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商 :宜昌万普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湖北 宜昌- 主营产品:
- 随车吊力矩限制器
- 超载限制器
- 港口机械力矩限制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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淋雨试验
淋雨方向从铅垂到水平之间任意变化。喷头与被试体之间距离为 1.3m,试验时间为 30 min, 每分钟淋雨量为 10~20L,淋雨试验后立即进行模拟报警试验。
3.1.7 模拟报警试验
在试验室内按照装机要求将力矩限制器组成完整的系统,模拟起重机的各种工况所进行的试验。
a) 力矩限制器在起重机承受125%额定起重量的静载荷试验后恢复正常使用时不应降 低规定的精度。
b) 模拟报警试验选点不应少于起重性能表(或曲线)范围内所对应的五个点、并且必须 包括最大、中间和最小三点。
c) 每一个测试点要重复试验三次,以均方误差计算精度应符合 2.4 的规定。但在均方 误差计算之前不得出现大于 110%额定起重力矩的数值。
3.1.8 钢球冲击试验
用 0.5kg 的钢球从 300 mm 的高度自由降落到受试件上,受试件不应有任何破坏性的损坏。
3.1.9 外观检查
按 2.15 条的要求对力矩限制器进行外观检查,并记录检查结果。
3.1.10 抗干扰度试验
a) 电压波动试验
电网供电时施加 110%电网额定电压 60 min,85%电网额定电压 10 min,力矩限制 器应保持规定的性能。
蓄电池供电时,施加 135%的公称额定电压 60 min,85%公称额定电压 10 min,力 矩限制器应保持规定的性能。
3.2 装机试验
3.2.1 起重机行走轨道、地面基础和起重机的水平倾斜度符合起重机试验标准的规定,试验场地风速应小于 8.3m/s。
3.2.2 试验之前核对并记录下列项目:
试验环境条件:气候、风速、温度、湿度等;
b)起重机工作性能和参数:起重性能表(或曲线)及工况;
c)力矩限制器的参数:电压、频率、精度等;
d)试验设备、人员、地点及时间。
3.2.3 空载试验
在空载状态下以正常操作速度逐项试验起重机各工作机构的动作,观察力矩限制器工作是否正常。
3.2.4 报警试验
.系统综合精度的试验方法
通过起重性能表算出与实测工作幅度对应的额定起重量。否则,应按设计单位或起重机制造 厂家提供的计算方法算出与实测工作幅度相对应的额定起重量,或采用回归分析方法 计算出与实测工作幅度相对应的额定重量,计算时计算数据的有效位数为四位,并且相关系数不应小于 0.9999。在试验数据计算中一律以实测工作幅度作为计算系统综合精度的基点。
——对允许带载变幅的起重机采用定码变幅试验方法:
a)根据起吊砝码质量查出起重机起重性能表(或曲线)上所对应的额定工作幅度,然后以其略 小的工作幅度起吊砝码;
b)用最低变幅速度逐渐增加工作幅度直至发出报警信号并自动停机;
c)用实测工作幅度(La)和查出对应额定起重量(Gn)所引起的重力(Qn)与实测总起重量(Ga)
所引起的重力(Qa),按公式(2)计算系统综合精度(ε): ε=(Qa-Qn)/Qn×100%。?????(2) 式中:Qa——实测总起重量所引起的重力,Qa=10 GakN; Qn——额定起重量所引起的重力,Qn=10 GnkN。
d)对每一种试验工况均重复步骤 b)、c)三次,以均方误差计算出的系统综合精度均应满足2.4 的规定;
e)凡带有起重量、工作幅度、起重力矩显示仪表的力矩限制器,在试验时应同时记录全部仪 表的显示值,其显示精度均应符合 4.5 的规定;
f)上述试验中,在检测到预警信号后,必须尽可能地减慢变幅速度直至报警。
——对不允许带载变幅的起重机,可采用定幅变码试验方法: a)试验用最小砝码的质量不应大于额定起重量的 1%; b)选定某一工作幅度从发出预警信号以前的总起重量起吊,逐渐加码至力矩限制器发出报警 信号。试验中应以最低的起升速度平稳地起吊,并以尽可能少加砝码为准; c)实测总起重量所引起的重力 Qa,反复试验三次按公式(2)计算。
3.2.5 超载起吊试验
缓慢起吊与工作幅度相对应的相当于 110%额定总起重量的砝码,离地 25 mm 瞬间,力矩限制器发出报警信号,自动停止起升动作。
进行。
4.SSL-C力矩限制器的检验规则
4.1 出厂检验
力矩限制器逐台进行出厂检验。
出厂检验项目
出厂检验项目 |
试验方法 |
耐振试验 |
3.1.4 |
电压波动试验 |
3.1.10 |
绝缘电阻试验 |
3.1.1 |
耐压试验 |
3.1.2 |
外观检查 |
3.1.9 |
型式试验
型式检验项目 |
试验方法 |
绝缘电阻试验 |
3.1.1 |
耐压试验 |
3.1.2 |
高低温湿热试验 |
3.1.3 |
耐振试验 |
3.1.4 |
耐冲击试验 |
3.1.5 |
淋雨试验 |
3.1.6 |
模拟报警试验 |
3.2.4 |
钢球冲击试验 |
3.1.8 |
抗干扰度试验 |
3.1.10 |
电压波动试验 |
3.1.10 |
外观检查 |
3.1.9 |
装机试验 |
3.2 |
4.2.2 型式检验抽样基数为 5 台,随机抽取一台,检验全部通过为合格,若有一项未能通过,
则加倍抽样,加倍抽样的两台样品均检验通
4.2.3在模拟试验中,若有项目未能通过,允许在不更换元器件、零部件的条件下,立即修 复再试一次,检验项目全部通过,判为模拟试验合格。然后进行装机试验,试验通过,该批 产品判为合格。
产品验收:
甲方单位: 乙方单位:
甲方负责人签字: 乙方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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