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商 :深圳市华鑫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广东 深圳- 主营产品:
电池运输
所有电池(碱性电池、锂电池、铅酸电池、镍氢电池、碳锌电池等)或电池供电的产品都须符合美国危险物质管理条例中的49 CFR 173.21(c)条款的要求。这一条款禁止“提供很可能产生火花或产生危险热量的电气设备...的运输,除非被封装起来以排除这种情况的发生 。”如果一个人提供的电池或电池供电产品不符合49 CFR 173.21(c)条款的要求,南山电池运输,他们就违反了规定,可能会受到民事处罚。
锂离子和锂金属电池及电池组
锂离子和锂金属电池及电池组在美国和国际危险物质管理条例中被列为第9类杂项危险物质,因而须符合特定的包装、标记、标签和运输文件要求。为使这些例外情况符合相关要求,电池必须满足一定的测试要求,并具有数量有限的锂金属或“锂当量含量”或瓦时。
不管锂或锂离子电池或电池组是否符合规定中的例外情况,托运人仍然必须遵守49 CFR 173.21(c)条款的要求。也就是说,必须将电池和电池组牢固地封装,并提供在运输过程中防止热量和短路演变为危险的方法。
管理锂离子和锂金属电池及电池组运输的法规可能是非常让人迷惑。例如,美国运输部在2004年12月发布了临时最终规则,禁止在客机上运输锂基原电池,并要求在含锂基原电池的所有包装上进行标记。因此,在运输这些电池和电池组之前应对这些规定进行仔细审查。
铅酸电池
铅酸电池在美国和国际危险物质管理条例中被列为第8类腐蚀性危险物质,也须符合特定的包装、标记、标签和运输文件要求。然而,与锂和锂离子电池及电池组的托运人类似,如果在某些试验和标记要求得到满足的情况下,“不漏液”铅酸电池的托运人可被提供这些规定的一个例外。这些要求包括:
必须对电池进行保护以防止短路并且包装要牢固;
对于1995年9月30日之后生产的电池,电池及外包装必须清楚及耐久地标有“不漏液”或“不漏液电池”字样;
电池必须能够承受以下两个测试且不会出现电池液体从电池中漏出的情况:
振动测试,和
差压测试
在55℃( 131℉)的温度下,电池不能包含任何未被吸收的自由流动的液体,龙华电池运输,且电池必须被设计为电解液不会从破裂或破碎的壳体中流出。
不符合上述测试要求的不漏液铅酸电池必须作为第8类腐蚀性危险物质进行运输。
干电池
“干”电池,如碱性电池、镍氢电池、镍镉电池和碳锌电池,如果它们经过包装后能够防止产生危险级别的热量和防止短路,一般会被认为不受美国和国际危险物质管理条例的约束。
对于“干”电池是由什么构成的没有正式的定义。然而,美国运输部这些年来发布了许多解释信,明确认为镍氢电池和镍镉电池属于“干”电池。
电池运输
由于电池产品在运输、装卸、储存等过程中,容易对人身造成伤害、对财产造成毁损、对环境造成伤害和损害,需要特别防护,应按照《国际海运危险货物危规》中相应的危险货物运输条目进行包装、积载、隔离和托运。
据悉,国际海事组织海上安全会于2010年5月第87次会议通过了《国际海运危险品货物规则》第35号修正案,该修正案在自愿的基础上于2011年1月1日开始生效,并于2012年1月1日制实施。《国际海运危险品货物规则》增加一个新条目(UN3496,电池运输注意事项,电池,镍金属氢化物,第9类),将镍金属物列入第9类杂类危险物质。此外,按照《国际危规》的分类标准和电池中所含有的危险物质成分,将电池划分为第8类腐蚀品(由于内装腐蚀性电解液)、第4.3类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由于内装活泼金属)、第9类杂类危险物质(由于电池不合适结构或玷污反应会造成破裂起火)。
对此,检验检疫部门提醒相关企业:应关注镍氢电池危险货物运输的相关事项,认真研读新规则中镍氢电池分类条目;加强与检验检疫部门、海事部门的联系,及时了解危险货物运输的相关规则,有针对性地采用危险货物包装和运输方法,电池运输,全力满足新规则要求的各项运输条件;及时采取应对措施,避免因包装、运输违规造成货物滞留或退货等情况,确保镍氢电池的顺利出口。
南山电池运输,电池运输,华鑫国际货运由深圳市华鑫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提供。行路致远,砥砺前行。深圳市华鑫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www.yootony.com/)致力成为与您共赢、共生、共同前行的战略伙伴,更矢志成为代理报关较具影响力的企业,与您一起飞跃,共同成功!