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商 :山东川一水处理设备有限公司
山东 潍坊- 主营产品:
第五章 附 则
第四十九条 申请人试生产的产品不得作为食品销售。
第五十条 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另有规定的,纯净水设备厂,从其规定。
第五十一条 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本通则,结合本区域实际情况制定有关食品生产许可管理的具体实施办法,上海纯净水设备,补充、细化《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现场核查评分记录表》《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现场核查报告》。
第五十二条 鼓励各地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工作。
第五十三条 本通则适用于以分装形式申请的食品生产许可审查,但相关审查细则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五十四条 本通则所称外设仓库,是指申请人在生产厂区外设置的贮存食品生产原辅材料和成品的场所。
第五十五条 本通则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解释。
第五十六条 本通则自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
反渗透设备,山东川一厂家直销,川一纯水设备广泛应用于工业,桶装纯净水设备,食品,化工,电镀,废水处理等行业,纯净水设备要多少钱,16年纯水处理经验,品质保证。免费在线咨询。欢迎拨打图片中电话咨询。
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
总 则
第1条 为加强食品生产许可管理,规范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本通则。
第二条 本通则适用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对申请人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下统称食品)生产许可以及许可变更、延续等的审查工作。
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包括申请材料审查和现场核查。
第三条 本通则应当与相应的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以下简称审查细则)结合使用。使用地方特色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开展生产许可审查的,应当符合《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八条的规定。
第四条 对申请材料的审查,应当以书面申请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符合性为主要审查内容;对现场的核查,应当以申请材料与实际状况的一致性、合规性为主要审查内容。
第五条 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对食品生产许可审查有特别规定的,还应当遵守其规定。
山东川一水处理设备有限公司专业从事水处理设备及灌装杀菌净化设备的开发研制生产销售的科技型企业。欢迎拨打图片中电话咨询或到厂参观考察。
上海纯净水设备_纯净水设备厂_山东川一水处理(优质商家)由山东川一水处理设备有限公司提供。行路致远,砥砺前行。山东川一水处理设备有限公司(www.qzchuanyi.com)致力成为与您共赢、共生、共同前行的战略伙伴,更矢志成为高纯水制取设备较具影响力的企业,与您一起飞跃,共同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