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硫设备

厂商 :河北华强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河北 衡水
  • 主营产品:
  • 脱硫除尘设备
  • 酸雾净化设备
  • 化粪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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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详细描述

脱硫设备丨脱硫设备厂家直销丨脱硫设备制造安装,资质齐全,提供全套设计图纸,参数以及处理方案我公司针对本项目拟采用钠-钙双碱法空塔喷淋脱硫工艺,该工艺具有高吸收效率、运行稳定、低成本等特点,对烟气进行脱硫除尘并回收粉尘,使之达标排放。同时,本公司提供的设备和材料将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保证提供符合有关最新工业标准要求的、优质的烟气脱硫设备及服务,满足该总承包工程的系统和设备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土建工程、设备安装调试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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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

单位

   

备注

1

烟气量

m3/h

6000


2

排烟温度

120

 

3

烟尘

mg/Nm3

800

 

4

煤含硫率

%

1.6

 

5

燃煤量

t/h

1.5

 

1.1.2脱硫吸收剂

本脱硫工艺采用主脱硫剂为石灰粉,辅脱硫剂为钠碱(纯碱或烧碱),其中石灰中CaO有效成分含量80%,钠碱为工业固碱或液碱均可。

1.2规范和标准

工业锅炉及窑炉湿法烟气脱硫工程技术规范 HJ462 -2009

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 GBJ87-85

工业企业照明设计标准 GB50034-92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GB50052-95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GB50054-95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96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GBJ19-87

钢结构施工及验收规范 GBJ205-95

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规范 GB50046-95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J10-89)

钢筋焊接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  JGJ/T114-97

工业金属管道设计规范  GB80316-2000

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设计规范 GB50264-97

建筑结构载荷规范   GBJ9-87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

钢结构设计规范(GBJ17-91)

1.3设计标准

根据《窑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1996)中的规定考虑到今后环保标准提高,本脱硫工艺设计脱硫效率≥95.0%,保证SO2排放浓度≤100 mg/Nm3,林格曼黑度小于1级。

1.4设计原则

1.4.1工艺系统

(1)脱硫工艺采用成熟的钠-钙双碱法脱硫技术,本脱硫工艺设计脱硫效率≥95.0%,保证SO2排放浓度≤100 mg/Nm3

(2)吸收塔系统采用一炉一塔、配置系统方案。

(3)以节能降耗、节水为目标,调整对吸收剂的要求及有关设计参数,确定最佳的脱硫效率曲线,以降低脱硫剂耗量、能耗和水耗。

(4)脱硫装置适应范围强:锅炉炉负荷30~100%、煤含硫量1.6%。

(5)脱硫付产物回收,脱硫后净烟气不加热升温,直排排放。

(6)不产生新的二次污染,脱硫系统运行中溢流产生的废水收集在脱硫装置的地坑内,然后送至吸收塔系统中重复利用或经处理达标后排放。

1.4.2总平面布置

(1)根据业主提供的原始数据,在充分考虑工艺要求、场地条件和施工条件的前提下,减小了接入、接出烟道的长度,进行了对FGD装置的机械部分的设计、选型和布置的总体优化。

(2)脱硫系统设备和建筑物结合现场的场地条件布置合理紧凑,尽量减少占地,满足消防间距、工程施工安装和运行检修的要求。公用设施及道路交通组织,由全厂统一考虑。

(3)整个脱硫场地以分为FGD区域和工艺楼区域。

1.4.3电气系统

(1)将脱硫负荷接入原厂低压柜,设计一套完善的低压开关柜,以保证运行和检修人员的安全以及设备的安全。

(2)具有良好可操作性和可靠性,易于运行和检修,相同(或相同等级)的设备和部件的互换性。

1.4.4热控系统

根据业主要求设置

1.5供货范围

本工程供货范围为脱硫塔入口至脱硫后净烟气出口的全套脱硫装置。包括脱硫主体和各种管道及附属系统设计、制造、安装、(注:土建工程施工由业主负责)。

注:配电柜进行与工艺水池进水部分由业主负责。

    调试、试运行期间的水、电、和脱硫剂等消耗材料由业主负责。

2 总平面布置及交通运输部分

2.1 总平面布置设计原则

2.1.1 脱硫工程的布置必须满足本行业标准,做到:工艺流程合理,烟道短接;交通运输方便;充分利用主体工程设施;合理利用地形和地质条件;节约用地、降低工程的投资运行费用;方便施工,有利维护检修;符合环保、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要求。

2.1.2 建、构筑物的平面和空间组合,应做到分区明确,合理紧凑,生产方便,造型美观,整体性好,并与厂现有建筑群体相协调。

2.1.3 脱硫剂卸料及储罐宜布置在人流相对集中设施区的常年最小风频的上侧。

2.2脱硫区域总平面布置

2.2.1 本工程是在厂区总布局的基础上,脱硫工程应统一规划、布置。

2.2.2 吸收塔宜布置在引风机附近,循环泵房应紧邻吸收塔布置。吸收剂制备及脱硫副产品处理地宜在吸收塔附近布置。

2.2.3 石膏间应设顺畅的汽车运行通道,下面的净空高度不应低于4.5m。

2.3 脱硫区域竖向布置

2.3.1 零标高确定原则

脱硫装置主要设施零标高宜与引风机附近设施相同,并与其他临近区域场地高程相协调。

2.3.2 室内外高差

所有建筑物室内外高差均为0.30米。

2.3.2 场地排水

脱硫场地排水方式与主体工程相统一,脱硫场地排水按有组织分区排水,场地排水方式为道路排水方案,即按照建筑物屋面雨水、室外场地、道路、雨水口的顺序,通过雨水口集中后排入雨水下水管网并与砖厂雨水管网联成整体排出厂外。脱硫场地平整坡度不小于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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