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商 :河北北山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河北 廊坊市- 主营产品:
- 除雾器
- 管束除尘器
- 喷嘴
目 录
7 清洁,油漆,包装,装卸,运输与储存..................................................................... 11
附件5 监造、工厂检查和性能验收试验........................................................................ 20
附件1 技术规范
1 总则
1.1 本技术规范适用于渤海造船厂集团有限公司2×45t/h工业链条蒸汽锅炉脱硫装置的除雾器招标,包括除雾器的本体及辅助设备系统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制作、安装、供货、调试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2 本技术规范所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方应保证提供符合技术规范要求和现行中国或国际通用标准的优质产品。
1.3 投标方提出的产品应最低限度符合本技术规范的要求。
1.4 投标方提供的所有设备及组件在技术上应是成熟可靠、先进的,并经过几年运行实践已证明是完全成熟可靠的产品。投标方应已有相同容量机组设备制造、运行的成功经验(提供近三年的国内外业绩表),同时必须满足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法规、标准的要求。
1.5 凡在投标方设计范围之内的外购件或外购设备,投标方至少应推荐2至3家产品供招标方确认,而且招标方有权单独采购,但技术上均由投标方负责归口协调。投标方应提供高质量的设备。
1.6 在签订合同之后,到投标方开始制造之日的这段时间内,招标方有权修改技术数据,并有权提出因参数、规范、标准和规程发生变化而产生的一些补充修改要求,投标方应遵守这些要求,并不额外增加费用,具体款项内容由供需双方共同商定,而投标方不应提出商务修改要求。
1.7 本技术规范所使用的标准,如遇到与投标方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较高的标准执行,但不得低于最新中国国家标准。如果本技术规范与现行使用的有关中国标准以及中国部颁标准有明显抵触的条文,投标方应及时书面通知招标方进行解决。
1.8 本工程采用KKS标识系统。本标书中所有设备包括备品备件均需要有KKS编码,具体编码在设计联络会上确定。
1.9 所有技术资料和文件中的单位均采用中国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1.10 同谈判及合同执行过程中的一切图纸、技术文件、商务信函等如果使用了中文以外的文字则必须提供中文及英文两种版本(具体要求见附件3),但以中文为准,其它语言的投标书一律拒收。
1.11 合同中同一参数出现不一致时,将按照满足工程质量及有利于招标方要求的原则修改确定。
1.12 本技术规范为订货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2 工程概况
2.1 项目概况
渤海造船厂集团有限公司的2×45t/h蒸汽链条锅炉设置脱硫装置。脱硫装置采用两炉一塔型式设计,用于锅炉烟气的脱硫。
2.2 气象条件
葫芦岛市地处燕山山脉东端的松岭山系,虽然地处沿海,但渤海为内海,所以大陆性气候明显,四季分明。年平均气温为8.6~9.7℃,年平均最高气温在34.5~35.4℃之间,极端最高气温在39.8~41.5℃之间,年平均最低气温为-2.9~-4.3℃,极端最低气温在-26.3~-31.5℃之间。年平均降水量在560~630毫米之间;受大气环流影响,四季降水量分布差异很大,全年降水量主要集中在7-8月份,冬季降水量仅占全年降水量的3~4%。年蒸发量881.4~1193.4毫米。受季风和地形影响,春季盛行南风,冬季盛行北风。主导风向为北风和西南风,最大风速达39.5米/秒。
3 设计和运行条件
3.1 设备运行方式、运行条件和布置要求
数量:吸收塔配置一套完整的除雾器(两级平板式除雾器),本项目共1套。包括:优化布置的除雾器、冲洗水系统(包括冲洗水管及喷嘴)等。
布置要求:吸收塔内。
3.2 设计与运行参数
原烟气设计参数表
参 数 |
|
吸收塔内直径(m) |
4.8 |
布置方式 |
吸收塔内 |
烟气流量,干(Nm3/h) |
127221 |
烟气流量,湿(Nm3/h) |
136797 |
工况流量,湿(m3/h) |
220375 |
烟气温度(℃) |
160 |
CO2含量(%,体积,干基) |
12.5 |
O2含量(%,体积,干基) |
6.9 |
N2含量(%,体积,干基) |
80.5 |
塔内烟气平均流速(m/s) |
2.7 |
4 技术要求
4.1 设计原则及要求
4.1.1 本工程的除雾器应采用优质、成熟、可靠的设备。
4.1.2 除雾器的设计、制造、检验和试验应符合国际相关标准和国内最新标准规范的有关要求。加工制造前应按照本规范书的要求,编制质量控制计划和质量检查计划报招标方认可。
4.1.3 所用材料中应不含石棉材料。
4.1.4 除雾器的元件、喷管及喷嘴应该按介质的规范表采用相应的耐受材料制造。
4.1.5 投标方应提供每个除雾器进出口冲洗循环程序(暂停的次数)的相关数据(与负荷有关),协调FGD的水平衡。
4.1.6 投标方应提供除雾器系统所必需的设备,并应提供适合内衬玻璃鳞片净烟道的整个除雾器支撑结构的设计。
4.1.7 至少平板式除雾器的第一级上下部以及第二级下部均应有自动冲洗装置。
4.1.8 投标方应采取措施使所有烟气均不会产生烟气“逃逸”。
4.1.9 除雾器的设计应尽量使维护工作量减到最小,支撑结构应有足够的机械强度。
4.1.10 除雾器的设计应充分考虑芯片的断面的设计、芯片间的距离、芯片的布置、冲洗系统的设计和喷嘴的选择等对除雾器运行的影响。
4.1.11 除雾器整个系统应该对流经介质、混浊液的夹杂物、固体颗粒的含量及冲洗喷嘴的压力等运行条件有很强的适应范围,即要在各运行条件、参数发生变化时仍有较好的除雾效果,并且各保证值不变。
4.1.12 冲洗喷嘴采用实心锥型式,喷角应不大于120度,采用PVDF 或PP材料。喷嘴在设计中应具有良好的雾化状态并考虑防堵措施,要确保整个除雾器表面均能被冲洗到,喷嘴至少具有150%的重叠部位(平均)。
4.1.13 为保证现场安装工作顺利进行,结构件在出厂前应进行预组装工作以保证现场组装尺寸。
4.1.14 除雾器脱除液滴尺寸要求:
液滴极限尺寸是吸收塔负荷的函数,在100%负荷时,两级除雾后脱除液滴的尺寸是:20微米。
在所有工况下(直至达到110%锅炉负荷)除雾器下游的自由残留水分不应该超过50mg/Nm3。
投标方应对达到上述分离效率时的可接受的最大烟气量进行阐明。
4.2 技术规范和性能要求
4.2.1 除雾器安装在净烟气出口处用来分离夹带的雾滴,除雾器采用PP阻燃加强聚丙烯材料,叶片厚度不低于3mm。
4.2.2 除雾器的设计、安装和运行应保证可利用率高、除雾效果好。必须对极小的水珠也有很高的清除效率。投标方应提供可清除的最小水珠粒径及可保证的最小水珠粒径的数据。
4.2.3 投标方应保证所提供除雾器的压降以及结垢均为最小。
4.2.4 残留湿份和对应的液滴尺寸应满足本标书和相关的国内外标准和规范的规定。湿份测量方法由投标方提供,并提交给招标方确认。
4.2.5 除雾器系统应由两级平板式除雾器组成,并应特别注意FGD装置入口的飞灰浓度变化对本装置的影响。除雾器系统中还应包括去除沉积物的冲洗系统。除雾器运行时能根据相应合理冲洗程序进行自动冲洗。
4.2.6 除雾器芯片应具有较强的刚性,能承受高速水流,特别是人工冲洗时高速水流的冲刷。
4.2.7 除雾器应以单个组件进行安装。单个组件不应超过两人即可进行搬运和维修,而且组件应能通过吸收塔体除雾器段的人孔门。
4.2.8 除雾器的设计应便于维修时对内部组件进行固定和拆卸。
4.2.9 除雾器系统应配备冲洗和排水装置,排水直接进入吸收塔。冲洗系统至少应包括:便于更换的喷嘴、内部管道。除雾器清洗水管由PP制作(塔内)。
4.2.10 除雾器冲洗水系统应能全面冲洗除雾器,避免除雾器堵塞。邻近喷嘴的喷淋范围部分重叠,以确保100%的冲洗效果。
4.2.11 除雾器应能承受烟气流速在流通截面上相对于平均流速±25%的偏差的不均匀性而保持基本性能不变,投标方应提供在流速不同条件下的除雾器出口烟气持液量的曲线。
4.2.12 喷嘴与除雾器不同区域的单独冲洗水母管连接。自动开关阀应位于接近壳体外部的每根母管上,使每根母管能独立运行,所有的母管应与冲洗水供应管道连接。
4.2.13 除雾器应保证能承受长期运行温度为80℃,并能在20min的时间内,承受90℃的运行温度。
4.2.14 应对冲洗水的压力进行监视和控制,冲洗水母管的尺寸应使每个喷嘴运行在平均水压的波动范围之内,喷嘴压力的偏差应小于10%。
4.2.15 除雾器冲洗用水由FGD工艺水提供。投标方应提出除雾器冲洗水的参数要求,如水量、水压、水温等的要求。投标方应提出对冲洗控制阀门的建议要求。如投标方对不能满足这些参数的要求,须通知投标方,并协商解决。
4.2.16 投标方应提出阀门的要求如类型、数量、口径等。
4.2.17 除雾器布置应合理、易于接近、便于更换。
4.2.18 除雾器布置设计应和吸收塔设计统一考虑。不会导致出口烟道积污。
4.2.19 除雾器的仪表数据应输入FGD-DCS的记录:流过每个除雾器的压力降,在冲洗期间冲洗水母管的瞬时水压和流量,以及每级冲洗水体积之和的累加器。测试除雾器压力降的小孔能够自动反吹。
4.2.20 投标方应提供除雾器压力降与运行时间的关系曲线、速度与极限水滴尺寸的关系曲线、速度与压力降的关系曲线。
4.2.21 除雾器支撑梁应可作为维修通道,投标方设计支撑梁的宽度并提供负载情况,所有除雾器组件、冲洗母管和冲洗喷嘴易于靠近进行检修和维护。设计的除雾器支撑梁可作为维修通道,至少能承受300kg/m2的动荷载。
4.3 对除雾器制造、运输的基本要求
4.3.1 设备制造严格按照制造规范、标准进行。加工前按照本技术规范的要求,编制质量控制计划和质量检查计划报招标方认可。
4.3.2 按招标方提供的KKS编码要求,对系统各设备进行编号。
4.3.3 除雾器和喷管都应用轻质木箱包装,并放入集装箱运输。
4.3.4 材料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