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商 :深圳贝德技术检测公司
广东 深圳- 主营产品:
- CE认证
- RoHS检测
- P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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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E/EMC- 普通的电子电气产品 EMC(Electro Magnetic Compatibility)电磁兼容,是指设备或系统在其电磁环境中符合要求运行并不对其环境中的任何设备产生无法忍受的电磁干扰的能力。因此,EMC包括两个方面的要求:一方面是指设备在正常运行过程中对所在环境产生的电磁干扰不能超过一定的限值;另一方面是指器具对所在环境中存在的电磁干扰具有一定程度的抗扰度,即电磁敏感性。
◆ CE/RTTE- 无线电子产品 R&TTE(Radio and Telecommunications Terminal Equipment Directive)无线电及通讯终端指令。出口欧盟的无线遥控产品、通讯产品,必须符合R&TTE指令(无线电及通讯终端指令)-1999/5/EC要求。
RTTE指令主要由三部分要求组成:
A: Safty(Article 3.1a),直接引用 LVD(2006/95/EC)指令.
B: EMC (Article 3.1b),基本等同EMC(2004/108/EC)指令,测试标准为ETSI EN 301489系列。
C: Spectrum (Article 3.2),有效利用频谱方面的要求。测试标准根据不同的产品类别,不同的频率段,不同的无线技术等分类很多,如ETSI EN300328,EN300440,EN301357,EN300220等。
2.ce认证标志
CE标志是强制性标志,加贴CE标志表明产品符合所有适用指令的要求( 注:有些产品不只需要符合R&TTE指令,还可能需要符合其它指令,只有全部适当的指令都符合后才能加贴CE标志)。 欧洲对于CE标志的大小,有包装的规定,其中CE字的高度至少要5mm ,而CE字的长度合计不得超过 12mm,CE字体的宽度,应不少于5分之1。如图外围半径为10mm内围横柱至少要有外围半径之80%(10×0.8=8mm)图为高度2公分的CE标示范例,标示之内容应包括以当地市场文字印刷之警告及注意事项,制造厂商或授权代理商、进囗商名称、商标及地址。
3.CE认证的必要性
CE标志是产品进入欧盟国家及欧盟自由贸易协会国家市场的“通行证”。任何规定的(新方法指令所涉及的)产品,无论是欧盟以外还是欧盟成员国生产的产品,要想在欧盟市场上自由流通,在投放欧盟市场前,都必须符合指令及相关协调标准的要求,并且加贴CE标志。这是欧盟法律对相关产品提出的一种强制性要求,为各国产品在欧洲市场进行贸易提供了统一的最低技术标准,简化了贸易程序,降低在欧洲市场上销售的风险。
4.CE认证的适用国家
欧洲联盟:法国、联邦德国、意大利、荷兰、比利时、卢森堡、英国、丹麦、爱尔兰、希腊、西班牙、葡萄牙、奥地利、瑞典和、芬兰、塞浦路斯、匈牙利、捷克、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马耳他、波兰、斯洛伐克和斯洛文尼亚、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罗马尼亚、保加利亚。
5.CE认证产品类型
电气类产品 ――机械类产品 ――玩具类产品 ――无线电和电信终端设备 ――冷藏﹑冷冻设备 ――人身保护设备 ――简单压力容器 ――热水锅炉 ――压力设备 ――民用爆炸物 ――游乐船 ――建筑产品 ――体外诊断医疗器械 ――植入式医疗器械 ――医疗电器设备 ――升降设备 ――燃气设备 ――非自动衡器 ――爆炸环境中使用的设备和保护系统
6.CE认证发证机构
(一) 企业自主签发的Declarationof conformity / Declaration of compliance《符合性声明书》,此证书属于自我声明书,不应由第三方机构(中介或测试认证机构)签发,因此,可以用欧盟格式的企业《符合性声明书》代替。
(二) Certificate of compliance /Certificate of compliance《符合性证书》,此为第三方机构(中介或测试认证机构)颁发的符合性声明,必须附有测试报告等技术资料TCF,同时,企业也要签署《符合性声明书》。
(三) EC Attestation of conformity 《欧盟标准符合性证明书》,此为欧盟公告机构(NotifiedBody简写为NB)颁发的证书,按照欧盟法规,只有NB才有资格颁发ECType的CE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