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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详细描述
水质解毒剂【功能特点】
本品对含氯药物(如:强氯精,漂白粉,二氧化氯),重金属盐类(如:硫酸铜、重铬酸钾、氯化铁、高锰酸钾等),农药及农药中的杀虫剂具有良好的解毒作用;同时本品能强力去除水中的氨氮、硝酸态氮、硫化氢、甲烷等有毒物质,并能调整PH值,抑制有害细菌的生长,提高虾、蟹等的免疫能力,增强养殖动物的食欲;在鱼、虾浮头、靠边和蟹上岸时使用,水质保护解毒剂能明显改善因水质恶化而造成的鱼、虾浮头和蟹上岸不下水。
【适用对象】
鱼、虾、蟹、蛏、蛤、海参、珍珠蚌、扇贝、黄鳝、泥鳅等海淡养殖品种.
【用法用量】
1、 苗种放养前,消除水中有毒物质,建议用量0.4-0.6g/m3水体(270g-400g/亩*米)。
2、 消除含氯药物、重金属盐类、农药及杀虫剂所引起的鱼虾药害(如浮头、狂游、靠边。上岸),建议用量为0.6-1.2g/m3(400g-800g/亩*米),一般一小时可以解除药害。
3、 使用药物前一天,可以用水质保护解毒剂0.4-06g/m3水体(270g-400g/亩*米)化水泼洒,清除水中有毒物质,避免药物之间不良反应(包括以前使用的药物的残留),从而使要使用的药物发挥良好的效果。
4、 水质改良,如发黑、混浊、氨氮、亚硝酸盐、硫化氢等过高引起的鱼、虾浮头靠边、烦躁不安,和蟹的上岸不下水,建议用量为1-1.5g/m3水体(670g-1000g亩*米)。水质特别恶化,可以加大用量。
5、 对虾、蟹养殖,可以用1-1.5g/m3水体(670g-1000g亩*米)直接撒入池塘,对降低氨氮、亚硝酸盐、硫化氢等引起的虾、蟹毒害具有显著效果。经常使用,能增强虾、蟹的摄食能力,加强蛏、蛤、珍珠蚌等贝类的喷水吃食能力,避免蛏、蛤透水,蛏眼不开等现象的发生。
【注意事项】
勿与强酸、强碱、氧化性强的药物一起使用。
【贮藏】
阴凉、干燥、密封处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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