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CCC认证

厂商 :深圳市倍通认证检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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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详细描述
3C证书的状态及相关情况
1.产品认证证书状态,也就是通常所说的“证书效力”。
   产品认证证书状态一般分为以下5类:有效(正常)、暂停、撤销、注销、证书过期。
   下面对这5种状态进行具体说明:
“有效”状态表明产品、服务、管理体系能够持续符合认证要求,证书可以继续保持。 “暂停”状态表明认证机构在对认证委托人(或证书持有人)其获证产品实施跟踪调查的过程中发现了其不能持续符合认证要求的情况,或者认证委托人(或证书持有人)企业或产品本身出现了需要暂停证书的情形,由认证委托人(或证书持有人)向认证机构主动提出暂停申请,则认证机构会根据其具体情形作出暂停其认证证书的处理决定。
   暂停期满后证书状态可能恢复也可能被撤销,在申请人提出恢复申请后,视具体情况由认证机构判定是否能够恢复其证书效力。
“撤销”状态表明认证机构在对认证委托人(或证书持有人)其获证产品实施跟踪调查的过程中发现了其较为严重的不能持续符合认证要求的情况,则认证机构就会根据其具体情形作出撤销其认证证书的处理决定。
   “撤销”状态表明认证证书无效,并且不能以任何理由恢复原证书。
“注销”状态表明该产品认证证书具有注销产品认证证书的情形,依据规定或证书认证委托人(或证书持有人)的申请,产品认证证书被注销。
   “注销”状态则表明产品认证证书无效,并且不能以任何理由恢复原证书。
“证书过期”状态表明该产品认证证书已经超过了证书有效期,属于无效证书。
2.CCC证书的注销、暂停和撤消
2.1在认证证书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况,认证机构应当
注销认证证书:
1)认证证书有效期届满,认证委托人未申请延期使用的
2)认证委托人(或证书持有人)/生产厂由于企业破产、倒
      闭、解散、生产结构调整等原因致使获证产品不再生
      产,认证委托人主动放弃保持认证证书的
3)获证产品型号已列入国家明令淘汰或者禁止生产的产品
     目录的
4)认证委托人(或证书持有人)申请注销的
2.2在认证证书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况认证机构
   应暂停认证证书:
    1)认证委托人(或证书持有人)/相关方(包括生产者、销售者、
          进口商、生产厂,下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国家级或省级监督
          抽查结果证明产品存在不合格,但不需要立即撤销认证证书的
    2)认证产品适用的认证依据或者认证实施规则换版或变更,认证委
          托人在规定期限内未按要求履行变更程序,或产品未符合变更要
         求的;
    3)监督检查结果证明认证委托人(或证书持有人)违反国家颁布的
          或CQC相关认证实施规则的规定(包括产品抽样检测不合格、
          工厂监督检查不合格、产品一致性存在问题等)或认证机构相关
          要求,但通过整改可以达到认证要求的;

4)认证委托人(或证书持有人)/相关方未按规定使用认证
      证书和认证标志,视情节需要开展调查的;
5)认证委托人(或证书持有人)/相关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
      或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接受国家有关部门或认证机构未
      事先通知的监督检查或监督抽样检测的;
6)认证委托人(或证书持有人)/相关方不配合国家有关部
      门或认证机构依据国家颁布的或CQC相关认证实施规则
      在市场或销售场所抽取样品进行检测的;
7)认证证书的信息(如申请人/生产者/生产厂的名称或地
      址,获证产品型号或规格等)发生变更或有证据表明生
      产厂的组织结构、质量保证体系发生重大变化,认证委
      托人(或证书持有人)未向认证机构申请变更批准或备
     案的;
8)由于生产的季节性、按订单生产等原因,认证委托人(或证书持有人)申请暂停认证证书的;

2.3在证书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况应撤消认证证
书:
1)在认证证书暂停期限届满,认证委托人(或证书持有人)未提出认证证书恢复申请、未采取整改措施或者整改后仍不合格的
2)获证产品的关键元器件、规格和型号,以及涉及整机安全或者电磁兼容的设计、结构、工艺及重要材料/原材料生产企业等发生变更,导致产品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
3)认证机构的跟踪检查结果证明工厂质量保证能力存在严重缺陷的

4)认证委托人(或证书持有人)提供虚假样品,获证产品 
      与型式试验样品不一致的
5)认证委托人(或证书持有人)/相关方违反国家法律法
      规、国家级或省级监督抽查结果证明产品出现严重缺
      陷、产品安全检测项目不合格或一致性存在严重问题
      的;
6)获证产品出现缺陷而导致质量安全事故的;
7)对由于暂停原因中第(五)、(六)条款被暂停
      认证证书后,仍拒绝接受监督检查或监督抽样检测,或
      仍不配合在市场或销售场所抽取样品进行检测的;

8)认证委托人(或证书持有人)/相关方未按规定使
     用认证证书、认证标志,出租、出借或者转让认
     证证书、认证标志,情节严重的;
9)弄虚作假,采用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获取认
     证证书,或存在其他直接影响认证结果有效性的
     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


3.撤销、注销后的证书
3.1产品认证证书撤销后,不能以任何理由恢复。经过整改后,持证人可以在6个月以后向CQC重新申请认证(同时在6个月以内,任何认证机构都不会受理该产品的认证委托)。对于强制性产品认证被撤销认证的产品,相应产品型式试验报告和工厂检查报告不再有效,在受理持有产品型式试验报告和工厂检查报告的认证申请时,CQC将严格审核、确认申请认证的产品是否已被撤销认证证书。

3.2产品认证证书被注销后,不能以任何理由予以恢复,认证委托人(证书持有人)可以向认证机构重新申请认证。被注销认证证书对应产品的型式试验报告和工厂检查报告不再有效。 由于质量存在问题(如工厂检查不通过、抽样检测不合格、国、地抽不合格等)被暂停证书的,证书暂停后不受理证书持有人申请注销相应证书或全部或部分型号规格。
4.暂停的期限及恢复
4.1.暂停时限确定:
1)由于生产的季节性、按订单生产等可接受的原因,由认证委托人(证书持有人)提出暂停认证证书的,认证证书暂停期限为12个月,且需至少在监督检查前的1个月提出申请;由于没有交纳相关费用而被暂停证书的,由于认证证书的申请人/生产者/生产厂的名称或地址发生变更、工厂搬迁原因被暂停证书的,认证证书暂停期限为12个月。
2)对于强制性认证产品,除第1点情形外,其他原因暂停认证证书的,证书暂停期限为3个月。
3)对于CQC自愿性认证产品,证书暂停的期限为12个月。
4)暂停时间自认证机构签发暂停通知书之日算起。
证书暂停期间,认证委托人(证书持有人)须交纳年金。

4.2暂停证书的恢复
   认证委托人(证书持有人)须在认证证书暂停期限内(暂停期限详见《暂停认证证书通知》)填写CQC产品认证证书恢复申请表(CQC认证证书恢复申请表下载)提出恢复申请。未在暂停期限内申请恢复的,视为认证委托人(证书持有人)自愿放弃恢复申请,将对相应的认证证书予以撤销。 鉴此,认证委托人(证书持有人)应在获得证书被暂停信息后,积极采取措施,消除暂停原因。同时,为争取到更为充裕的时间,建议认证委托人(证书持有人)能够视情况尽早向CQC提出恢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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