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肥料配方师”职业资格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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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肥料配方师”职业资格认证

培训班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全国农业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发挥测土配方施肥补贴项目的政策效应,加快“肥料配方师”培养步伐,发展壮大“肥料配方师”队伍,我单位联合中国农业科学院国家测土施肥中心实验室、山东省农业生产资料协会、潍坊市检验技术研究所、潍坊职业学院等单位组织举办“肥料配方师”职业资格认证培训班,以提升肥料行业从业人员的技术素质和服务水平,推进测土配方施肥工作的深入开展,在更大规模和更高层次上推广普及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大力推进配方肥供应到户、施用到田,着力改进粗放施肥方式,努力提升农民科学施肥技术水平。 

一、培训对象:

各省、地、市农业厅(局),植保站,土肥站,农技推广站,农业科研机构与院校相关人员,植物医院,农资经营店及各生产企业,经营公司、农业专业合作社等单位的负责人、技术人员,以及所有致力于从事中国农资事业的相关人员。

二、培训内容:

(一)土壤样品的采集、制备、测定

(二)土壤分析及结果评价 

(三)配方施肥方案制订与实施

(四)肥效田间试验

(五)肥料的应用推广与评价

(六)职业标准与技能要求

三、相关证书:

培训结束后''统一组织进行“肥料配方师”工种鉴定考试,合格者颁发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供销社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核发的肥料配方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还可以同时考取庄稼医生证和高级植保员证书

四、培训时间:

2015年5月29日-2015年5月31日

地点:(北京海淀区中关村)

五、师资介绍:

授课教师来自于知名高校、科研机构等单位的资深专家,具有丰富的教学及实战经验,采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重点传授新技术、新知识。

六、报名流程:

 联系负责人填写《报名表》并提交《申报表》→→办理相关手续→→报名成功

七、证书说明:

农业行业越来越专业化和规范化,同时农业行业的个人、企业、公司等为全面提升技术实力,越来越多的农业从业者希望持有所需的职业资格证书。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是劳动者求职、任职、开业和用人单位录用员工的主要依据,也是相关专业领域从业资格准入的有效证件。

“肥料配方师”为国家人社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职业资格证书,盖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供销社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三个公章。 证书全国通用,联网查询。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查询网    

中国供销合作社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网

一、“肥料配方师”职业目前状况

“肥料配方师”是国家职业大典明确规定的职业工种之一,是指从事肥料配方、肥料应用及效果评价等工作的人员。本职业共设三个等级,分别为:三级肥料配方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二级肥料配方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一级肥料配方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目前,全国肥料配方行业从业人员主要分布于农技推广行业(全国省、市、县土肥技术推广机构中的从业人员)、肥料配制加工行业(复合肥厂、配肥站、新型肥料厂)、肥料销售服务行业(全国各县、乡镇肥料销售)等三大行业,共计约20万人。这些人员平均的知识和技能水平不是很高,素质有待提高。因此,把肥料配方行业人员素质的管理纳入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对科学施肥队伍的建设,从业人员素质和技能的提高,农业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国家将开展“肥料配方师”职业资格培训

2015年,把以使用智能配肥机为手段的“测土配方、智能配肥”精准施肥工作作为工作重点来抓。根据省社要求,山东省农资协会将承担测土配方、精准施肥的技术培训工作。针对实施“测土、配方、配肥以及施肥指导”的四个核心环节,组织对服务中心、站、点的操作人员和联络员,开展业务指导和技术培训,以提高肥料行业从业人员的技术素质和服务水平。培训考核合格者,颁发由劳动部和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与供销合作总社职业技能指导鉴定中心核发的“肥料配方师”职业资格证书。

三、肥料配方师职业资格培训有关内容

(一)申报条件

1、三级肥料配方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3)大学专科(含)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在校学生。
    2、二级肥料配方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者,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0年以上。
    (3)大学本科(含)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取得本职业初级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3、一级肥料配方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者,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5年以上。

八、肥料配方师联系方法:电话咨询或网上咨询 

联 系 人: 齐文静



报名表回复后务必电话联系会务组,以便确认收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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