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商 :秦皇岛中舟船舶机械进出口有限公司
河北 秦皇岛- 主营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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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中舟船舶机械进出口有限公司承接船侧、岸侧,高压、低压岸电项目。
项目设计满足JTS 155-2019 《码头岸电设施建设技术规范》相关要求
4.4 计量
4.4.1 码头岸电设施的计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4.4.1.1 计量装置宜设置在系统输出侧
4.4.1.2 向多艘船舶供电时,岸电发展,输出侧计量应分船设置
4.4.2 计量装置应符合现行标准《互感器 第I部分:通用技术要求》(GB/T 20840.1)、《电力装置的电测量仪表装置设计规范》(GB/T 50063)和《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接线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71)的有关规定
4.5 监控与通信
4.5.1 码头岸电设施宜配置监控与通信系统,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采用分层分布式网络结构,通信采用内嵌式光缆
(2)支持通用的工业通信接口和协议,具有第三方系统接入的软硬件接口
(3)具有自诊断和容错功能,实时监测系统自身的故障并报警
(4)配备实时监测和控制设备,并实现数据存储和共享
(5)设置时钟同步装置,对各个监测单元和建库计算机等时钟设备进行同步校正
4.5.2 码头岸电设施“三遥”系统应纳入港区电力监控系统
4.5.3 码头岸电设施监控系统终端宜有人值守
4.5.4 当岸船电气系统之间具备信息交互功能时,宜满足下列要求
(1)具备电能质量监测
(2)具备负载监测
(3)具备自动切断功能
(4)具备急停信号互联功能
(5)具备运行状态监测
(6)具备等电位连接监测
(7)保持信息交互
4.5.5 码头岸电设施应配有急停装置,扬州岸电,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4.5.5.1 急停系统应按故障原则设计,应能防止被误触动
4.5.5.2 急停系统的启动条件、操作方法应明确表示
4.5.5.3 急停系统动作应设置手动方式和自动方式,当故障被排除后应手动复位系统方能投入使用
4.5.5.4 急停信号影采用硬接线方式接入码头岸电控制系统
4.5.5.5 应能接受船舶急停指令,并立即断开岸侧输出断路器
秦皇岛中舟船舶机械进出口有限公司承接船侧、岸侧,高压、低压岸电项目。
项目设计满足JTS 155-2019 《码头岸电设施建设技术规范》相关要求
5. 岸电设备
5.5 电缆
5.5.1 码头岸电设施陆域电缆及附件应符合现行标准《电力工程电缆设计标准》(GB 50217)的有关规定
5.5.2 电缆选型应符合下列规定
5.5.2.1 电缆规格应很具供电负荷、供电电制、敷设方式和工作条件确定
5.5.2.2 应满足动稳定和热稳定要求
5.5.2.3 应校核额定载流量
5.5.2.4 电缆承受的机械应力不应大于限值
5.5.3 岸船连接电缆长度的确定应考虑接电位置、船岸高度变化等因素
5.5.4 岸船连接电缆应与船舶用电容量相适应,岸电未来,宜选用具有耐油、阻燃、防水护套的柔性电缆,并应符合《船舶与海上设施法定检验规则》的有关规定
5.5.5 低压岸船连接电缆宜优先选择3x25mm2、3x70mm2、3x95mm2规格之一,载流量不满足时刻采用多根并联
秦皇岛中舟船舶机械进出口有限公司承接船侧、岸侧,高压、低压岸电项目。
2019年7月,关于《船舶靠港使用岸电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第三十二条 【船舶罚则】对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应使用岸电但未使用岸电的船舶,岸电管理,由海事管理机构责令改正,下列情况除外:
(一)船舶或码头岸电设施故障,无法使用岸电的;
(二)发生了紧急情况,无法使用岸电的。
第三十三条 【码头岸电经营人罚则】对未按规定如实记录岸电使用情况的码头岸电经营人,由县级以上地方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第三十四条 【码头岸电经营人罚则】码头岸电经营人无正当理由不提供岸电服务,或岸电设施出现故障不及时维修导致超过3个月无法正常使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第三十五条 【监管责任】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海事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对船舶靠港使用岸电及其有关活动实施管理时存在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行为的,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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