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商标撤销三年不使用

厂商 :湘潭鸿毅知识产权咨询有限公司

湖南 湘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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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详细描述

商标撤销三年不使用答复所需材料:

1、申请书 

2、提交证据通知原件及信封

3、委托书 

4、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身份证或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其他证据材料:

   A、商标的包装、广告、宣传、合同、销售单据等使用证据(原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

   B、其他证明商标使用的证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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