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排污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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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排污证,核发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排污

许可证的注销手续并及时在国家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进行公告。

(一)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

(二)排污单位被依法终止不再排放污染物的。

(三)法律规定应当注销的其他情形。

排污许可证发生遗失、损毁的,国家排污证登记管理,排污单位应当在三十日内向原核发机关申请补领排污许可证,遗失排污许可证的还应同时提交遗失声明,损毁排污许可证的还应同时交回被损毁的许可证。核发机关应当在收到补领申请后十日内补发排污许可证,并及时在国家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进行公告。


















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不管是排放废气废水,还是排放固定污染物,都得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无证排放污染物将面临10万元至100万元的罚款。3月3日,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了解到,东莞正推进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工作,清理整顿企业非污排放污染物行为,分步分批核发排污许可证,在今年年底前对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实现全覆盖。

在东莞从事生产经营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只要排放大气污染物、水染物以及其他污染物,排污证,就属于排污单位,就需要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申领排污许可证,或填报排污登记表。





东莞市粤绿环保有限公司是一家立足于珠三角,服务全国,从事环境工程施工和污染防治的专业公司,环保综合类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生产经营场所不在企业注册地,应该向谁申请排污许可证?

同一法人单位或者其他组织所属、位于不同生产经营场所的排污单位,应当以其所属的法人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义,分别向生产经营场所所在地有核发权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申请排污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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