于300mm.
2 箱体间肋宽与箱体高度的比值不宜小于0.25;肋宽的尺寸:对钢筋混凝±楼板,不应小于60mm,对预应力混凝土楼板,不应小于80mm;
3 板顶厚度、板底厚度不应小于50mm,且板顶厚度不应小于箱体底面边长1/15。
6.1.6 在筒芯间肋宽、筒芯端距范围内,均应根据肋宽大小设置单肢网片或双肢构造箍筋,其间距不宜大于300mm。
6.1.7 楼板中非预应力纵向受力钢筋可均匀布置,钢筋间距不宜大于250mm。在筒芯间肋宽、筒芯端距以及箱体间肋宽范围内,钢筋可适当集中配置。
楼板中无粘结预应力钢筋可布置在顺筒方向的肋宽、横筒方向的筒芯端距、箱体间肋宽和楼板周边的混凝土实心部分,且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无粘结预应力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 92的规定。
6.1.8 当现浇混凝土空心楼板中内模布置区域需要开洞时,应在洞口周边设置实心加强带并配置附加钢筋。
6.1.9 空心楼板的纵向受力钢筋最小配筋率、温度收缩钢筋的配筋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的有关规定,配筋率按空心截面的实际面积计算。当内模为筒芯时,横筒方向的纵向受力钢筋和温度收缩钢筋在单位宽度内的配筋量宜与顺筒方向相同。
6.2边支承板楼盖
6.2.1 边支承现浇混凝土空心楼盖中,梁、板的配筋构造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的有关规定。
6.2.2 边支承板楼盖结构中,墙边或梁边的实心板带宽度可取为0.2hs,且不小于50mm。
6.2.3 边支承板楼盖角部应配置专门的构造钢筋,构造钢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配筋的范围从支座中心起,两个方向的长度均为所在区格板短边跨度的四分之一;
2 每方向单位宽度内的配筋数量宜与楼板短跨的正弯矩配筋相同;
3 板面配筋宜从板角向内,且平行于板角45o线;板底钢筋宜垂直于板角45o线。
4 板面、板底配筋也可采用钢筋网片,网片两个方向的配筋数量均同第2款的要求。
6.3柱支承板楼盖
6.3.1 柱支承板楼盖中,区格板周边的实心部分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无梁的柱支承板楼盖,柱上板带的实心部分宽度不宜小于柱或柱帽两侧各100mm;
2 带梁的柱支承板楼盖,当梁宽不大于柱宽时,同第1款要求;当梁宽大于柱宽时,柱上板带的实心部分宽度不宜小于梁宽两侧各100mm;
3 柱周围的楼板实心部分在冲切破坏锥体底面线以外不宜小于(h0/2+100)mm。
6.3.2 柱支承板楼盖结构中,若设置柱项托板,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托板在每个方向的边长不宜小于该方向楼板轴线跨度的六分之一;
2 托板厚度不宜小于板厚的四分之一
6.3.3 柱支承板楼盖中,楼板的配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板面负弯矩钢筋在边支座的锚固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中的受拉钢筋确定:对无特殊规定的板底正弯矩钢筋,其在边支座的锚固长度不得小于150mm.边支座的锚固长度从边梁内边算起,对无边梁的楼盖,从边支座柱中心线算起。
2 沿板的无支承的自由边,垂直于自由边的钢筋应向下弯折至板底。当配置焊接钢筋网片时,宜设置U形构造钢筋井与板顶、板底的受力钢筋搭接。
3 柱上板带受力钢筋
1) 1/2的负弯矩钢筋从柱边或柱帽边向区格板内延伸的长度不应小于区格板挣跨的三分之一,其余钢筋的延伸长度不应小于净跨的五分之一;
2) 正弯矩钢筋均应通长布置,钢筋的连接部位应设置在中间支座柱或柱帽两边向区格板延伸三分之一净跨的范围内;
3) 1/2的正弯矩钢筋在边支座的锚固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中的受拉钢筋确定,其中应有不少于两根钢筋通过各柱截面。
4 中间板带受力钢筋 ,
1) 负弯矩钢筋从柱边或柱帽边向区格板内延伸的长度不应小于区格板净跨的四分之一;
2) 正弯矩钢筋均宜通长布置,钢筋的连接部位应设置在中间支座柱或柱帽两边向区格板延伸三分之一净跨的范围内。
5 在楼板温度、收缩应力较大的区域内,应根据《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GB 50010-2002第10.1.9条的规定设置温度收缩钢筋。
6.3.4 对于带梁的柱支承板楼盖,当柱上板带的梁与板截面抗弯刚度比值α大于1.0时,应在楼盖角部按本规程6.2.3条的要求配置构造钢筋。
6.3.5 抗震设计时,对无梁的柱支承板楼盖,应在柱上板带中柱(或柱帽)两侧各1.5hs(有托板时,hs取托板与楼板厚度之和)范围内设置暗梁。
6.3.6 抗震设计时,无梁的柱支承板楼盖中的配筋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等代框架梁宽度内不少于1/2的钢筋应配置在暗梁内,暗梁下部钢筋不少于上部钢筋的1/2。暗梁内应有不少于1/2的负弯矩钢筋通长布置。等代框架粱宽度内应有总数不少于1/3的负弯矩钢筋通长布置;
2 暗梁应采用不少于四肢的封闭箍筋,箍筋直径不应小于8mm,间距不应大于300mm;
3 暗梁的箍筋加密区长度不宜小于3hs。加密区范围内箍筋肢距不应大于250mm,箍筋间距不应大于100mm。
6.3.7 抗震设计时,对带梁的柱支承板楼盖,梁的宽度不宜大于柱或柱帽宽与柱两侧各15hs (有托板时,hs取托板与楼板厚度和)之和;梁的配筋构造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建筑抗震设让规范》GB 50011和《预应力混凝土结构抗震设计规程》JGJ l40的有关规定。
6.3.8 按本规程第4.2.2条的规定设置的框架扁梁,应根据抗震等级按国家现行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进行抗震验算并应符合相应的构造要求。扁梁框架的梁柱节点核心区截面抗震验算应符合上述规范附录第D.2节的有关规定。
6.3.9 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时,宜采用有托板或柱帽的板柱节点,托板或柱帽根部的厚度与板厚之和不宜小于柱纵向受力钢筋直径的16倍。托板或柱帽的边长不宜小于4hs及柱截面相应边长之和。


7施工及验收
7.1 一般规定
7.1.1 现浇混凝土空心楼盖结构各分项工程的施工及验收除应遵守本规程的规定外,还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的有关规定。
7.1.2 现浇混凝土空心楼盖结构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应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控制和质量检验制度。现浇混凝土空心楼盖结构施工项目应有专门的施工技术方案,并经审查批准。
7.1.3 现浇混凝土空心楼盖结构中内模的安装应按模板分项工程的要求进行施工质量控制和验收。在浇筑混凝土之前,尚应对内模安装进行隐蔽工程验收。
7.1.4 对现浇混凝土空楼盖结构中的钢筋混凝土梁、板,其模板应按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起拱高度宜为跨度的2/1000~3/1000。
7.1.5 在钢筋安装、预应力筋敷设、内模安装及预留、预埋设施安装的过程中均应事先划线定位。对内模必须采取防止漂浮的有效措施。
7.2 内模验收
7.2.1 筒芯进场时,应按同一生产厂家、同一材料、同一生产工艺、同一规格且连续进场的筒芯不超过5000件为一个检验批,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并进行抽样检验,其质量应符合本规程3章的有关规定。当连续3批一次检验合格时,可改为每10000件为一个检验批。
对每个检验批筒芯的外观质量应全数目测检查,其质量应符合规程3.2.2条的要求。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筒芯,应进行修补。
对每个检验批应随机抽取20根,进行尺寸偏差检验;检验合格后,
从中随机抽取3根筒芯按本规程附录A的规定进行单位长度质量、抗压性能、抗振动冲击性能和吸水率检验。
7.2.2 当抽取的20根筒芯试件尺寸偏差量测结果符合本规程3.2.3条的合格点率不小于80%,且没有严重超差进,该检验批的尺寸偏差可判为合格。当合格点率小于80%但不小于70%时,应再随机抽取20根试件进行检验,当按两次抽样总和计算的合格点率不小于80%,且没有严重超差时,该检验批的尺寸偏差仍可判为合格。如不能符合上述要求,应逐件量测检查,剔除有严重超差的试件。
7.2.3 对抽取的3根筒芯试件均应进行单位长度质量、抗压性能、抗振动冲击性能和吸水率检验,当检验结果符合本规程3.2.4条的要求时,该检验批的物理力学性能可判为合格。
如某检验项目不符合要求,应再随机抽取3根试件对该检验项目进行检验。当3根试件的检验结果均符合要求时,该检验批的物理力学性能仍可判为合格。
7.2.4 其它内模进场时,应对外观质量、尺寸偏差、物理力学性能按检验批进行验收,其质量应符合本规程第3章和相应产品标准的要求。检验批量和抽样数量可由各方协商确定。
7.2.5 如有特殊需要,还可根据相应要求进行专项性能的抽样检验,检验方案可由各方协商确定。
7.3.施工技术
7.3.1 现浇混凝土空心楼盖结构的主要施工工序可按图7.3.1确定。
图7.3.1 现浇混凝土空心楼盖结构主要施工工序示意
注:1 图中中间工序用于钢筋混凝土结构;预应力筋敷设、预应力筋张拉工序用于预应力混凝土结构。
2 施工过程中,预留、预埋设施施工应适时插入。
注:1 图中中间工序用于钢筋混凝土结构;预应力筋敷设、预应力筋张拉工序用于预应力混凝土结构。
2 施工过程中,预留、预埋设施施工应适时插入。
7.3.2 内模在运输、堆放及装卸过程中应小心轻放,严禁甩扔。内模宜采用专用吊篮运至作业地点。 ?
7.3.3 内模在安装过程中,应采取有效的技术措施保证其位置准确和整体顺直,井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内模的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2 区格板周边和柱周围混凝土实心部分的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
3 内模底部宜用混凝土垫块或撑筋垫起,内模间肋部应采取可靠的定位措施。
7.3.4 在施工中筒芯需要接长时,可将筒芯直接对接:对需要截断的筒芯,应采取有效的封堵措施。
7.3.5 施工过程中应防止内模损坏。对板面钢筋安装之前损坏的内模,应予以更换;对板面钢筋安装之后损坏的内模,应采取有效的封堵措施。
7.3.6 内模抗浮技术措施应在检查确认内模位置、间距符合要求后施行。对单个内模与楼板底模均应采取抗浮技术措施。
7.3.7 施工过程中的预留、预埋设施安装应与钢筋安装、内模安装等工序平行交叉进行。
7.3.8 预留、预埋设施(预埋水平管线、电线盒等)宜布置在楼盖结构的实心区域、楼板肋宽或简芯端距范围内。当预留、预埋设施无法避开内模时,可采取断开或锯缺口等措施进行避让,但事后应进行封堵。在管线交叉或特别集中处,可采取换用小尺寸内模等措施进行避让。
7.3.9 浇筑混凝土之前,除应对钢筋和预留、预埋设施的安装质量进行检查验收外,尚应按表7.3.9进行检查验收,符合规定要求后,方可浇筑混凝土。
表7.3.9 内模安装检验批质量验收
序号 检查项目 质量要求 检查数量 检验方法
1 内模规格、数量 应符合设计要求 全数检查 观察,辅以钢尺检查
2 安装位置和定位措施 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间距、肋宽、筒芯端距、板顶厚度、板底厚度允许偏差为±l0mm内模底部和肋部定位措施符合要求 在同一检验批内,内模位置抽查5%且不少于5个定位措施全数检查 对照施工技术方案,观察和钢尺检查
3 抗浮技术措施 抗浮技术措施合理,方法正确 全数检查 对照施工技术方案,观察检查
4 内模更换或封堵 应防止内模损坏 全数检查 观察检查
5 内模整体顺直度 允许偏差为3/1000,且不应大于15mm 在同一检验批内,抽查内模总列数的5%且不少于5列 拉线和钢尺检查
6 区格板周边和柱周围混凝土实心部分的尺寸 应满足设计要求:允许偏差为±10mm 在同一检验批内,抽查区格板总数的10%且不少于3个 钢尺检查
7.3.10 混凝土用粗骨料的最大粒径不宜超过空心楼板肋宽的1/2,,且不得超过31.5mm。
7.3.11 在内模安装和混凝土浇筑时,应铺设架空马道,严禁将施工机具直接放在内模上。施工操作人员不得直接踩踏内模。
7.3.12 浇筑混凝土时,应对内模进行观察和维护。发生异常情况时,应按施技术方案及时进行处理。
7.3.13 混凝土浇筑宜采用泵送施工,并一次浇筑成型。混凝土坍落度不宜小于160mm。振捣器应避免触碰内模。当内模为筒芯时,浇筑混凝土时宜沿顺简方向推进。
7.4空心楼盖结构质量验收
7.4.1 现浇混凝土空心楼盖结构用钢筋、水泥、砂、石、外加剂、矿物掺合料、水等原材料的进场检验,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的规定进行。
7.4.2 现浇混凝土空心楼盖结构中内模的安装应参与模板安装检验批和模板分项工程的验收,可不参与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的验收。内模安装检验批、模板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可按本规程附录B记录。
7.4.3 现浇混凝土空心楼盖结构作为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的组成部分进行验收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中第10.2.1条的规定提供文件和记录。


附录A 筒芯进场检验方法
A.0.1 筒芯尺寸偏差应按表A.0.1进行检验,尺寸量测应精确至1mm。
A.0.1 筒芯尺寸偏差方法
项 目 量 具 检验方法
长度 钢尺 在试件两端对应点之间量测一次,计算尺寸偏差
外径 钢尺 在试件两个端面各量测一次,取偏差较大值
端面平整度 靠尺和塞尺 在试件端面量测,取最大空隙值
筒体平直度((侧弯曲) 靠尺和塞尺 在试件端面量测,取最大空隙值
不圆度 钢尺 在试件端面上互相垂直的两个方向量测直径,取其差值
A.0.2 筒芯单位长度质量应按下列方法进行检验:
1 取自然干燥后的筒芯试件,量测其长度L(精确至1mm);
2 用台秤称取其质量m(精确至0.1kg);
3 单位长度质量ρ可按下列公式计算(精确至0.1kg/m);
ρ=m/L (A.0.2)
A.0.3  筒芯吸水率应按下列方法进行检验:
1 从筒芯试件上切取300~500mm长的试样;
2 将试样放在温度为100~105oC的干燥箱内干燥值恒重;
3 取出试样,待其冷却至室温,称取其质量W(精确至0.1kg);
4 将取样放在10oC以上清水中(水面应高出试样上表面50mm以上)浸泡24h;
5 取出试样,用湿毛巾拭去表面附着水,称取其质量W' (精确至0.1kg);
6 吸水率λ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λ=(W'– W/ W)×100% (A.0.3)
A.0.4 筒芯抗压荷载应按下列方法进行检验:
1 取长度为1000mm的自然干燥状态筒芯试件,放置在弧形垫板上
2 将面积为100cm2的(长度10cm,弧线方向尺寸10cm)弧形压板放置在试件的顶部;
3 在弧形压板上施加1000N的重物,静置10min后取下重物,检查试件有无裂纹及破损等现象。
若无裂纹及破损等现象,试件抗压荷载检验合格。
抗压荷载检验示意如图A.0.4。


图A.0.4 筒芯抗压荷载检验示意
1-加载板;2-100cm2弧形压板;3-筒芯试件;4-弧形垫板。
A.0.5 筒芯抗振动冲击性能应按下列方法进行检验:
1 将筒芯试件平放在厚度不小于50mm的砂面上,并固定试件;
2 将1.1kW插入式振动靠在试件侧面中部;
3 启动振动器,振动1min;
4 取出试件,检查试件表面有无裂纹及破损等现象。
若无裂纹及破损等现象,试件抗振动冲击性能检验合格。
A.0.6 筒芯进场验收可按表A.0.6记录。
表A.0.6 筒芯进场收记录表格
生产厂家 进场日期 
产品合格证 出厂检验报告 
批次 批量 
检验项目 检查数量 质量要求 检查结果
外观质量 
尺寸偏差(mm) 长度 0,-10 
外径 ±3 
端面平整度 5 
筒体平直度(侧弯曲) 5 
不圆度 5 
单位长度质量 
吸水率 ≤18% 
抗压荷载 ≥1000N 
抗振动冲击 振动1min,无裂纹,无破损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结果 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 年 月 日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结论 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
注:产品合格证和出厂检验报告应作为本表的附件。


附录B 质量验收记录
B.0.1 内模安装检验批质量验收可按表B.0.1记录。
表B.0.1 内模安装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单位工程名称 
分部工程名称 验收部位、区段 
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 
施工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 
检查项目 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记录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记录
主控项目 1 内模规格、数量 应符合设计要求 
2 安装位置和定位措施 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允许偏差为±10mm内模底部和肋部定位措施符合要求 
3 抗浮技术措施 抗浮技术措施合理,方法正确 
一般项目 1 内模更换或封堵 应采取防止内模损坏的措施出现破损时应及时更换或封堵 
2 内模整体顺直度 整体顺直允许偏差为3/1000,且不应大于15mm 
3 区格板周边和柱周围混凝土实心部分的尺寸 应满足设计要求;允许偏差为±10mm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结果 专业工长 施工班组长 
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 年 月 日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结论 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
B.0.2 模板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可按表B.0.2记录。
表B. 0.2 模板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单位工程名称 
分部工程名称 结构类型 检验批数 
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 项目技术负责人 
序号 检验批部位、区段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结果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结论








检查结论 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 验收结论 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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