泡沫产生器

厂商 :武汉鑫澳龙消防设备

湖北 武汉
  • 主营产品:
  • 压力式比例混合装置
  • 半固定式泡沫灭火装置
  • 消防水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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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详细描述

一.简介

泡沫产生器,又称空气泡沫产生器、泡沫发生器、泡沫产生器,是一种固定安装在油罐上,产生和喷射空气泡沫的灭火设备。当泡沫消防车固定消防泵供给的泡沫混合液流,经输送管道通过产生器时,形成空气泡沫,扑灭油类火灾。 

供货时其喷管组只包括法兰、垫片、紧固件等,而喷管、弯头由用户自购并自行加工配制成喷管组。产生器应水平安装在储罐壁上部,不宜安装在储罐顶部。安装时罩板朝下,不宜侧装。用于外浮顶储罐时,应安装在储罐顶端的泡沫导流罩上。 

安装产生器时在储罐壁的开孔,应保证储罐上部要保留有足够的空间,储存液体的液面要低于产生器进口,应在储存液面线以下,以免影响泡沫质量及泡沫形成,并防止液体从产生器口流出。 

泡沫产生器一般有四种型号:PC-4PC-8PC-16PC-24。 

使用说明

1、空气泡沫产生器进口标定工作压力为0.5Mpa,也可以在0.3—0.5Mpa压力范围内使用,但混合量和泡沫量相应变化。 

2、从水泵上要配有PH32PH64型空气泡沫混合器按比例输送空气泡沫液。 

3、本产生器配有3%型和6%型普通空气泡沫液。 

4、为防止易燃液体贮罐内气体蒸发外漏,壳体出口端必须安装密封玻璃。该玻璃一面刻有易碎裂痕,混合液流压力在0.1—0.2Mpa时即可冲碎。易碎裂痕一面应朝喷出口方向安装。 

5、导板安装在贮罐内壁上,保证泡沫罐壁淌下、平稳地覆盖在燃烧液面上,以提高灭火效果。 

6、空气泡沫产生器进口管孔径不得小于D所规定的尺寸

二.性能参数

型号

额定进口压力(MPa)

额定混合液量(L/s)

发泡倍数

特性系数K值

PC4

0.5

4

6

5.75

PC8

8

11.5

PC16

16

23.0

PC24

24

34.5

产生器进口压力范围是P:0.3~0.5MPa

混合液流量Q:       Q=K·√P(Q:L/s、P:MPa)

产生器适合配用:     3%和6%各种类型泡沫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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