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商 :广东运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广东 东莞市- 主营产品:
- 出口退税
- 东莞进出口
- 进出口报关
联系电话 :13427889316
商品详细描述
公路舱单费、深圳公路口岸、皇岗舱单、东莞寮步公路舱单、舱单系统平台、新公路舱单申报、报关舱单、公路舱单报关系统、东莞公路舱单报关系统|原始舱单进口|海关新舱单管理申报|预配舱单出口|公路报关舱单录入查询
公路舱单费录制费50元/票,量大舱单惠,自有舱单系统平台,有专业的操作录入人员,理公路口岸、新公路舱单申报、原始舱单(进口)和预配舱单(出口)录入,舱单录入查询,公路舱单系统确报,可为东莞企业、工厂、货代、中港运输车队一站式解决公路舱单录入繁琐工作。
舱单系统平台数据传输要求
(一)公路舱单中“货物运输批次号”项填写《内地海关及香港海关陆路进/出境载货清单13位编号;同一车辆一次进境(或出境)使用同一货物运输批次号,多部车辆同时载运一批货物进境(或出境)时,使用同一货物运输批次号,并同时进境(或出境)。
(二)公路舱单中“提(运)单号”项由裕通报关自行编制,同一“货物运输批次号”项下“提(运)单号”不得重复。
(三)进出境确报中“货物运输批次号”项填写《载货清单》13位编号;车辆载有货物、物品的,进出境确报中“货物运输批次号”项应当与公路舱单的“货物运输批次号”项保持一致。
新公路舱单申报是指所有经东莞寮步口案、沙田保税口岸、深圳皇岗口岸进出境的公路货运车辆,裕通货代进出境前应向海关传输公路原始舱单(进口)和预配舱单(出口);车辆抵达口岸海关监管场所前,裕通货代应向海关传输运输工具进出境确报;未按照海关要求传输舱单及运输工具确报的车辆,将无法在深圳湾口岸通关。
供应公路舱单费|公路口岸|舱单系统平台|新公路舱单申报|报关舱单
相关产品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