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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电子商务进口食品安全监管
跨境电商进口食品专业进口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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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互联网的高速发展和电子商务(以下简称电商)的广泛应用,进口食品销售成了电商抢滩的又一焦点,这给国内消费者带来了更多购物选择,同时也带来了各种各样的问题。食品安全是食品电商最重要的命脉,也是一条敏感的神经,是民众关注的焦点。本文通过分析跨境电商发展给进口食品安全监管带来的新问题,对现阶段跨境电商领域进口食品安全监管提出探索性应对措施。
跨境电商领域进口食品市场潜力巨大
进口食品是跨境电商的热门商品。根据美国食品工业协会预测,到2018年,中国将成为全球最大的进口食品消费国,届时中国大陆进口食品市场规模将高达4800亿人民币。2015年3月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提出“互联网+”行动计划,更加激发食品电商创业群体,加速该领域创新发展,给食品行业带来新一轮发展机遇。同时,也给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出了新的课题。
跨境电商给进口食品安全监管带来的新问题
跨境电商的“要速度”给传统程序式监管模式“慢节奏”提出新要求。众所周知,电商追求速度,最好是“零等待”。但出于保证食品安全的需要,结合传统外贸特点,现在实行的是“先检验合格后放行”的进口食品检验监管模式,这种模式从受理报检到出证放行,客观上要完成必要的检验检测等具体工作,需要一定的时间周期和工作程序,难以突破“零等待”这样的时间瓶颈。如何调整监管方式,达到最大限度地满足跨境电商的速度要求又履行好进口食品安全监管的职责,是跨境电商给进口食品检验监管提出的新课题。也可以说是市场在倒逼我们对进口食品检验监管方式进行必要的调整。
跨境电商的“低门槛”迫切需要建立新规距。电商经营者往往以商业利益为首要的追求目标,受市场要素影响较大,在质量控制方面缺乏标准意识和专业手段,尤其在缺乏刚性市场准入制度的情况下,电商业者自设门槛,但这个门槛是“低”的,某些业者在质量安全控制方面往往服从市场要求甚至低于市场要求,于是出现了大量的产品质量投诉事件,假冒伪劣产品充斥市场。国内消费者迫切需要监管部门对跨境电商领域的进口食品进行监管,跨境电商市场自身要良性有序发展,也需要“强体”,需要监管部门对市场进行规范,需要设好“门槛”,设置好准入条件和监管规则,使市场合规矩。
相关法律法规跟不上跨境电商新业态的发展。作为一种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新型商业形态,国务院、地方政府都相继出台了一些支持电商发展的政策,如《商务部等部门关于实施支持跨境电商零售出口有关政策意见》等等,但在电商经营准入管理、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消费者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还是不健全,各地区各部门对跨境电商管理也缺乏统一的制度设计,客观上出现了各地做法不一致、监管宽严不统一等“乱”象。于是,不合格产品就会“找”薄弱环节予以突破,存在质量安全监管上的风险。
跨境电商灵活的经营手法给检验检疫监管带来困难。电商经营有碎片化特性,从进口食品来说,有批次多、数量少,甚至单件、面向个体消费者、交易频次高等特点。最常见的模式:一种是电商经营者利用保税政策在保税仓库备货后,再通过网络平台接受个人订单,然后生成包裹以个人物品的形式销售到国内;另一种是通过网络平台在境外直接形成个人订单,以个人物品的形式入境。这些经营手法非常灵活,以个人包裹形式化整为零地进口,照搬传统监管方式进行监管是不现实的,存在监管制度滞后的问题。大量进口食品正在以这样或类似的方式流入国内,有些是不符合我国国家标准的甚至是假冒伪劣的,有些还重新进入到国内流通领域。
跨境电商领域进口食品安全监管应对措施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基础上,国家正在加快对电商领域食品安全监管的立法进程,力图通过立法,加强电商管理,规范电商经营活动。国家质检总局于2015年3月出台了《质检总局关于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制订了《中国(杭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检验检疫申报与放行业务流程管理规程》。明确开展跨境电商业务,要建立并遵守相应的经营企业和物品备案制度、负面清单制度、物品申报、放行、溯源、召回等制度。同时,对完善跨境电商检验检疫监管模式、构建跨境电商领域进出口消费品安全体系等方面提出指导性意见。
引导行业自律,落实主体责任。互联网已缔造了电子商务这一庞大的商业帝国,造就了马云等富豪级商业王子。“互联网+”行动计划,更使“创客”层出不穷。就电商领域进口食品经营而言,B2B,相当于传统贸易公司的外贸活动;B2C,相当于传统的零售商业活动,根据购物平台大小不同,相当于不同规模的“超市”,甚至相当于“农贸市场”“小卖部”等。和传统商业模式一样,电商也有经营主体,也可以成立网商会等行业协会。在进口食品安全监管方面,可以发挥网商会等行业协会作用,引入风险管理、诚信管理机制,引导经营者加强行业自律,营造良好的网络商业环境。同时,监管部门约束经营主体,使其守法经营,履行主体责任,不要自降门槛,以牺牲质量安全来追求低价格、换市场。
建立进口食品“负面清单”和经营业主“黑名单制度”。要积极响应社会关切,守住食品安全底线,顺势而为,对跨境电商领域进口食品经营活动进行有效的监管。收集整理归纳国内外警示通报等不合格食品信息,建立进口食品和相应生产企业的“负面清单”,禁止跨境电商经营者销售“负面清单”食品。对不合法经营业主建立“黑名单制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丰富监管手段,力求“检得快”“检得出”“管得住”。结合风险监测、监督抽查、消费者投诉和产品特性等,确定重点监测品种、重点监测项目,提高监管的时效性和有效性,力求“快”“准”。加强国外食品生产企业注册,探索彩信第三检测结果等措施,优化通关流程和监管模式,提高通关效率,向过程、程序要速度。
加强监管队伍建设。电商经营依托的是互联网技术,建立好相应的信息化平台,就有了电商市场。要尽快建立一支专业的“线上”食品安全监管队伍。负责受理进口食品安全投诉,开展网络市场调查研究,收集归纳总结电商食品经营情况和相关数据等。“线下”监管队伍必要时还应主动对接地方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参与当地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一旦发现类似广西北流市出现的将个人消费品名义购买的进口食品集中进入国内流通领域销售的情况,即刻互相通报,联合执法,形成监管合力,不留监管死角,实现有效监管。
加强宣传,提高认识,实现社会共治。要积极收集典型案例,加强宣传,提高社会、企业、公民、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理性消费意识和维权意识。努力形成“人人关心食品安全、人人维护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实现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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